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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30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3-31
文号
红政发〔2021〕8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5项涉及州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5项涉及州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红政发〔202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5项涉及州级行政权力事项,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工作,对取消的5项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请各部门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5项行政权力事项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5项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及行使层级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调整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关闭、闲置

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核准

 

生态环境部门

(州)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 号) 

取消

取消许可后,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加强指导,督促企业按环境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拆除活动,防止污染环境

2.通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生态环境日常监管等手段,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2 

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确认

生态环境部门(省、州)

行政 

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取消

取消登记后,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加强管理,督促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收集有关单位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 

2.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开展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单位的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卫生健康部门(省、州、县)

行政 

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云政发〔2018〕36号) 

部分取消。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其余医疗机构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部分取消许可后,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同时注意防止以服务之名行审批之实。 

2.严格实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部分取消后,各级权限调整情况如下: 

1.省级权限调整为: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省级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由昆明市审批)

2.州级及以下权限调整为: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初审转报;急救中心、急救站审批;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由昆明市审批

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除煤矿外)、丙级资质认可

卫生健康部门(省、州)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修正) 

部分取消。取消丙级资质,整合至乙级资质,事项名称调整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除煤矿外)资质认可”,行使层级调整为“省” 

取消许可,整合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除煤矿外)资质认可”。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适当降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条件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标准。引导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机构换领新的乙级资质证书,拓宽业务范围和业务地域范围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查。发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5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 

林草部门(州、县)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 

护区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 号) 

取消 

取消许可后,林草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管,指导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进入保护区的外国人加强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发现涉嫌犯罪活动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实施猎捕野生动物、采伐或采集野生植物、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方面的许可管理,防止资源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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