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18 14:29 字体:[]

  2015年度,河口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76号)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248号)文件要求,结合2015年度四乡两镇和县属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河口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其他事项等七个部分。现将河口瑶族自治县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县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全面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重点做好公用事业单位服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订了《河口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河口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做好保密审查,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单位、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检查、举报受理和年度报告公开等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和培训交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管理机制,实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制定河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也制订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方案,有计划;三是全县及各单位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列出一定经费,改善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环境。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交流,在引导舆论和应对网络危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对各部门单位公开门户网站、网页的监测,适时抽查网站,努力杜绝“僵尸网页”和“开天窗”问题。二是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通过部门自查、重点督查、专业核查等进行综合考评,以评议推动各地各部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汇编》,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公开意识。各部门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了多次的信息公开培训,不断增强有关工作人员的把握能力、处置能力和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能力。

  (四)探索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开通“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拓展公众了解我县政务信息的渠道。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96128专线接听,接听人员严格按照《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联络员服务规范》的要求,加强96128政务信息查询工作,2015年,“96128”电话查询49人(次),转接成功39次,转接成功率80%,满意数36次,满意率92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坚持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共开展重大决策听证9次,发布重要事项公示189项,重点工作通报115项,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在网上进行发布。三是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的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县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重大决策听证网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766条,其中网站公开2656条,政务微博公开621条,政务微信公开67条,报刊37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次,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查阅数936人(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县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河口县政府门户网站;

  2、河口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重大决策听证网;

  3、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此外,还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电视台、报刊、设立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办理情况

  我县在政府信息网站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2015年我县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整、及时。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目前社区、村寨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部分还停留在使用短信,宣传栏和墙体等公示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和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宣传力度不够。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还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全面开展。下一步,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着力深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健全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二)着力完善载体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一是调整、充实、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优化网上公开,丰富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在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的指导,提高工作水平,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三是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栏、办事大厅。四是充分发挥党政刊物《河口信息》、《河口政情》等载体的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五是着力推进项目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六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着力扩宽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健全档案馆等政务信息查阅场所查询设施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专栏、手机通讯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举办《条例》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四)着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依申请开展督促检查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注重对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围绕保密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与保密局、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网络监测信息更新情况,并进行适时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使政府公开信息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和政府网站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信息筛选、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着力提升信息公开队伍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抓好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三是建好交流平台,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总结经验。

  2016年,河口县将按照“夯实基础、扩大范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