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2-03 17:29 字体:[]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红府办发电〔2016〕76号),结合《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6〕9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8号)要求,现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泸西县人民政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及中共泸西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为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23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420条;编发《泸西一周》48期,发布信息910条;全县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14840件,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3723件,5个县级政务服务分中心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81345件,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办件4120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实现了零投诉、零举报、全满意。召开推行县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1次。

  一、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乡镇和县属部门信息公开站点61个。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420条,其中:县级主站点发布信息653条,各乡镇、部门分站点发布信息2767条。依托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建设泸西县政府门户网站,2016年发布信息823条。今年以来,我县制定了网站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对网站的日常监测管理;对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每月进行自查评分;在网站链接了“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接受网民监督;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切实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州政府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后在本级政府网站及时转载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基础上,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团县委、三塘乡、县公安局、县旅游局、县县消防大队等单位陆续开通政务微博,累计发布各类便民及政府信息6768条。县公安局、县旅游局、县交警大队开通政务微信“泸西警方”、“泸西阿庐古洞风景区”和“泸西车管”等,累计发布信息3596条。目前,我县已申请成立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机构——新媒体中心,搭建了新平台,为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探索了新路径。开办“至美泸西”公众号官方微信,目前关注人数已达上万人,成功推送信息1900余篇,单条信息阅读量最多达到3万多次,备受网民关注。并与新华社云南分社联合开办“云南通·泸西”党政客户端,实现新老媒体资源共用、组拳报道、同步发声、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微传播”的“巨大能量”,切实提高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及舆论引导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发挥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便于群众获取信息载体和场所的作用

  泸西县政务大厅面积500余平方米,共设置设立17个独立工作窗口、10个综合工作窗口,入驻窗口部门有32家,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30项。设立了县级政务服务分中心5个,建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8个、村级(社区)为民服务站86个、村小组代办点477个。政务大厅门口过道显著位置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人员进行公示,各窗口分别放有《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极大地方便服务对象查询、了解和办理事项。目前,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05201件,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3416件,5个县级政务服务分中心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74554件,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办件2723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实现零投诉、零举报、全满意。同时,依托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积极建设信息展示、现场咨询、公开选取、签约见证、监督管理等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平台,并于2016年6月正式启动,目前,共发布项目公告15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15个,签约项目15个,结束项目2个。

  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2号令“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对所有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的档案进行鉴定,依法做好开放档案工作,依法开放应开放档案共五批,共计55个全宗3296卷。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以馆藏档案资源为依托,积极强化服务理念,通过大力实施档案利用“零收费”,简化和改进查档利用手续,优化档案服务程序,健全完善档案利用制度,全面推行“一站式”、“一个窗口”便民服务模式,切实为查档利用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档案利用服务。2016年共接待查档利用人员886人(次),提供利用档案732件(卷),复印档案665页,出具证明389份,馆藏档案查全率、查准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为查阅利用人员证明婚姻、核实工龄、落实政策等提供了大量充分有力的原始凭证和参考资料,切实维护民权,解民所需。

  按照新闻发布的程序和要求,我县于2016年1月5日对全县推行县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作新闻发布。3月30日,云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启动仪式在泸西隆重举行。省、州、县有关领导,71所高等学校分管副校长、体育学院院长(体育部主任),182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长及校园足球体育培训教师,省属中、小学校校长等5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见证了泸西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果。此次活动共邀请到人民日报社云南分社、新华网社云南分社、中新社云南分社、西部开发报、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红河日报、红河电台、红河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的30余名记者亲临现场参加启动仪式,对活动进行深入采访报道,收到了良好的外宣效果,进一步扩大了“泸西高原足球城”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同时,我县还利用县政府办刊物《泸西一周》、“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广播电视、“三农通”手机短信等公开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2016年,编发《泸西政情》10期,编发《泸西一周》48期,发布各乡镇、部门政务信息910条,通过“三农通”平台发送农情信息440条,受益群众63727人。全县各级部门举行重大决策听证10次,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要事项公示393条、重点工作通报749条。96128专线政务信息查询525次,转接成功334次,转接成功率95.98%,转接满意332次,满意率99.4%。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一是权责清单制度公开。公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2016年新增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职权7项。目前,全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覆盖27个县级部门、4个事业单位和8个乡镇,共有行政职权总数6345项、责任事项总数48048项、追责情形总数44465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均统一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的“云南省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进行公示,且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 “泸西县政府部门、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目可点击查看,全县权责清单公示率达100%。

  二是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 2016年1月正式运行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公众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办事”专栏,进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信息查阅。截至12月15日,全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共受理网上申报803件,其中:通用审批系统网上申报618件,办结618件,按时办结率100%;投资项目审批系统网上申报185件,正式受理184件,已办结159件,按时办结率100%。网上服务大厅共收到网上咨询件6件、投诉件6件、建议件4件,相关部门均在时限内给予答复和办理。通过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录入并审核入库办理事项401项(行政许可313项、服务事项88项),发布通知公告118条、政策法规115条,发布工作动态326条。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精神和省州的相关通知精神,制定出台《泸西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泸西县财政局关于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泸西县县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参考规程》。除涉密信息外,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公开到“项”。2016年,在县财政局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泸西县县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于3月17日、4月8日、9月9日全面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泸西县2015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报告(公开)》、《泸西县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其中,县级公开了泸西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泸西县县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其他预算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已经全部在该专栏上集中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目前,该专栏公开信息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126条。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县住建局对我县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完善,通过政府网站、保障性住房一点通查询系统、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全面建立“县、主管部门、社区宣传栏纵向”和“相关部门横向”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实现对住房保障工作从项目建设、保障分配到后续管理的全过程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房源、保障对象、建设过程、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通过设立住房保障建设“一点通”查询系统,以及在社区或者有关单位公示栏公示初审、复审信息及相关政策,多种途径对保障房的建设、规划、政策法规、配租、退出等信息进行公示,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为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采用在征收范围内公示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每次征收需要进行6次信息公开公示,确保阳光征收,分别为:一是入户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二是被征收房屋由多数被征收人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市场评估,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答疑;三是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四是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并将修后的补偿方案进行公示;五是将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及确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六是向被征收人公布补偿安置情况。

  公共资源交易坚持“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交易行为做到了“六统一”,即:项目统一进场、场地统一安排、信息统一发布、专家统一抽取、交易统一监督、结果统一公示。今年以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发布共626条,其中:工程建设交易信息344条,政府采购公告信息240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12条,土地交易信息30条。累计完成各类交易项目318项,交易金额24208.51万元,为财政增收节支501.66万元。

  县国土资源局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主动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等政府信息,共发布工作动态182条、采矿权审批结果公告1条、国土知识1、通知公告20条、土地审批结果1条、土地市场信息6条、征地信息8条、执法监察12条。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重点工作”栏目,县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设置“泸西县重大建设项目专题”栏目,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等,围绕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目前,通过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办理项目审批318件,公开机场、天然气管道建设等重点项目信息20余条。做好年度省级重点计划、项目协调服务、项目实施结果等重点环节的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PPP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PPP项目库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成功完成县中医医院的迁建工作,并将《泸西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及扩建PPP项目实施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2016年全省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2015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的通知》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将我县的2016年全省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州政府督查室,并向社会公布。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同时,用好用活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省政府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泸西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按季度做好社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等保险基本信息及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公示。2016年,发布农民工工资和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听证公告4次、各项社会保险资金年度预决算表11个、各类社会保险资金支出情况91条资金使用信息3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泸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办法(试行)》和红河州人社局新修订的《关于泸西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约评估办法》等办法、程序6个。同时还将我县工伤认定、生育保险享受标准、养老保险缴纳档次程序及待遇享受条件等社会保险办理程序及指南全部公开在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上,极大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情况。

  二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县民政局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补助标准及救灾款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和依据等内容进行公示。借助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云南省城乡医疗救助省级平台、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统计平台、红河州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等公共媒体细化公开相关社会救助信息。对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实行透明管理,做到“三公开”,即: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工作标准、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实行“四公开”,即低保规定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同时要求乡镇民政办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必须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现已公开2次。

  三是持续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公开基础教育招生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全县实行按乡镇、按片区招生,随迁子女入学提供相应手续,按所在片区办理入学。公开《泸西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泸西县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入学的通知》;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县教育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学校组织测试,择优录取,使招生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中。公开《泸西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泸源中学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中枢镇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展情况》、《2016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绩效报告》等文件及重点项目建设信息。

  四是全面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县15家医疗卫生单位均采取电子显示屏滚动及专栏张贴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按照需求向就医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依法公开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切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卫生监督检查情况,2016年,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734人次,执法车辆251台次,监督检查和巡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监管对象1725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65份,查处无证诊所28家,行政罚款 26家,罚款金额 76000元,警告 2家。

  五是着实抓好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在县九华路灯光隧道上张贴棚户区改造宣传标语10余条,在棚户区改造拆除项目玛钢厂片区施工防护围墙上做该片区宣传展板,具体内容包括棚户区改造政策、标语、该片区的规划方案等;在泸西电视台、泸西时讯宣传棚户区改造情况;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公布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8条,中标公告25条,终止招标公告1条,监理招标公告9条,中标公告8条,终止招标公告1条。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3条,中标公告2条;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全县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划建设信息6条。农危房改造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农危房改造方面的政策解读及2016年农危房改造进度等信息2条。在实施农危房改造项目建设中,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公示制度,要求补助对象的住房状况、补助标准等基本信息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按照“科学规划,分类安排,精准实施,连片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于6月补充完善《2016—2020年泸西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规划》。同时,列出单章明确建档立卡危房户的危房改造计划。

  六是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信息公开。增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采取分级分类形式对涉及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上海对口帮扶、社会帮扶等项目,通过在县扶贫办门户网站、项目村设立项目竣工牌等多种方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2016年,在泸西之窗网站《泸西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专栏发布信息433篇;县扶贫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8条,其中:政策性文件8条、扶贫项目信息15条、扶贫资金6条、项目工程情况简介3条,发布扶贫到户贷款相关政策性文件2条、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知识政策性文件及资金分配文件 23条,工作动态54条,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性文件1条,贫困户退出信息3条。编制《泸西县脱贫攻坚工作100问》3000多份及时发放各乡镇及贫困困村、贫困户。

  七是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举办“迎新春·庆猴年”群众文艺展演、泸西县“炫舞花城·至美泸西”第六届大家乐广场舞大赛等一系列文化活动,深入全县5镇、3乡开展“送戏下乡”慰问演出活动74场。县图书馆深入推进各项图书服务工作,全年图书借阅达15万人次,借阅10万册次。积极争取承办全国女足U18联赛、中超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等国家级足球比赛10次,云南省青少年排球竞标赛1次,云南省青少年击剑冠军赛1次,红河州老年人柔力球比赛1次,举办了县级足球比赛3次,“广西府杯”山地车爬坡挑战赛1次,协办县级老年人运动会1次。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各类活动的举办、体育运动项目的培训,群众健身意识得到增强,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突出抓好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和出版物市场的清理整顿,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6”专项行动。2016年,共检查歌舞娱乐场所308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24人次,给予警告歌舞娱乐场所2家;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526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78人次,查处“黑网吧”1家;检查电影放映单位12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广播电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经营单位50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0人次,没收非法接收设施180余套;检查书报刊经营单位336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72人次、没收非法出版物1527册;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156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12人次、没收非法音像制品376张;检查印刷经营单位408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16人次,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传统文化浓郁的地区进行深入调查,对有一定知名度的民间艺人跟踪调查,对白彝祭山、白彝祭祖、壮族铜鼓舞3个项目进行省级保护项目的申报,2次举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讨座谈会。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分别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季度水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集中式饮用水季度水质情况3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条、环境保护监管执法4条,并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组转办的来电材料受理、办理进度情况及办理结果等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目前,已累计公开集中式饮用水季度水质情况3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6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1条、环境保护监管执法7条、环境行政处罚1条、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1条、排污收费1条、环境应急预案4条。由于该县环境监测站尚未建成,所以未开展空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以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与公开。同时,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9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主动将最新安全生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权力清单、事故案例及安监动态、事故调查处置情况等内容予以公开。重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事项、实施的主体、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执法检查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其他审批;涉及安全生产的专项规划、年度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内容;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本单位基本信息,包括职能、机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调查处理结果以及调度统计数据等。2016年,县安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110余条,各类公文18条。

  依法公开“五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等信息,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审批依据公开具体到条款名称。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抽查检查、抽检抽验、违法广告等信息。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监督抽检、专项整治及违法广告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中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和程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以及现场受理等方式提出申请,对答复的时限、内容、收费等情形也做了具体的规定。结合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工作,我县还开通了网络受理渠道,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直接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工作人员通过网站平台直接公开申请的信息,或根据申请人指定的公开方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

  2016年以来,我县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条。共处理信件16件,其中:州政府转办信件3件,内容涉及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劳动社保、教育、卫生计生、环保保护、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信件由县信访部门依规进行了处理和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单位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公开信息不全面、不及时的现象。公开的重点不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避重就轻。二是公开与保密事项不易界定。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内容,《保密法》中则规定属于秘密事项。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难以界定,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存在信息公开不到位的情况。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信息公开连续性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云南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云南省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办理种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突出工作重点。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价格和收费、信用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针对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范围,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

  (二)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短信、政务微博、微信等公众便于接收信息的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大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结果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杜绝暗箱操作,打造“阳光政府”。结合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在馆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平台,通过添置触摸查询屏、联网电脑、电子公告栏等现代化设施,提供政府公报、可公开文件档案等形式,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

  (三)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在确保全县应公开单位公开率达100%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对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处置能力和回应社会关切能力。

  (四)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行政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县政府监察、审计、信息和法制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施专项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应公开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通报督查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以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受理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