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3 16:42 字体:[]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3号)的通知精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的制度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政务局政府自身建设科,由政府自身建设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健全制度。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1号)要求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要点》,下发了《2017年科室责任目标任务分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出问题的科室、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先后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新闻发布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事项,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正大门进门右侧墙上安装LED电子显示屏,对国家法律法规、重要文件通知、红河政务服务管理信息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权交易、土地交易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等进行及时播放和宣传。在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安装两块电子大屏对州级和13县市投资项目申报、受理、办件进行滚动播出、对办件结果进行及时更新。在州级26家窗口单位正上方安装电子屏幕,对窗口单位审批的行政审批事进行滚动播出,对办件需要提交的资料、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进行公开,做到一窗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安装网上行政审批触摸屏、党务政务公开查询机,在投资项目审批区域墙上悬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供前来办事的群众对政务、党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相关材料及办事流程等进行浏览和查询。制作了26家窗口单位标示牌,对单位名称、工作人员姓名、咨询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并且安装电子评价仪,对窗口工作人员办件情况、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制作窗口部门《办事指南》,摆放在显眼位置,方便群众取阅。

  (四)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1、服务事项一网办。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搭建了集行政审批网上咨询、申报、受理、预审、办理监督、投诉等服务功能的“一网办”网上办事大厅。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将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互通共享,打造“一网式”政务直通车,做到“一张网”办百事。同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促进办事部门相互衔接,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 ”“循环证明 ”,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便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2、投资项目一网批。按照“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四级联动、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推动政务服务模式与时俱进,搭建集在线服务、全程跟踪、管理预警功能为一体的“一网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扎实推进投资项目“进中心、一网批”政务服务模式,在“一窗申报、一窗取件”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形成“赋码流转、见码审批”的运行模式,严格实行“一项、一码、一表”申报流转,管住管好政务服务的进出两端,让系统跑路,努力实现所有审批事项及对应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和监管,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国家、省、州、县四级联动。

  3、中介服务一库选。围绕“提质、提速、提效、强服务”,打通影响审批服务提质提速的“中间一公里”,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为突破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非禁即入”的要求,采取全部网上入驻和部分实体入驻两种方式,认真组织并审核各类符合执业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网上入驻和实体入驻,积极打造“便捷、高效、阳光、透明”的中介服务选取平台——投资审批中介超市。

  4、信息资源“一键查”。州政务服务中心把州各级部门制定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公开发布到行政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平台,并印发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厅。公众只需登录网上大厅、微信公众平台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就能第一时间掌握办事所需办理的流程、材料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共入驻部门25家,事项209项,其中行政许可190项,公共服务事项19项,向社会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方便群众“一键查”。

  (五)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1、努力打造法治、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评标专家抽取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告知事项》,出台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活动承诺书》《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纪律》。正在制定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制度,将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正在完善进场交易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并全部上墙。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明确进场交易的范围、人员,进场后允许做的事,明确监督的部门等,实现交易各方互相监督、互相评价,不仅约束中介机构的行为,也约束招标人、投标人、专家评委和监督部门人员的行为。努力加强专家队伍建设。

  2、主动公开目录、交易信息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开设了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土地交易、矿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时政要闻、信息公开9个栏目版块共计48个子栏目。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云政办﹝2015﹞73号发)对交易目录进行公开,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类项目15个类别、政府采购类分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A类38项和部门集中采购B类41项、国有产交易类项目4项、罚没财物处置类2个类别。

  (六)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按照《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49号)等相关文件,我局对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出台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集中收退管理办法》并报州法制办审核备案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按相关文件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开设了“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

  2、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7月13日,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主任一行5人做客“红河热线”直播间,围绕“站位全局,服务全局,构建为民、便民、快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建设集中、高效、便捷地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平台”主题,与广大在线群众进行交流、网络互动,为群众答疑释惑,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阳光透明交易。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进步,网络建设的应用要求越来越广。一年来,不断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保障网站安全正常运行。加强网络运行分析,合理优化和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完善“两局三中心”网络环境,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一个高效、稳定的网络平台。

  1、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0073条。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旧平台)发布5236条,其中:州政服务管理信息122条,通知公告11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627条、补充通知85条、资审公示8条、中标公示1079条、废标公示37条、开标记录564条,政府采购需求1193条、补充通知135条、成交公示1159条,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公告73条、补充通知9条、成交结果公示57条,国有产权交易公告37条,补充通知5条,成交公示35条。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新平台)发布4837条,其中:平台简介1条,政策法规9条,政务信息97条,下载专区25条,通知公告29条,专家园地1条,图片新闻18条,学习园地14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691条、变更通知482条、评标结果公示678条、中标结果公示520条、异常公告35条,政府采购公告834条、变更通知370条、结果公示674条、异常公告197条,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公告64条、补遗通知4条、成交结果公示59条,国有产权交易公告20条、补遗通知1条、成交结果公示14条。共完成对701个招投标、挂牌、拍卖会议监控视频数据的采集,数据存储量达 4.5T。即4500G的数据量,先后有红河州农科所、建水县大田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来查看、调取相关视频资料。

  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发布19条信息,重点领域栏目发布7条信息,在红河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171条信息。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指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通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

  3、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没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但其他要求进场交易项目的公告、成交信息等都在平台上统一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

  2017年受委托交易国有产权项目共17个,交易项目主要是铺面招租、公车拍卖、资产处置,而增值扩股项目的交易还未发生。

  国有产权交易工作基本流程:接受产权使用人的委托(出具委托书),提交委托交易的相关资料,对交易资料进行审查,依据相关规定编制交易公告,公告经领导审批后在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步发布。其次接受竞买咨询、报名(递交报名申请),对报名资格、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回执。领取竞买须知,依据报名情况确定进行现场竞价或拍买,确定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最后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步发布)。在国有产权交易中严格按照《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每一个产权交易项目都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了交易公告和成交公示。目前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实现信息共享,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已建起来,联起来,已正试运行。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目前还在积极研发测试阶段,故还不能进行电子交易,待国有产权交易系统下布后,就可以实现电子化交易。

  (二)坚持服务宗旨、着力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工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82号),由州委编办牵头,在全州范围开展清理各类证明材料专项行动,共清理形成我州乡镇对外开具的证明材料104项、村委会社区对外开具的证明材料78项,州、县市提供自来水、燃气、公共交通行业公共服务领域共清理规范证明材料62项,清理结果已经上报省政府。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报送减证便民相关材料的通知》《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认真核查比对证明材料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13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梳理本单位(含主管事业单位)面向办事人员取消、索要及保留的证明材料,并对《红河州政务服务系统(行业)证明材料目录清单》进行认真核查比对,经过梳理,红河州政务服务系统精简取消了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10项,保留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63项,对外开具(核发、设定)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10项,已收集汇总形成《红河州政务服务系统(行业)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2、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

  2017年,政务大厅进驻部门较去年同期增加4家,共29家,政务服务事项进驻369项,比去年同期(170项)增长117.06%,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受理1868599件,比上年同期的1550259件,增长20.53%;办结1860980件,比上年同期的1549862件,增长20.07%。

  2017年,全州共开展投资项目审批3238个,全省排名第五(次于曲靖、临沧、昆明、楚雄),比上年同期增长46.10%;事项审批5958件,全省排名第二(次于曲靖),比上年同期增长16.71%;投资概算2567.4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03%,按时办结率均为100%,综合办理平均提速42%。其中:州级共开展投资项目审批55个,事项审批1319件,投资概算101.98亿元,按时办结率均为100%,综合办理平均提速率39%; 13县市共开展投资审批项目共3184个,办理事项4639件,投资概算2465.43亿元,按时办结率均为100%,综合办理平均提速率42.21%。全州网上政务大厅网上申报共计10160件,全省排名第三(次于楚雄、临沧),同比增长112.1%,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网上入驻共计2866家(省内机构2114家,省外机构752家),累计发布采购项目公告453个,全省排名第九(次于楚雄、昆明、大理、德宏、临沧、丽江、保山、文山)。全州在全省率先正式启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截止12月31日,共办理事项审批61066件(含投资审批1872件,蒙自经开区4件),全省排名第三(次于昆明、曲靖)。

  2017年,州级交易中心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131项,同比减少21.57%。交易金额156.365亿元,同比减少13.26%,交易价比预算价少5.280亿元。国有资产处置增值资金2286.85万元,同比增加103.34%。其中:工程建设项目803项,同比增加6.78%。交易金额149.038亿元,同比减少13.37%。成交价比预算价少6.550亿元;政府采购项目304项,同比减少54.35%,交易金额5.467亿元,同比增加10.64%,成交价比预算价少1938.42万元;矿业权交易2宗,同比减少77.78%,成交总价款473万元,同比减少47.57%,增值资金183万元,增值率63.10%;国有土地交易8宗,面积219.68亩,成交总价款1.616亿元,同比减少48.76%,增值资金1428.91万元,增值率9.70%;国有产权交易14宗,同比增加100.00%,成交额1949.27万元,同比增加535.31%,增值资金674.95万元,增值率52.97%。全州(含十三市县)完成交易项目5288项,同比减少24.51%,交易金额达275.940亿元,同比增加9.04%。中标价比预算价少21.13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675项,交易金额193.084亿元;政府采购项目3081项,交易金额58.459亿元;国有土地交易295宗,成交总价款23.811亿元,矿业权交易2宗,国有产权交易235宗(罚没物资6宗)。

  (三)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3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推进政府服务热线资源整合。整合“96128”政务服务查询热线,整合更名并开通上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

  办好“96128”政务服务专线和开通“12345”便民服务热线是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州政府重点立项督查的为民服务事项。在州电信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落实州政府相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把办好“96128”政务服务专线和开通“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作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认真办好“96128”的同时,积极协调州电信公司克服众多困难于11月15日开通了“红河州12345便民服务热线”。目前,全州共开通“12345”热线14条,州级及13县市各一条。州、县市各相关单位同时开通“红河州12345便民服务热线”电子邮箱。州级“12345便民服务热线”设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我局在人员紧张、工作任务重的情况先,落实专人接听。接听电话时段为7×24小时全天候人工受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州共受理96128专线接入电话7442个,转接成功6312个,转接成功率96.12%(比2016年95.18%提高0.94个百分点),满意6246个,满意率达98.95%(比2016年98.59%提高0.36个百分),13县市未达标单位由2016年4个降低为2个,其中转接成功率红河94.69%(2016年90.51%)、金94.12%(2016年93.92%)未达标,未达标率降低50%,未收到一件投诉。州级转接成功率96.21%(比2016年94.68%提高1.53个百分点)。“12345”便民服务热线自11月15日开通至12月31日,接到群众来电161次,转接成功161次,转接成功率100%,满意161次,不满意0次,满意率100%,未收到一件投诉。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自成立以来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不到位。

  2、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还有差距。

  3、推进“12345”和“96128”两条专线整合难度大。

  (二)针对存在问题,2018年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机制健全,制度完善,贯彻落实到位。

  2、加大推进“12345”和“96128”两条专线整合力度。一是推进“12345”和“96128”两条专线整合的最大阻力中国电信的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各地自行开发建设不仅浪费资金,也不利于信息共享,建议全省统一搭建平台,高标准、高起点创建建设软件平台,深度融合“12345”“96128”,将两条热线整合到一个平台,统筹管理。二是专线不仅要有人接,关键还是要有人办,建议将认真、并限时办理专线反映的问题,明确省、州、县各部门的职责,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三是从省级层面推进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统一经费保障和服务方式(购买)。

    2018年1月22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0027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7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007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8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68 

  单位负责人:可文炳  审核人:陆新春

  填报人:陆新春   联系电话:3197069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