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3-28 20:26 字体:[]

  2016年度,河口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6〕1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8号)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1号)要求,出台了《河口县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河政办发〔2016〕153号)及《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与政务舆情回应及问题整改有机结合,把政府信息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10个乡镇、农场及县直有关部门,以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主要内容,编制了河口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河口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强化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组长,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组、保密宣传组、责任督查组。做到“人员、资金、管理”三到位,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职责要求,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同时抽调成员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小组,及时对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以政府网站综合整治为契机,全面推进全县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评估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在对各乡镇、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和部门及时加强指导,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及时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州级部门召开的各类培训会,并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参加专题培训。

  (二)完善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河口县人民政府政策解读制度》、《河口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的说明》、《河口县政府网站管理制度》、《河口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单位、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举报受理和年度报告公开等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督查与培训工作的有机结合。一是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以评议推动各地各部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坚持对各部门单位公开门户网站、网页的监测,适时抽查网站,努力杜绝“僵尸网页”和“开天窗”问题。三是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汇编》,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理念,增强公开意识。推进分层次、分类别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专业人员对信息的处置能力和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能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集群管理系统承载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6个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子网站的运行,结合县政府门户网站,已建设成为6个乡镇和县直部门提供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机构职能、法律依据类、发展规划类、业务及服务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等公开信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新闻资讯”、“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投资河口”、“河口旅游”、“专题专栏”、“便民服务”、“普法专栏”等9个一级栏目、60多个二三级栏目。2016年我县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重大决策听证网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909条,其中网站公开2165条,政务微博公开732条,政务微信公开98条,报刊47期(增版1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17次,公开重大决策听证信息14条,公开重要事项公示信息215条,公开重点工作通报信息54条,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县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2.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工作。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6〕12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8号)文件要求,我县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并完善“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当前,在河口县政府户门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12条。同时在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办事等工作方面,河口县严格执行省、州、县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杜绝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事件。2016年3月召开了全县舆情工作培训会,由州委宣传部舆情科领导进行授课,向全县95名各单位各部门及乡镇农场舆情员讲授舆情工作规律、要点和工作方法。向省委舆情处上报舆情信息21篇;向州委舆情科上报舆情信息83篇,舆情线索月报表6份,涉县舆情16期,负面涉县网络舆情21条。县人民政府领导及部门领导积极通过“红河热线”,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答群众对有关政策的疑惑。2016年1月22日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名称为“河口县人民政府推行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了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等7家媒体有关单位45人参加发布会,为媒体提供权威性的信息,保持与公众的信息通畅,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稳定。通过报纸、网站、手机快讯共发布全县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新闻信息1100余条。与中国红河网合作设立中国红河网河口专栏,向外推介发布河口的重要信息456条。积极邀请各级主流媒体到河口进行采访报道,今年上半年央视、人民网、新华网、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网、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等已刊播河口稿件50余篇,共接待各级新闻媒体129人。

  3.加强96128专线查询工作。认真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的通知》要求,拓展完善政务信息专线功能,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全县有41家单位申报了终端电话,已全部配备终端手机电话。目前“96128”专线电话运行正常,确保了阳光政府的顺利实施。2016年全县各部门共接到96128专线电话152次,转接成功73次,转接失败79 次,转接成功率达87.95 %;满意数36次,满意率92 %;转接失败原因:无应答9次,用户挂机17次、其它52次。

  4.加大政府网站普查及拓展新形式公开工作。以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网站管理机制,畅通信息来源渠道。由政务公开科负责整理审核信息,由县网管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确保每周信息发布的更新速度,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加大新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县委宣传部上“河口外宣”微信公众号上设置“公示公告”和“政府文件”栏目,公开政府相关的文件信息。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河口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口县级政府部门与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标志着河口县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工作全面完成。28个县级单位、6个乡镇共清理出6485项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49042项,对应的追责情形43806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均统一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的“云南省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进行公示,且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 “河口县政府部门、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目可点击查看,全县权责清单公示率达100%。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开了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精神和省、州的工作部署,通过网站公开,县级部门及6个乡镇均公开2016年总预算,公开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公开“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及说明,做到了各部门本级预决算和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涉密部门除外)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公开三公经费信息179条,行政性收费15条。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载体,及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需求等采购信息,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职能,促进政府采购是阳光采购。2016年全县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408条,其中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公告185条,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213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公开2016年河口镇、南溪镇、瑶山乡、老范寨乡、桥头乡、河口农场、南溪农场、蚂蝗堡农场、坝洒农场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发布2015年河口县住建局东西干道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审核名单,公示河口县2016年租赁补贴名单,公开河口县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分配名单公示,以及河口县2016年第四季度租赁补贴的公示。

  深化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信息补偿信息公开。在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大院设置设立信息公开栏,保证各项工作的信息及时公开;利用科技手段,设置多功能LED显示屏一块,保证各类紧急和临时信息的随时、及时发布。今年,公开土地出让供应信息公开22条,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6条,公开土地供应全过程,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48条。

  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信息补偿信息公开。棚户区改造方面,在县槟榔路、龙泉路悬挂棚户区改造宣传标语8条,制定征收方案1个,在棚户区改造片区施工防护围墙上做该片区宣传展板,具体内容包括棚户区改造政策、标语、该片区的规划方案等;举办听证会1场;在全省政务网公布改扩建项目征收公告2条,发布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各1条,中标公告2条。指导各乡镇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阳光征收。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设置“重大建设项目”与“工程领域建设项目信息与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栏目,县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设置“河口县重大建设项目专题”栏目,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等,围绕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做好年度省级重点计划、项目协调服务、项目实施结果等重点环节的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公开河口跨合区11平方公里环评报告、地形图测绘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信息重点项目信息27条。做好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PPP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PPP项目库管理。公开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 期)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10余条;对公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河口县东西干道公共租赁住房等相关的项目建设工作情况信息进行公开。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求职人员培训活动信息、公开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失业证办理信息、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等信息156条。全年组织各类就业培训549人次,新增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1个,16人在见习基地在岗见习,城镇新增就业833人,转移农业劳动力155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20个,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1374本,为灵活就业人员514人发放社保补贴资金164.92万元,完成劳务输出1521人(其中,南部山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完成580人,实际完成580人)。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县民政局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补助标准及救灾款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和依据等内容进行公示。借助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云南省城乡医疗救助省级平台、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统计平台、红河州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等公共媒体细化公开相关社会救助信息。对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实行透明管理,做到“三公开”,即: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2016年城乡低保对象7872户1752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704.8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对象68人,城乡医疗救助共产生36022人327.77万元,全县共产生城乡临时救助622户2362人60.94万元,救灾资金下拨、发放公开2期;物资救助数据和资金投入情况公开2期,春节慰问受灾困难农户资金、物资发放公开信息1期,在学校进行公开享受名单及各级各类学生补助资金2532.62万元。将申请保障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工作标准、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实行“四公开”,即低保规定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同时要求乡镇民政办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必须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持续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公开基础教育招生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全县实行按乡镇、按片区招生,随迁子女入学提供相应手续,按所在片区办理入学。做好河口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公开《河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现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河政教督发〔2012〕1号)及《河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对我县4所中小学及机关幼儿园进行了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认定为现代教育合格学校并把整个评估过程结果公开,将《河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河口二中等4所学校为现代教育合格学校的通知》(河政教督发〔2016〕11号)评估结果在河口广播电视台、河口教育网站进行公示。

  全面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三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等政策法律法规;公开定点医疗机构14家的相关数据(包括地点),定点药店48家。发放二胎政策宣传册2万余份,开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40余份,充分利用县政务中心审批网络、大厅窗口公示栏、一次性告知单、服务指南等载体,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58条。每月按时在“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网络平台公示和通报“河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6年9月份补偿情况公示”和“河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016年收支情况通报”,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共有近4.9万人次享受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带来的实惠。

  6.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前,已累计公开集中式饮用水季度水质情况3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56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8条、环境保护监管执法25条、环境行政处罚3条。公开《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口县2015年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河口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河口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度表》。同时,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13条。

  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整治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321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66人次,群众检查药品经营企业 88家次,诊所12户,检查医疗器械经营户45户,检查化妆品美容院40户;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1780户次,检查食品小摊贩670户次,查扣不合格食品1675公斤,查扣不合格药品130盒。完成蔬菜、酱油、醋、食用油、散装白酒等食品快检51个项目共51组,合格48组,合格率为94%。通过12315消费投诉电话,完成国家级抽检和省级抽检任务12类13批次送检。开展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167批次,并把结果和处置情况公开在网站上。共调解各类投诉4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8万元。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150人次。今年以来,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卫生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等相关卫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动态24条,云南省行政网上审批大厅发布信息通知公告6条,工作动态2条。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室、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受理) 窗口,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提供下载的依申请公开表,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作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监督管理。三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采取当面、书面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提交申请。公众可在河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河口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即可填写《河口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申请,受理申请机构通过申请人指定方式告知申请人信息。2016年以来,河口县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条。我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整、及时。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目前社区、村寨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部分还停留在使用短信,宣传栏和墙体等公示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和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宣传力度不够。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还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全面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河口县将按照“夯实基础、扩大范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着力深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健全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二)着力完善载体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一是调整、充实、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优化网上公开,丰富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在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的指导,提高工作水平,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三是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栏、办事大厅。四是充分发挥党政刊物《河口信息》、《河口政情》等载体的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五是着力推进项目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六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健全档案馆等政务信息查阅场所查询设施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专栏、手机通讯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抓好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建好交流平台,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总结经验。

  (四)着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依申请开展督促检查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注重对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围绕保密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与保密局、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网络监测信息更新情况,并进行适时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使政府公开信息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和政府网站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信息筛选、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