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 2017-03-03 17:54 字体:[]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绿春县国家税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主要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八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了我局2016年1-12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绿春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3-4221428。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红河州国家税务局和绿春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工作成效日渐明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绿春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了具体负责人员,明确了职责分工,按时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二是明确公开重点。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及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转发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税收政策变化,方便纳税人查阅办理业务。三是拓宽公开形式。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及时公开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进一步发挥了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LDE显示屏等新媒体的利用,使纳税人随时随地了解、掌握相关税收信息及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0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04条,通知公开类信息3条、工作计划类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主要有通知公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众监督、工作规划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纳税人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经过对公开信息的安全检查,没有发现不宜公开、涉密信息上网情况。

  七、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发展和进步,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一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少部分动态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对税收改革和税收政策的落实、解读的力度不够,公开的信息还不够贴近纳税人的需求。

  2017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国税局、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国税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推进与纳税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认真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方便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查询。

  绿春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