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苗族自治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08 16:4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屏边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综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各有关单位、乡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公布于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b.hh.gov.cn/)。对报告有疑问,与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楼519室,电话:0873-3222339)。 

  一、概述 

  2018年,屏边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健全制度,加强宣传,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有效地促进了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公开责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屏边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务公开的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信息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形成了分级负责,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体系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屏边县制定了《屏边县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屏政办发〔2018〕46号),完善了《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屏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屏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了各项工作。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 

  (三)强化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一是着力打造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积极与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对接,完成了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和板块增设。目前,屏边县拥有政府门户网站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二是进一步加大广播电视、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要求拥有政务新媒体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全县开设政务新媒体的部门有8个,开设政务新媒体15。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及各个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行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我县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台、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6333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650条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13263条,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发布信息1010条,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公开发布信息410条。公开范围涉及政府组成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县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全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及方案,并抓好实施意见及方案的贯彻落实,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划计划”“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专栏。主要公开了机构职能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等。全年公开政策文件类44条、规划计划类4条、财政资金类161条、重大建设项目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3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5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45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类7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载体,也是帮助改进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和公开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按照依法行政、依法办理、依法落实、依法答复的原则,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推动办理回复和公开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高了满意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年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82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46条、政协提案136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县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制定印发了《屏边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就解读范围、解读流程、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回应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全面加强了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通过县政府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发布署名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政府网站、政府热线(12345)和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等新闻传播渠道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全年我县共发布政策解读63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7条、微博微信发布56条;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红河热线”解读政策1期;开办“苗岭热线”解读政策22期。向群众解读了我县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城市建设、脱贫攻坚、旅游发展等方面的政策,答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了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切实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二是着力做好就学就医就业、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发布《关于就业创业证和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的通知》等内容17条,办理业务172件、公布了失业保险支出公示10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册3期、2018年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1条。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公告48、商品质量检查情况1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作废公告5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1期,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屏边苗族自治县狂犬疫苗接种单位名单》以及向民众公开宣传《屏边县疾控中心在省领取疫苗与涉事疫苗无关》的声明,消除民众对疫苗恐慌情绪。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情况、住房分配对象、配租情况、租赁补贴发放及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等信息。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认真清理进驻事项,抓好“应进必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共有18家部门入驻县政务中心,清理出进驻事项389项;完善和调整优化服务窗口设置,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614件,办结2614件,办结率100%。公布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758项。二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办理延伸,确保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公开的办事指南信息和日常窗口接件信息一致。全年入库事项共计6468项,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事项12970件,发布政务动态1010条。进一步畅通网上信访受理渠道,云南信访系统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共受理群众来信94件(次),其中,云南信访系统收到来信33件,均全部办理回复;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共收到来信61件,均全部办理回复。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事项目录梳理工作,共梳理出审批类事项39项、核准类事项42项、备案类事项18项。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投资项目合计231个。落实文件规定取消的356项证明材料,公布了50项基本证照凭证能证明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县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充分运用好依申请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时限等,统一按照答复文书格式,认真落实公开审查制度,对申请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了编号归档保存。全年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15件,均按程序办理1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1件、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2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我县注重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载体的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了县政府门户网的改版升级,整合完善了各板块栏目,优化了政府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完善数据库建设,网站页面更加清晰,各大版块设置合理,充分发挥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方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并强化了与屏边新闻、相关部门微博、微信等的联动。二是加大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要求拥有政务新媒体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将档案馆、图书馆定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并配有电脑、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能满足群众查阅档案、信息的需要。同时,制定公共查阅场管理办法,接收各责任单位送交的政府公开信息并提供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接收工作已进入常态化。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人员变动大,造成工作衔接不畅二是涉及重点领域信息的一些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高,导致公开的内容时效性不够强,公开不够及时;三是对政策解读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导致对政策解读主动性还不够,部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未能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9年我县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按照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健全规范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借助每年州级开展相关培训为契机,加强与州级部门、各县市的交流学习,探讨研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自身的不足。在县内深入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1月18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33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5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5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6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326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5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 

4.信函申请数 

 

9 

(二)申请办结数 

 

15 

1.按时办结数 

 

1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0 

单位负责人:刘朝恒      审 核 人:杨永春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0873-3222339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