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绿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09 11:0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综合绿春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绿春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目录编制符合要求,内容齐全,分类科学,公开到位,维护和更新及时。二是注重设置专题专栏。按照县级、各乡镇及各部门的职能分类,设置不同的信息开栏目。三是按时发布相关信息。2020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64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2672条。

  (二)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印发了《绿春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绿政办发〔2020〕41号),全县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编制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同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不断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围绕“六稳”“六保”等重要政策性文件,抓实部门政策文件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主体责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要求,图文式、图表式多维度解读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政府政策文件,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篇。

  (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按相关要求按时办理了1件州级转办依申请公开件(依〔2020〕68号),申请人属于自然人,内容为工程建设方面,无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县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成政府网站平台优化和IPV6改造。二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服务中心窗口。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县共有7个政务新媒体,覆盖公安、司法、交警等系统,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的主要渠道。四是在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集中设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五是政务热线整合工作稳步推进,做好12345政务热线的接听答复工作。六是加强政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政府信箱”共收到信件3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许多部门、乡镇相关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直接影响了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二)人员缺乏,效率不高。相关工作人员身兼多职,易发生工作顾此失彼现象,由于乡镇、部门人员变动相对频繁,人员变动时各种工作衔接不够,经常出现工作脱节现象,导致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低下的情况。

  (三)创新不足,方法不多。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方法不多、形式单一,有待创新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针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县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州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