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08 09:41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

  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个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j.hh.gov.cn/)查询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个旧市金湖西路100号,邮编:661000,电话:0873—2130431,电子信箱:gjszwgkk@126.com)。

  一、概述

  2018年,个旧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拓宽公开渠道、强化指导督查等措施,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制度建设

  个旧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分管该项工作,在市政府办设立政务公开科,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州的相关文件,制定并下发了个旧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个旧市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个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通报等,有效地规范和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个旧市积极参加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业务培训会、红河州视频会议系统培训会。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更好地服务公众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扩宽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

  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除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外,积极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公开各类信息。截至目前,“个旧市政务公开”微博已推送信息183篇,粉丝数26,关注量61,共在线响应回复网民问题10次。同时,坚持做好96128云南省政务服务专线工作,不断提升政务信息电话查询服务质量。2018年,全市共45家单位开设96128专线服务电话45部并与手机绑定,实现同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联络员队伍、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建立了答复(办理)情况记录台账, 每月组织开展1次专线服务测评,加大不满意评价跟踪办理力度,不断提升96128专线服务能力。2018年,全市各单位共接听96128专线电话477个,转接成功率96.84%;用户评价满意率98.22%,其中,不满意评价6个,均以直接答复、交办等方式对来电人反映内容进行办理,办结回复率为100%。落实12345热线专人负责制,加强热线管理,保证线路全天候畅通、热线24小时有人接听。同时,现场办理人员接到“12345”热线电话后,认真填写《红河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及时处理来电反映事项,能现场答复的耐心细致的答复,不能现场处理的事项及时转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办理情况由承办单位第一时间反馈给来电人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该局不定期对来电人满意情况进行回访,确保热线转办快速高效,转办事项得到及时办理。2018年开通至今,共接听热线电话252个,已全部直接答复或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群众评价满意度较高。

  (四)加强监督考核,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明确考核标准和责任主体,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同时,单独制定进行了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督促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监督考核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稳步推进个旧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加强保密审查,严格发布规程

  2018年,个旧市以严格保密审查、强化监督考核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在保密审查工作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个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1月—12月,全市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846条,市级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337条,全市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7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712项,财政信息公开478项,政民互动292项。此外,还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宣传栏、公告栏、政府公报等多种方式按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全市73个部门213家单位及10个乡镇(区、办事处)全面启动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省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扶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其中,政务要闻158条,部门动态458条,乡镇之窗261条,民生关注94条,公示公告53条,图片新闻31条,个旧扶贫46条,反腐倡廉19条,两会专题26条,科普宣传20条,个旧固卫进行时8条,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50条,信息公开目录147条,审计结果公告94条,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14条,安全生产30条,发展和改革38条,国土与资源183条,不动产登记公告92条,教育教学273条,科技管理26条,旅游市场56条,民政信息22条,人社信息37条,市场监管107条,文化机构92条,医疗卫生147条,住房和建设378条,城区街道18条,城乡规划14条,工业和信息化25条,政策法规4条,林业信息42条,农业发展665条,气象信息45条,水务信息30条,统计信息59条,地方志115条,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条,财政信息公开478条,财政信息公示21条,预算专栏227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个旧市人民政府承办6件州政协提案,截至8月15日,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可公开3件,已于9月30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180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34件市政协提案,截至8月15日,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公开118件,市政协提案公开82件,各承办单位已于9月30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年初,个旧市政府认真研究部署,市政府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解读范围、内容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各起草部门、单位负责解读,于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开展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纳入政务公开主要工作,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概念解释、执行口径、操作方法、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重点解读。同时,所有对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都经过严格审批、审核程序,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政策问答、撰稿解读、专家解读、图表图片、媒体专访、文件学习、现场解读、张贴宣传等解读形式进行,有力地提升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知晓率。今年以来,全市共解读省、州文件12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个旧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10封依申请公开转办件,均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办结率达100%。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优势,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大政策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积极开展市级领导大接访活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认真抓好处理意见的督办落实,对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及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主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化解措施,做到矛盾在一线排查、难题在一线解决。做好州长信箱答复工作,收到州政府信箱转办件283件,办理完成283件,办结率100%。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推进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

  1.配合省级整合系统共享。省级共有14个省级部门业务系统326个事项与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实现入口统一,255个事项实现在线办理单点登录,201个服务事项实现办件信息回传并统一将数据内容纳入网上平台实施效能监督。个旧市根据省级对接数据及时对应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卫生计生局、税务局、民宗局等12个部门自建系统与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实现入口统一,其余部门正在对接中,为下一步整合系统作保障。

  2.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工作。配合省级统筹整合现有省级统建、部门自建的各类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办理系统,建设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平台,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积极推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延伸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谁建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认真安排各部门梳理自建系统,查明存在问题,积极与上级反馈,升级业务系统,使之能与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顺利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3.不断强化数据对接成果运用。进一步修改、梳理完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内部审批事项要素材料,保持事项完整,查缺补漏,统一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集中受理、办理、办结,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根据部门梳理规范的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材料,形成申请材料目录清单,调整配置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为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申请材料统一引用、映射关联打好基础。

  (二)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

  1.认真完成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提升改造。投入18万元在原有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现有面积的基础上进行过渡性提升改造,窗口工位增加到42个,进驻部门24个(含综合窗口1个)进驻各类办理事项132项,将办理量大、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纳入实体大厅进行办理,同时增设综合服务窗口2个,按办理事项区划出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共资源交易五大区域,使实体大厅办事功能得到明显提升。并结合现有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条件,安排17万元资金购买大厅管理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高拍仪、自助服务终端、确认签证评价一体机等智能化设备,初步实现现有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窗口软硬件匹配,提高网上用户办事体验度。

  2.进一步加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研究制定了《个旧市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按“六有标准”做好为民服务中心的提升改造工作。同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按省、州(市)、县、乡、村五级系统布局,整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和反馈,逐步使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村级延伸,实现纵向与国家、省、州、市联通,横向与市级各部门连接,形成市级范围内基础数据共享共用,为实现“一网通办”的目标打基础。

  (三)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

  一是推行身份识别智能化,实现“一号”申请。二是推行服务设置项目化,实现“一窗”受理,加快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完善配套设施。三是推行内部流转系统化,实现“一网”通办,将政务服务平台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前端整合,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四是推行服务受理多样化,实现融合发展,加快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利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APP、自助终端等,拓宽群众网上办事的渠道,满足办事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五是推行服务监督一体化,实现全程监管。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事后评价的办事记录与效能监督机制,对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实时动态监管。推进全市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各类业务系统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实现基层网点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六是推行服务监督一体化,实现全程监管。

  (四)推进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1.推动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建立业务办理协同机制,涉及多部门事项实行 “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协同办理”,变“群众来回跑”为“系统协同办”,实现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配合省级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信用体系、部门业务系统等对接,实现有关办事信息同步推送和业务协同办理。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2.推进大数据开发利用。依托省政务信息中心,有效整合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库等资源,形成政务服务大数据资源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和政务服务需求,做好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推送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五)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

  1.健全完善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一是在项目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功能,着重加强项目管理能力,提高系统操作能力。二是推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电子系统全面上线,努力争取交易项目从场地预约、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到保证金收退等流程全部由线下变为线上,提升工作效率,开启远程评标常态化。三是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操作手册,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努力实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化交易。

  2.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启用评标专家语音抽取系统抽取评审专家。运用科技手段助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结束了人工抽取后采用电话通知评审专家的方式,提高了进场交易的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了专家抽取的保密性和科学性,促进了政府采购评审的公开、公平,杜绝“跑风漏气”行为,维护了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杜绝评标专家通知的随意性。

  3.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做到规范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仪表、服务设施、服务质量、服务纪律;强化工作纪律,要求中心干部职工,树立“小窗口、大责任”服务意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最大限度实现“零上门”“无纸化”,有效降低招投标成本。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度数量)及主要受理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个旧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9封依申请公开转办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收到9封依申请公开转办件,已答复9件,其中: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2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转办件2件,一是涉及个旧市选矿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选矿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个办法〔2017〕38号)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故不向申请人进行公开。二是涉及个旧市选矿企业拆除补偿全部信息,依据《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第十三条“一份申请中包含多项申请内容的,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在合理期限内对申请内容加以调整并重新提交”,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其所需信息进行重新提交。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个旧市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一)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功能。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优势,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大政策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积极开展市级领导大接访活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认真抓好处理意见的督办落实,对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及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主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化解措施,做到矛盾在一线排查、难题在一线解决。做好州长信箱答复工作,收到州政府信箱转办件283件,办理完成283件,办结率达100%。

  (二)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根据网站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各部门不得自己门户网站,全市各部门信息发布集成到市门户网站。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协同联动、政策解读、互动交流、政务服务、人员和经费保障、考评监督等机制,积极推进个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三)加强功能版块建设。

  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 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门户网站共建成重点领域专栏30个,将部门需要公开的信息迁移发布至门户网站,共分配各部门信息发布账号63个,整合了全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网站首页集成在线系统“个旧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上信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企业申报系统”,加强了政务服务版块建设,做好前端整合。

  (四)推进集约化建设。

  对在运行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加快对无力维护和不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的政府网站进行整合迁移和关停下线工作。对保留的政府网站进行二次梳理,保证没有部门自建门户网站在运行。

  (五)强化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

  个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在运行政府网站,每月开展2轮监测,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监测结果。严格网站监管制度,制定网站规范管理制度,发布《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个政办函〔2017〕12号,《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监测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规范门户网站管理。

  (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和仿冒网站打击。

  积极配合各级相关部门开展政府网站安全检查、监测、整改工作。配合做好假冒政府网站打击工作。配合好网监及网信办积极开展网络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及问题整改。

  (七)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管理,开通个旧市政务公开微博。个旧市政务公开公众号平台是个旧市委、市政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务职能,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而设立的服务型平台。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46号)文件要求,个旧市政务公开微博通过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公开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让政府的信息和声音通过新媒体送达,使政策更容易被理解,让老百姓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截至目前,已推送信息183篇,粉丝数26,关注量61,共在线响应回复网民问题10次。

  二是全市共45家单位开设96128专线服务电话45部并与手机绑定,实现同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联络员队伍、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建立了答复(办理)情况记录台账, 每月组织开展1次专线服务测评,加大不满意评价跟踪办理力度,不断提升96128专线服务能力。2018年,全市各单位共接听96128专线电话477个,转接成功率96.84%;用户评价满意率98.22%,其中,不满意评价6个,均以直接答复、交办等方式对来电人反映内容进行办理,办结回复率为100%。

  三是落实12345热线专人负责制,加强热线管理,保证线路全天候畅通、热线24小时有人接听。同时,现场办理人员接到“12345”热线电话后,认真填写《红河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及时处理来电反映事项,能现场答复的耐心细致答复,不能现场处理的事项及时转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办理情况由承办单位第一时间反馈给来电人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该局不定期对来电人满意情况进行回访,确保热线转办快速高效,转办事项得到及时办理。2018年开通至今,共接听热线电话252个,已全部直接答复或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群众评价满意度较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怕失权,不愿公开;怕麻烦,不想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思想。工作敷衍应付,机构不建立,分工不到位,公开制度不健全、公开范围不全面、公开目录不完整、保密审查不规范、监督考核不严格等现象。

  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和梳理,从督查和网上监测的情况来看,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垂直单位自年初至今一直未进行政府信息发布,有几家政务公开重点单位连续几个月政府信息发布量为零。

  三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政务公开内容公开不全面,随意性较大,主要表现为“两多两少”,一是政务信息梳理的多,实际公开的少;二是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比较多,实际工作和按要求应公开的重点内容比较少。

  四是公开方式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项目填写不全,比较普遍的是缺少“内容描述”、“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二是网上公开政务信息不规范。有的单位擅自对政务公开办统一制作的公开栏目进行删除或更改,有的公开内容和公开栏目不一致。三是政务公开内容分类不清,信息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较多,信息公开未能常态化,信息未实时发布,往往在季度监测反馈后和考评前集中补发。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31号)文件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督促政务信息没有上网的单位尽快完成信息录入、发布工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个政办发〔2018〕87号)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个政办函〔2017〕12号)要求,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未经单位保密机构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三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四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直涉及重点领域的21家单位要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土地征收和出让、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乡镇(区、处)、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要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市政府督察室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及时交代任务,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坚持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严格考评办法,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着力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五是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一是加强单位网站建设。完善领导信箱和网上调查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方式。注重有效发挥个旧电视台、个旧报社和《个旧时讯》等媒介的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明白卡、办事指南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在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图书馆、各乡镇(区、处)为民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配备专用上网查询设备,设置指示牌和使用方法提示,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告机制,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484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无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无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37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84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8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无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无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28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无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无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1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无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9

  1.当面申请数

  件

  无

  2.传真申请数

  件

  无

  3.网络申请数

  件

  9

  4.信函申请数

  件

  无

  (二)申请办结数

  件

  9

  1.按时办结数

  件

  9

  2.延期办结数

  件

  无

  (三)申请答复数

  件

  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无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无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无

  涉及个人隐私

  件

  无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无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无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无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无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无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无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无

  (三)其他情形数

  件

  无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无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无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无

  (三)其他情形数

  件

  无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无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无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6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6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6

  单位负责人:范冰       审 核 人:钱鸿操

  填  报  人:张芮嘉          联系电话:0873—2130431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