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13 16:0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弥勒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本报告。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gov.cn/、http://www.hhm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4-2办公室,电话:0873—622093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研究制定印发《2022年弥勒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集中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编制发布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旅游等6个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设置专题专栏重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1-12月,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585条,“弥勒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1期574条;“弥勒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3条。积极转载国务院、省州相关政策措施解读产品,探索运用图文图表、专家解读、问答等形式对政策文件、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共计100余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市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5件,均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不存在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正行政行为的情况。具体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4件次,其中:行政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3件次,申请人主动撤销复议申请1件次;被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2件次,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公开的信息开展审核工作,落实初审、校核、核发职责,确保公开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重点审核,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全有效运行,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1078942个,网站总访问量1513429次,市政府公众号关注人数超2.2万人。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域名变更工作,于2023年1月6日启用新域名(www.hhml.gov.cn),原域名将于2023年4月6日停止使用。全市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政务新媒体38个,均能正常运营。

  (五)监督保障方面。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公开。11月10日,结合防疫工作要求通过视频会议组织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共计58名业务工作人员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市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发挥还需再提升。二是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执行还有差距,部分部门提供政策解读材料不及时、质量不高、形式较为单一。三是信息公开申请工作量激增,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法律专业性不强,涉诉风险加大。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省州要求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突破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大市政府门户网站在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政民互动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深入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二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体系,持续推动牵头部门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网站建设管理,不断优化网站信息发布功能,把市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第一平台。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培训监管。加大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力度,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与渠道,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坚持多措并举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全力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不断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办理工作。积极探索、开展政务公开日、政府开放日等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在政务公开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弥勒市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