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20 15:5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规定,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汇总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形成本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的2019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ile.hh.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4-2办公室,邮编:652399,电话:0873—6220935,电子邮箱:mlzwgk201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弥勒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红政办函〔2019〕40号)精神,制定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9〕82号),全力推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弥勒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调整充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因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弥勒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弥政办函〔2019〕15号),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组成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承担,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融媒体中心配合,进一步推进弥勒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职能事务的透明度。各乡镇、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稳定推进。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标准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继续执行弥勒市基层政务公开管理和事项标准13项及《弥勒市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等12个制度,2019年制定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实现政务公开规范、严谨、有效、实用,有效避免“想公开就公开、好公开就公开”等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现象。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共计82人参加,会上学习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聚焦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方式,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发布长效机制,在规定时间节点、准确发布政府信息。2019年1月-12月,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82条,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发布政务信息2724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07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91条。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86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11条,规划计划类1条,财政资金类1386条,重大建设项目19条,民生实事类173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5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51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58条,安全生产129条,应急管理类34条。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设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栏目,公开州、市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1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3件。

  3.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全年解读信息发布27次,其中:市政府主要领导解读重要政策、措施2次,利用图文解读形式及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解读7次。

  (三)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服务群众。一是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梳理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不能网上申报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均推行网上办理。各部门建立健全网上预审机制,推行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需要补正补齐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凡是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让群众少跑腿、不见面也能办成事。截至目前,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共注册用户数56320个,政务服务事项1226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81项,可部分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90项,全年受办理审批服务办件116648件。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1次,未出现重大舆情。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7件,均已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办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强化平台建设,促进政民互动。一是制定下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细化《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栏目管理责任分解清单》,签订《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责任及风险防控承诺书》,明确网站栏目内容及更新时限要求,确保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截至12月31日,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82条,网站总访问量406980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04918个。二是正常运行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要求,督促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各政府组成部门按时补办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手续,截至目前正常运维政务新媒体共计22个。“弥勒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自2019年1月运行以来,关注人数达17157人,推送信息176期591条;“弥勒政务”微博关注人数27人,推送信息107条。三是持续强化政民互动。做好州政府统一信箱信件办理工作,全年受理信件205件,办结205件,办结率100%;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2019年“春节黄金周”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两会访谈间——梁凌云代表 “特色小镇”怎么建、2019年“一带一路·七彩云南”第二届弥勒女子国际半程马拉松赛新闻发布会、红河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弥勒专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5 

  +89 

  24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6 

  -38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4 

  +18 

  236 

  行政强制 

  111 

  -34 

  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0 

  69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民互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三是对全市政务新媒体的监管还需要再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国务院、省州工作要求扎实做到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方便群众办事、推进网上办事等方面的主动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管理。不断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网站信息发布功能,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力争把市政府网站打造成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第一平台,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及时、高效、准确。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实行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载体功能。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好政务新媒体的优势,积极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拓宽信息来源,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加强对全市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工作。四是进一步增强政民互动。通过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及群众的了解程度,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州政府统一信箱信件转办工作,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