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9 16:02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红河综保区管委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873-30561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严格对标《2021年红河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细化节点与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是推动财务信息公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及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告栏,主动公开红河综保区管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4条政务公开信息。

  二是推进红河综保区规划公开。在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红河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告和批后公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2021年,管委会向州委、州政府报送有关工作信息43条,其中,被《红河周讯》《红河信息》等信息类文件采用共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政务公开信息还存在不及时问题。

  二是政策解读发布不多。政策解读数量不高,需要围绕社会关切,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自觉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类信息发布。

  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密切关注群众需求,及时出台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理解,确保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