红河州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2-10 16:4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4年度红河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按照《红河州协同办公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红河州政府网站集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努力做好协同办公系统应用推广和政府网站集群建设工作。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4590条,重要事项公示1项,重点工作通报21项,收到门户集群网站网络查询20条,接听96128政务查询专线电话1人(次)。所咨询事项均已圆满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执行《红河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发布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信息预审采集、初审、审核、审批四个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审核依据,并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及时调整、更新、扩充公开内容,认真做好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州级相关部门,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

  (一)主动公开范围

  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我局相关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全局工作简介、财经信息、政府采购、科室业务、信息公开、采购需求信息、补充更正信息、法治在线等。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一是网站公开,主要有:红河州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hhcz.hh.gov.cn)、红河州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重要事项通知、重大决策听证等网站;二是通过《红河财会》和《红河财政信息》公开;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和程序、收费及减免标准、公布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电话。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由于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2014年我局无申请处理情况。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我局“96128”专线共接到咨询数1人(次),主要内容为咨询购买农用车是否有补贴等,所有咨询均已圆满答复。我局通过门户集群网站平台共受理信息咨询业务20人(次),主要内容为会计从业资格、工资补贴等,所有咨询均已圆满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至2014年底,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重要平台——我局门户集群网站经改版后仍有一定缺陷;二是对部分信息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高;三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较大压力。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是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全面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红河州财政局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