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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927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3-12
文号
红政报〔2021〕4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红政报〔2021〕4号

 

省审计厅:

  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调报〔2020〕30号)有关要求,红河州高度重视,及时部署,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0年11月30日接到《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调报〔2020〕30号)后,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对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研究问题整改工作,于2020年12月17日印发《红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提出问题整改指导意见。12月17日下午立即召开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调查报告反馈问题交办会,督促推进整改工作。

  截至2021年1月10日,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13个问题,整改完成12个,正在整改中1个。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简政放权落实方面

  1.权责清单修改未经审核批准。(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为了规范开展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三审核、两上报、一公开”工作制度(即:部门审核、具体承办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报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议审批、在规定渠道向社会公开)。于2020年9月21日至12月21日,认真对照《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组织涉及行政权力事项的37家州级部门再次对2020年版权责清单进行梳理,逐项核对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避免再次发生事项错误统计的情况。新调整的2020年版全州第一批37家州级部门的权责清单事项10类5450项,已于2020年12月22日已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进行了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报州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议批准后下发执行。

  2.未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5项。(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州文化和旅游局于2020年12月21日按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调整,取消了文物商店销售文物的“售前审批”和“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已停止办理。河口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10日按规定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河口县、个旧市、元阳县、绿春县人民政府已分别取消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3.将不属于本级的审批事项列入行政许可事项。(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红河县、石屏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重新梳理权责清单,已取消不属于本级审批权限的“临时价格干预范围事项提价申报”,并在云南机构编制网及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4.将备案事项放入行政许可事项。(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我州认真对权责清单进行了逐项梳理,取消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外商投资项目备案”2个备案事项,并已停止对2个备案事项的办理工作。个旧市、红河县、河口县人民政府已按照《企业家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分别在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5日、2020年12月25日完成了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外商投资项目备案”2个备案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5.未按规定编写行政许可事项及编码。(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1月10日,各县市已对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认真进行了梳理调整、完善,并编写了行政许可事项编码,将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对权责清单中名称不一致的问题,河口县、石屏县于2020年1月10已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审批(零售)”更名为“药品经营许可”。建水县于2020年12月18日在云南机构编制网上对“药品经营许可”进行了编码。按照《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关于对行政许可事项无需设定固定编码格式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已于2020年1月10日前结合本部门实际对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进行了编码。金平县、蒙自市已将“药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上进行公示。

  6.行政审批事项未列入权责清单。(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我州已于2020年12月17日将“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事项列入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正常开展办理工作。

  7.未实现行政许可向1个内设科室集中。(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州发展改革委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加挂牌子于政策法规科),对行政许可事项流转环节进行了优化,印发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审查审批业务职责流程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科采取“窗口式”集中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出件的方式进行审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12月23日下发了《关于整合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自2021年1月1日起,由局机关勘察设计科集中统一行使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统一使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公章。集中统一到勘察设计科行使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人员,从原行使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的科室抽调。集中统一审批后,对所作出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仍由原行使该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科室负责。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方面

  8.未及时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州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10月19日向13县(市)下发《关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各县市分别于2020年10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三)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方面

  9.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1月12日,组织召开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州政府分管领导就此问题提出要求。2020年12月10日,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将36个未进驻的事项全部进驻到政务大厅。蒙自市已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公安窗口增设服务事项,负责受理户籍审批、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工业大麻种植和加工行政许可、出入境证件办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业务。

  10. 红河州、蒙自市政府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未与各部门和省有关网络系统平台互联。(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由云南省人民政府统一开发建设,此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牵头单位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系统的运营、对接、维护、事项的完善是由省级牵头单位负责,在日常操作中,州、县级只能使用该系统的接件和办件功能,无其他权限。故,工建系统虽与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业务协同平台进行了连接,但因自然资源、发改部门牵头负责的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未出台,目前还不能使用,不能完全实现信息数据、证照共享共用;工建系统已经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但接收不到该平台的相关信息数据;工建系统中已办理完结项目数与工程建设审批监管平台不符,有104个项目未在工程建设审批监管平台反映等3个具体问题暂不能整改完成。为推进问题的整改,我州于2020年12月31日以红河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各部门和省有关网络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等有关事项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汇报请示。下一步还将继续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协调,实现每阶段一次性报件受理和系统之外无审批的目标。

  (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落实方面

  11.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政府对其职权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未进行联合验收。(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我州已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跨县市的项目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进行项目联合验收。牵头部门收到建设单位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对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进行联合验收。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和督查检查项目联合验收,确保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实施到位。2020年7月1日至12月15日,全州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竣工联合验收8个项目,下一步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州联合验收工作。蒙自市人民政府以符合联合验收条件的创泰·一品项目作为试点,2020年12月22日,引导创泰·一品项目建设单位红河州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工建系统开展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程竣工档案验收”4个事项的联合验收申报,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系统申报,蒙自市住建局、蒙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月7日完成联合验收工作并在工建系统中进行办结。

  (五)建立完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方面

  12.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2020年11月26日开始,严格按照流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开展工程咨询单位的联合行政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招标方案综合指导协调等全部3项“双随机、一公开”的现场检查、书面抽查和网络核查工作,2020年12月30日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和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权力接受社会监督,在阳光下运行。蒙自市成立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和《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对工程咨询单位抽查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编制完善了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2020年11月以来,对工程咨询单位、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招标方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3.“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未落实到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蒙自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的要求,在平台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对象,不再采取人工抽取的方法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房地产市场”领域共抽查13家企业,“建筑市场”领域共抽查5家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 领域共抽查1家企业,“城镇燃气”领域共抽查4家企业,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公示。蒙自市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录入市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36人。在平台中制定随机抽查方案6个,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6个共169家企业(后续将动态调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6次共6家企业,16人次,已完成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录入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州将以本次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能力、效率,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持续盯住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将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将整改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州级部门的年度考核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的内容,采取周小结、月调度、重点工作提醒、重点指标跟踪等措施,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以工作提升促进服务优化。

  二是坚持服务导向、政策导向、目标问题、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评估导向,着眼服务大局,立足服务提升,认真抓好中央、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在重视程度、落实力度、合力程度等方面有新举措、新抓手,在服务工作上抓实“佳、减、除”,在服务目标上实现“捷、少、优”,进一步优化和压减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报装、纳税、跨境贸易等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间。

  三是认真落实“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深入推进“集中办、网上办、指尖办、随时办、异地办、跨省办、规范办、集成办”,大力推进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推行服务窗口主体化设置,大力推进省级统建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上、全、合”。即:围绕“一门办”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实体大厅,聚焦无接触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络平台、掌上APP,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对政务服务事项“全”要素进行梳理完善,编制规范办事指南,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主题项目化办理,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指南,“合”成办理一件事;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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