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7-02 16:17 字体:[]

  2014年,元阳县认真按照省、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云南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实施意见》等条例规定,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保障。现就元阳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组织推进情况

  元阳县于2008年就成立元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元政办发〔2008〕37号),并建立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元政办发〔2008〕46号),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并抓好本乡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元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工作部署安排、有分工、有细化,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门户网及部门门户网上及时主动公开发布政务信息4700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网站是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也是民众获取政务信息的主要平台。为促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元阳县在原有64个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基础之上,依托州政府网站集群平台,新建或完善了中共元阳县委权力透明运行网、元阳县宣传网、元阳县长安网、元阳县人社网、元阳县旅游网、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元阳县教育局、元阳党史室、元阳县质监局等网站。同时加强单位墙面公示栏,政府户外公示栏建设力度,网站、公示栏、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多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大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全年共接听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81次,成功接听率100%,转接率100%,满意率100%。

  (四)、制度建设和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投诉、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元阳县于2008年就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依照相关工作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每年年初有工作计划安排,年中有检查督促落实,年底有总结和考评的工作机制。依法依制度及时受理民众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复政府门户网上建议、投诉等案件,今年元阳县无行政复议事项。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元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重点不突出,个别部门公开的内容,主要还限于工作职责、办事程序、领导分工、服务承诺等事项,主要数据模糊化。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单一,渠道不畅。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仍然沿袭传统的办法对外公开信息,使公开的范围不广,时效性不强,严重影响了公开的效果。三是政务公开的随意性较大,重形式轻效果。一些单位仅仅落实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中;有的只公开结果而不公开过程,有的不能坚持经常及时公开。四是网上领导信箱回复不够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把涉及人、财、物的行政决策和审批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机制建设。县政府门户网是元阳县的主要官网,网站信息由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维护,由于诸多原因,网管中心没能第一时间获得相关政务信息。因此,必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网公开报送机制,才能确保政府门户的信息权威与及时。

  三是进一步加强县网管中心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县网管中心要加强县委、县政府信息部门的联系工作,争取尽早获得有关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向县网管中心报送领导审阅过的政务信息,共同为做好元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努力。

  附:元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自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