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气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9-30 13:38 字体:[]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气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州气象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红河州气象局紧紧围绕我州气象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云南省气象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部门的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重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预决算公开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中国气象局网站等渠道总计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1249条。其中包括部门决算公开资料、气象标准执行清单、行政执法检查、抽查、监管等信息、重要天气消息、天气预警、天气周报、日常工作信息等内容。

  2019年度全州气象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16 

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7 

0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550.53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201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一是认识不到位。在工作中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对于在我局工作推进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识不够;二是公开内容和形式,公开渠道不够丰富。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天气预报及预警类公开信息比较多,对于单位建设、单位重大项目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抽查监管信息公开内容较少,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渠道主要是通过微信、LED电子显示屏、天气预报栏目等,渠道比较单一,受众面不广;三是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不足。

  针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政策文件的学习理解并加强贯彻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及归档等规范化管理。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条例和办法,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红河州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红河州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三是积极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多方面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