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9-30 16:0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就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红河公积金网”(网址http://www.hhgjj.com)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室,地址:蒙自市文萃路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邮编:661199,电话(传真):0873-3736773。

  一、概 述

  2018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住房公积金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2018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成立由单位正、副职担任组长、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将4个方面46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关责任科室。按照4%的分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室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为有序推进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二)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要求,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快速办理。通过进一步明确审批时限,明晰审批责任,强化责任监督。目前,归集、提取业务已经实现“一窗受理,当场办结”,办理过程中,缴存职工只需取1次号,进1个窗,交1次件;贷款业务由“四级审批”简化为“三级审批”,县市管理部贷款审批权限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同时取消提取、贷款发放业务办理中的“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环节,大幅度提升了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二是简化审批资料,实现简便办理。严格按照“化繁为简,电子留存”的原则,全面梳理业务办理所需的审批材料,大幅减免办理要件,优化业务流程,及时取消了9项业务办理相关材料及身份复印件,实现简便轻松办理。三是在全州各公积金服务大厅严格执行“一旬内办贷,一日内提取,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结,一个电话查询,一次性告知”的“六个一”服务制度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并通过全州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公开《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红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四是依托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短信、“12329”服务热线、自助服务终端、微信、手机APP、网厅等七大服务渠道,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住房公积金信息发布和咨询问答流程,在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的同时,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同时,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于8月22日正式进驻蒙自市行政服务中心,增设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三)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门研究制定《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网”整改方案》等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对网站日常运行管理的责任分工进行明确和细化,构建了范围明晰、职责明确、程序到位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备案制度,为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及时制定出台《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置主任信箱、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网住房公积金版块在线解答等举措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和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并明确内设的稽核科为负责群众咨询和意见投诉的部门,认真做好群众意见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工作。

  截至2018年底,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咨询答复工作均按要求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2018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红河日报、红河电台、中国红河网及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网、微信、手机APP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公众查询浏览数2623151次(红河公积金网、手机APP、微信、网厅、自助终端)。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红河公积金网”的“信息公开”和“政策业务”两个专栏,于2018年4月和6月分别向社会主动公开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和《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两个住房公积金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和要求,在报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通过《红河日报》、“红河公积金网”、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完整地披露我州住房公积金运行的各项指标,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知情权。三是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于7月5日和23日通过“红河公积金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2018年度部门预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对单位公文起草、审查、签发、复审和公开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文起草科室和办公室在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中的职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在起草《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同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认真撰写《〈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及时编制《按年冲还贷与按月冲还贷政策对比一览表》,并通过《红河日报》、“红河网”、“红河公积金网”等渠道同时向社会进行公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重大政策解读“第一解读人”职责,于5月10日通过《红河日报》全面解读按月、按年冲还贷的政策和特点;于7月12日向参加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四届一次会议的有关专家和职工代表深入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及后续工作考虑;于11月9日带队参加红河电台“红河热线”栏目向社会各界宣讲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同时,通过在“红河公积金网”开设“主任信箱”和“投诉建议”专栏,开通“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为单位和职工查询、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个人信息提供方便,主动做好住房公积金重要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关切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窗口部门实际,通过在红河公积金网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开设举报投诉信箱,在13县市和云锡管理部服务大厅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主要领导带队参加“红河热线”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充分利用“12329”服务热线、“96128”政务查询电话及红河公积金网、微信、手机APP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全面构建“为群众服务、受群众监督”的长效监督机制。全年共收到省长信箱、省信访局、省住建厅、人民网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件、转办信访件9件;“州政府新网站”、州信访局、主任信箱、蒙自外宣办“网络问政”舆论监督办理件14件,受理12329服务热线政策业务咨询电话15183个、公积金网站业务政策咨询投诉回复188件,接待群众来访70余件、120余人次,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让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腿”为目标,充分发挥新系统信息技术优势,在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于5月23日顺利通过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双贯标”联合检查验收后,一是通过进一步革新业务运作模式,创新归集服务方式,推行实时结算,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了归集业务实时汇缴,提取业务和贷款发放“秒级”到账,并在全省创先实现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公积金缴存数据实时共享。目前,短信、“12329”服务热线、自助服务终端、微信、手机APP、网厅等七大服务渠道已全面建成。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依托全州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推广“不见面审批”,通过强化与工、农、中、建、邮储、信用社等13家受托银行的结算数据实时对接,实现了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办理一站式服务,其中物业费提取可网上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优化抵押登记流程,尽力实现职工办理抵押登记最多跑一次;加快与房产、公安、人民银行的信息互联共享查询机制的沟通协商,争取早日实现信息互联。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一是认真贯彻住建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号)要求,坚持以“让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腿”为目标,在已开通短信、“12329”服务热线、“红河公积金网”在线解答和自助服务终端的基础上,于2018年4月20日正式开通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并于7月末完成了“红河公积金网”网站、网上业务大厅的改版升级工作,涵盖网站、微信、手机APP、网厅、短信、“12329”服务热线和自助服务终端等7个渠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现已全面建成。二是按照《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全面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的要求,在开通有96128政务查询、114业务查询和12329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的基础上,及时将96128政务服务查询专线与12329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了合并,并通过简化查询手续、安排专人接听和加强接线员政策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各条专线的查询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极大的畅通了广大职工咨询、监督、投诉的渠道。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从事政务公开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近年来,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频繁,社会上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的知晓率还不够高,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州级大数据应用平台尚未建成,部门间“信息孤岛”尚未全面打通,办事手续简洁化、服务效能最大化难以实现。

  (二)2019年工作目标、思路。一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政务新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面,同时依托全州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积金政策解读宣传。二是采取系统优化与加强部门联动同步走的方式,在完善优化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同时,积极协调与住建、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工作,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本统计数据不包括转载、转发政府信息。

  2.“红河公积金网”网址:http:// www.hhgjj.com/。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