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3 08:30 字体:[]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3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泸西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泸西县人民政府在州委、州政府及泸西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相关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为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以来,在关闭泸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后,于8月开通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逐渐完善。目前已开通5个板块35个栏目,由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负责,一名副县长分管,投入5万元工作经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泸西县人民政府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截止2017年12月,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421条,公开政府文件87件、通知公告58条、政策解读25条、政策法规10条、人事任免5条、规划计划5条、三公经费418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回复信箱27件,民意征集调查9条;在泸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387条。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利用政务公开栏累计公开与本部门、单位相关的政务信息2559条。召开政务公开暨县政府门户网站培训会1次,参会人数40人。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95号)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围绕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目前,已建立栏目20个,发布信息129条。其中,环境保护信息17条、财政信息10条、市场监督信息20条、扶贫信息13条、安全生产信息18条、审计结果公开1条、价格和收费信息4条、住房保障信息12条、文化机构信息4条、旅游市场秩序9条、民政信息公开1条、就业创业信息4条、公务员管理信息3条、公安信息公开2条、教育信息公开4条、国税信息公开4条、地税信息3条。

  制定《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泸西县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决策制度》《泸西县县级领导挂钩督办重点项目制度》等制度,认真执行各项程序规定。凡涉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宏观调控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县政府都召开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做到不经过领导集体讨论不决策。继续做好重大决策听证工作,制定《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泸府办发电〔2017〕1号)文件,重视听取群众意见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目前,通过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布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环城东路临时停车泊位的通告》《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托幼机构及学校手足口病的预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全县各级各部门举行重大决策听证7次,发布重要事项公示299条,重点工作通报485条,96128专线政务信息查询332次,转接成功278次,转接成功率94.24%,转接满意274次,满意率98.56%。

  (三)助力政府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成功举办“红高原•泸西”首届高原梨节新闻发布会、中国红高原·泸西第三届洋芋好吃节新闻发布会等新闻发布会;泸西电视台通过广播、新闻栏目播出时政新闻940条;公开《泸西政情》9期、《泸西一周》39期,累计公开信息651条。同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开通政务微信“泸西广电”“红高原泸西”等,至2017年12月底,泸西广电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9113人,推送消息248期,推送信息1040条,腾讯视频播放次数89.4万次,阅读人数546121人、阅读次数1101600次;红高原泸西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 30840人,推送消息828期,推送信息4968条。

  (四)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

  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52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人民政府系统公文办理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14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审查工作,要求起草部门提交起草说明、规范性文件解读方案、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档等3方面的材料。目前,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共发布政府文件89件,文件解读25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务舆情建设

  强化政务舆情信息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先后建立完善了《泸西县网络舆情联动应急处理机制实施方案》《泸西县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联席会议制度》《泸西县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泸西县舆情分析研判和舆情处置部门联动制度》《泸西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舆情预警反应机制,做到快查、快办、快速发布,形成处置、回应一体化。截至10月31日,共向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处、州委宣传部舆情信息科上报舆情信息423条,其中被省级采用149条,州级采用300余条。向州委宣传部舆情信息科上报送舆情线索66条,被采用18余条,其中州委书记批示1条。监测网络舆情50条(次),及时处置了重要舆情34条,其中州级交办16条(次),跟帖回复引导10条(次);编发《舆情信息专报》11期,《舆情专报》4期,及时汇集、总结各阶段较为突出的舆论反响,供相关县级领导参阅,为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工作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规定,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和程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以及现场受理等方式提出申请,对答复的时限、内容、收费等情形也作了具体的规定。结合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工作,我县还开通了网络受理渠道,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直接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工作人员通过网站平台直接公开申请的信息,或根据申请人指定的公开方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

  2017年以来,我县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条,其中因涉及敏感信息未公开1件。共处理信件34件,其中,州政府转办信件24件,内容涉及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劳动社保、教育、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信件由政务公开科依规进行了处理和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情参与需求不断升级,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推行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还没有真正入脑、入心,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不愿公开、不想公开、不敢公开的思想。

  (二)公开内容不全面。一是重形式轻内容。少数部门在开展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中,对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或者只公开大家都知道的事项,而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热点问题避而不公开,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无法获取。二是公开内容存在盲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以公开”,但第八条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具有很大的弹性,政务公开尺度难以把握,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难以界定,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导致出现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

  (三)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专兼职人员大多数未参加过专业知识培训,致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连续性不强,对一些重点工作跟踪公开力度不够,时断时续,公开不及时。

  (四)监督体制不完善。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机制不健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县级的监督检查指导不够,缺乏一些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作为县级层面,在“公开”与“不公开”的抉择中犹豫不决、举棋不定,工作难以有效落实。

  六、下步工作建议及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把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规范有序。

  (一)突出公开重点,规范行政审批。一是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的重点领域。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力度。特别要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公开的重点。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领域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公开办事流程、时限和结果,细化行政审批事项,确保政府部门审批权限、事项公开透明。

  (二)抓好典型示范,以先进带后进。重点打造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以示范单位建设为抓手,培育和挖掘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典型,组织各单位开展经验交流,提高各单位整体业务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行政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县监察、审计、信息和法制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实施专项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应公开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通报督查情况。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以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畅通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受理平台,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引导全社会合力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四)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一是把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各乡镇、县属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重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所占的分值权重,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兼职人员,定期公开政务信息,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专兼职人员的培训,突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通过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进而提高工作队伍专业素养,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在确保全县应公开单位公开率达100%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