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1-10 15:50 字体:[]

  2016年,个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落脚点,切实按照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个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个旧市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通过完善各项机制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明确由市政府办主任助理分管并具体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形成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今年以来,个旧市先后召开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8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6〕12号)文件精神,并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个办发〔2016〕72号)、《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个政办发〔2016〕109号)文件,要求各级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准备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全市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831条,市级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98条,全市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5项,网上发布重要事项公示201项,重点工作通报279项。此外,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宣传栏、公告栏、政府公报等多种方式按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省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扶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公开。此外,还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宣传栏、公告栏、政府公报等多种方式按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全市73个部门213家单位及10个乡镇(区、办事处)全面启动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以来,个旧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3059项,便民服务事项279件(次)。同时,全市10个乡镇(区、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形成了覆盖城乡、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个旧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在2016年6月24日开通运行,并首次选取成功以来,截至10月31日,中介超市运行正常,31个项目通过公开选取中标,23个签约完毕,2个项目履约完毕。中介超市运行后,项目办理时间大幅缩短,服务意识大大增强,受到办事群众的欢迎。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个旧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有政务公开栏目,下设与群众利益相关大事项、政府文件、重大建设项目、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等子栏目,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目前已公开的内容有:1.领导与机构。具体介绍领导简历、分工情况和机构设置情况。2.资金信息。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社会捐助和年度财政预算及决算报告等。3.政府采购。涉及中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信息。4.其他统计信息。涉及到中心的工作动态、新闻、政务服务等相关信息。1月—12月10日,发布公开公示信息43件、通知公告34件、工作动态9件。

  同时,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充分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公开渠道,在办证大厅设立了咨询台,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专门的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并安置了全触摸式的查询机,便于办事群众查询中心的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和办件情况等内容,坚持高效办事、优质服务、廉洁从政,打造阳光交易平台,为项目业主和各参与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

  个旧市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23个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再次进行梳理。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审批程序,确保了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审批阳光操作。截至目前,市政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共受理行政审批件3227件,办结件3227,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和现场办结率均达100%。同时,全市10个乡镇(区、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上报的数据汇总为受理事项17538件,办结率100%,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上下联动的受理、查询、咨询和投诉等政务服务功能体系。

  (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结合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特点,今年5月建立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大锡国”,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服务信息、政策咨询等信息,自创办以来共发布新闻资讯240余条。此外,1-12月在个旧报社、个旧电视台共刊发稿件60000余条,通过手机报以及“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500余条。在“5.4”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发布新闻通稿3期。

  二是加强与《云南日报》《红河日报》《云南经济日报》等党报党刊的合作,重点组织引导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文化旅游发展、扶贫攻坚等进行报道。2016年共推送60余条,其中《云南日报》采用3条,云报客户端采用5条,《红河日报》采用20条,《云南法制报》采用18条。

  三是结合社会宣传的特点,为提升全市各项工作的宣传效果,积极组织开展《锡都个旧宣传手册》编印工作,将国家大政方针、便民服务指南、禁毒防艾、防震减灾、残疾人服务、法律法规等内容以简洁易懂的方式编印成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城市主题宣传等内容,在创新宣传方式的同时,也融入政务公开工作,方便群众阅读,提升了工作效果。

  (四)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

  市政府高度重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的使用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云南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办法》和《红河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实施细则》。提高96128转接质量,尽可能杜绝出现电话无法转接、无人应答、二次转接或转接到传真等情况。针对部分部门报送数据不真实,工作开展不力的情况,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函〔2015〕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实施细则和红河州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11号)规定,严格要求整改,规范了责任人、联络员,同时各部门联系员在回答公众查询信息时,注意服务礼仪,做到文明礼貌,解答耐心细致,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并将政务查询专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监察机关强化督促检查,以行政问责为抓手,在推进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使96128政务查询专线工作取得进一步实效。2016年以来,96128专线转接次数457(次),转接成功数429(次),转接失败28人(次),专线转接成功率93.96%,满意率98.72%。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投诉、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一)设置依申请公开窗口

  在个旧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贴有明显标示注明窗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并设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由于个旧市不断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了公开的范围,拓宽了公开的渠道,申请人需要的相关信息均能从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个旧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了《个旧市人民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一是针对被申请复议的案件,积极向复议机关做好答复书及相关证据的移交工作。2016年,申请人罗宝明以不服市政府注销其持有的2.28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由,张玲以不服市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由以个旧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复议人向红河州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经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理,均维持个旧市作出的行政决定;二是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及解释工作。申请人不服政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而向个旧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的案件时有发生,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接到案件后,首先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确定行政行为合法的基础上,耐心细致的向申请人解释,让申请人明白自己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主动撤回申请2件。

  (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重要举措;规范行政诉讼应诉,是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个旧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16〕260号)的规定,准确理解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正确把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基本要求,依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是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包括正职负责人,也包括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三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四是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有国家行政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2016年原告郭见明以国家赔偿为由将个旧市人民政府告上了被告席,个旧市均按规定派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经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审尚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个旧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个旧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个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个旧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求制度》《个旧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个旧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个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尚未建立起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或者已经建立但缺乏具有操作性的细化规定,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在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部分政府部门没有及时向当地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报送信息,弱化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服务效果;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待常态化、规范化。另外,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时效性还有待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以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6〕9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8号)文件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督促政务信息没有上网的单位尽快完成信息录入、发布工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要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三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四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直涉及重点领域的21家单位要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土地征收和出让、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乡镇(区、处)、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要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

  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及时交代任务,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坚持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严格考评办法,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着力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五)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

  一是加强单位网站建设。完善领导信箱和网上调查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方式。注重有效发挥个旧电视台、个旧报社和《个旧时讯》等媒介的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明白卡、办事指南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在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图书馆、各乡镇(区、处)为民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配备专用上网查询设备,设置指示牌和使用方法提示,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告机制,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