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2 15:19 字体:[]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红府办发明电〔2018〕5号),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873-3056177。

  一、概述

  2017年,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6月29日,管委会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7〕26号)精神,研究部署管委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管委会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7篇,制约规范性文件18篇,无公开政策文件。其中,发布社会招聘及事业人员遴选公告2篇,发布后,接待群众电话及现场咨询约90多人次。利用媒体,不断加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分管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接受采访3次。

  一是推动管委会财务信息公开。在“云南红河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告栏,主动公开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工会经费支出等5条政务公开信息。

  二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及信息报送。管委会加强红河综合保税区官方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在网站公开发布招商洽谈、外出调研、工作要闻等20条工作信息。2017年,管委会向州委、州政府报送有关工作信息20条,其中,被《红河周讯》《红河信息》等信息类文件采用共9条。

  三是规范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程序。管委会严格规范招投标运作程序,从招投标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认真把关。2017年累计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发布综保区重大工程招投标公告5次,真正做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管委会于2017年4月14日收到《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舆情信息交办处理单》(2017年第170号),立即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网民反映情况,并督促企业做好线下矛盾的化解工作。4月15日上午将简要反馈核实处理情况报送至州委宣传部,切实做好舆论引导的相关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未发生申请公开情况,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上级的要求、工作的标准、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受管理体制调整和人员紧张影响,目前管委会信息公开处理平台和相关制度正在有序建立健全中,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处理存在一定影响。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管委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比较单一。主要还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召开党务政务专题研究会议,成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二是进一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将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内容适实公开。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大综保区政策宣传与解读的力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