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20 14:56 字体:[]

州政府办:

  2019年,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州政府的同意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红河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红河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相关要求,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红河县边疆县市发展的自身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途径,积极主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红河县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相应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公开考核办法》、《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县政府信息不能确定属性审核表》、《县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持续开展。

  2019年,红河县政府及时充实和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确保了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红河县严格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呈现灵活多样的形式。(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包括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红河县站点、96128查询网、重大决策听证网、重要事项公示网、重点工作通报网等网站。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窗口作用,着力推动红河县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了县、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二)设立公共查阅中心。将县档案馆、图书馆指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查阅中心,县档案馆专门建立了现行公开文件查阅场所,2019年共提供利用档案87人次、108卷(件)次,复制并摘抄档案资料148页,出具档案证明87份;图书馆接待读者41213人次/年,书刊流通76142册次,提供利用现行公开文件9011人次、10101件次。(三)在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置了政府信息查询(受理)窗口,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四)积极组织各乡镇、部门开展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州级文件要求进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审核工作,在通过审核的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及时回复和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2019年,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49条,重点领域共发布信息1675条。针对必须公开和有必要公开的信息,红河县政府政务公开科严格按照《红河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红河县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红河县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有关制度条例,逐级上报审核,依法有效及时地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各乡镇、县直各办、局,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规条例,确保了信息公开数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已公开信息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机构职能变更,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工作意见,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有关工作,公开了有关汛情的预报及防范措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征文及审批结果、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证、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等信息。机构职能方面,公开了政府部门机构内设、人员的调整变更情况,以及各局、各单位的调整、搬迁等信息。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医疗事故鉴定情况、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情况,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医疗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注册,以及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日均费用情况、门急诊均次费用排序情况、医疗质量监管考核综合得分排序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费用、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公开了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以及质量技监许可项目、程序、结果,质量技监抽查结果。

  2019年度红河县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并依法给予成功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例如:我科室于2019年3月4日收到州政务公开科《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编号:依19—012),申请人要求公开我县2016—2018年阿扎河乡扶贫资金文件及切初村委会扶贫资金文件。相关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的第一时间内积极给予受理承办。积极与阿扎河乡相关部门沟通、向上级领导汇报反映,按照《红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申请人办理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内容予以公开。目前,全县未收到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取得成绩的同时,红河县人民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还要不断扩展信息公开渠道,争取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应发尽发,确保群众知情权。下一步工作中,红河县人民政府将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服务。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对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是进一步理顺机制。对照有关法规政策,规范公开内容,查缺补漏,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提高公开质量,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避免踢皮球、推责任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目前,红河县政务公开科暂无专业人才。根据现有的部门设置及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红河县政务公开科工作人员自发组织学习,利用好政务新媒体的学习传播途径,不断地自我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河县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