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2-17 16:41 字体:[]

  2014年,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省、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创新工作方式,狠抓措施落实,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今年以来,我县各级行政机关积极组织本部门的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云南省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加以贯彻落实。同时,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形式,不断拓宽公开领域,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监督考核,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2014年,我县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查询专线、政务服务中心、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了人民群众获取各类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赢得了广泛好评。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新闻资讯、民生关注、政务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等多个栏目,现了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通。截止年11月,我县通过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3余条,网民浏览量达28万余次。二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新闻发布机制,明确了新闻发言人。2014年,全县召开新闻发布7次,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紫陶产业发展、孔子文化节等主题。三是继续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全县各级各行政机关扎实推进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和政务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该公示、通报的都向社会进行公示、通报,能组织听证的在实施前都组织听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截止2014年11月,全县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17项(次)、公示重要事项1326条、发布重点工作通报2543项,受理政务信息专线查询209次,成功答复168次,转接成功率89.83%,群众满意率达99.4%。四是落实政务服务中心的便民举措。在办证大厅各窗口摆放服务告知单、设置效能评仪箱和举报电话,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及对外公示栏公开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审批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切实发挥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查询、行政投诉的作用。

  (三)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于今年4月29日启动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全县43家具有行政审批权限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和调整73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20项。待审定后将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各部门多渠道公开了许可事项名称、依据、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同时,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内容。今年以来,我县共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36件。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建水县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计划(草案)及相关报表,政府预算全部细化到了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各部门主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决算,并重点公开了“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二是通过将审计工作的各类信息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增强公众和政府其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审计性质和作用的认识,树立审计权威,扩大审计影响,为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今年以来,通过全省审计系统专网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1条。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认真做好征地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征地相关政策法规,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依法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信息公开,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率。今年以来,我县公开土地征收信息11条,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信息2条,矿业权出让信息22条。二是深化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结合今年我县开展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实际,我县公开了《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水县韩家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房屋及用地征收事宜的公告》、《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水县韩家铺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建政发﹝2014﹞131号)和《2014年建水县韩家铺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界限图》。同时,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的申请条件、申请表、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包括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地址、建设方式、规模等信息)、分配对象、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四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标准和采购中标结果。推进工程建设、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投诉处理决定公告等信息,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有效保障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照顾加分、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及时公开,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县级各级医疗机构通过挂牌上岗、价格公示栏、电子显示屏、费用查询终端机、设立意见箱或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医院基本情况、医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价格、服务标准等内容。三是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5、推动监管信息公开。一是抓好环境信息公开,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审批结果等,主动公开污染环境违法案件及专项检查情况。二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主动全面公开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三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通过每月编制的《建水药监信息》和《建水食品安全信息》对监管动态信息进行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 。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2014年,我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及内容,将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答复。截止2014年11月,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加强培训工作。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的能力,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有计划、有步骤、按层次组织信息员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政府信息系统应用和操作等基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责任主体,坚持日常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发挥检查考核评议的作用。二是制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对2014年度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顾和总结,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重要决策听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听证走过场,确保听证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做好年度考核和年终督促检查,切实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制度不健全,公开形式单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广度和深度上不够。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专职人员较少, 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检查考核工作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各级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二是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继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核制度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