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05 09:2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公布2017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州级行政中心州政府楼A219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807,传真:0873—3732806,电子邮箱:hhzgxs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红河州供销合作社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7〕26号)的安排部署,认真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涉及到州供销社的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关科室,确保任务完成。二是自觉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要求各科室在拟制公文时,或者以州供销社名义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类专题会议时,应在发文稿纸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三是要求制定政策性文件要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标明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送。经过梳理,目前,州供销社印制文件均为系统业务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文件;召开的全州范围内会议两次,均为系统业务会议,鉴于州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故未召开过听证会,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的有关会议及向社会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四是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推进政府服务热线资源整合,明确了州供销社“12345”专线负责机构、负责人、联络员,确保热线24小时有人接听并有人及时处理。五是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适时公开。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州供销社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充实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红河州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1名办公室人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强化学习培训。把信息公开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一是利用网络及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之际,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选派2名负责信息发布的同志积极参加2017年全州政务公开暨州政府门户网站培训会,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州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信息95条(其中:1—5月,在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4条;6—12月,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公开推进财税改革信息3条;其他信息9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州供销社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在政府门户网站。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严格按照红政办发〔2015〕194号要求解读政策文件,2017年印发文件均为系统业务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文件,没有起草过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严格落实红政办发〔2016〕217号,未收到过有关州供销合作社的舆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6年通过红河州供销合作社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窗口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统计指标。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已答复申请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未涉及此类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此类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因人员编制少,无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顾此失彼,导致有时更新不及时。二是部份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把政务公开等同于信息工作,对政策法规类材料公开主动性不够、经验不足。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按照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推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