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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22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0-18
文号
红政办函〔2022〕112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红政办函〔2022〕1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红河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人:吕 进 州委常委、副州长

  副召集人 :羊劲松 州政府副秘书长

  付  闯 州广电局局长

  成 员 :杨 霁 州教体局副局长

  赵云昆 州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杨  敏 州司法局副局长

  杨琼书 州财政局副局长

  马  毅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陈志远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贻河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锦江 州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龙宪忠 州水利局副局长

  丁  恒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  磊 州应急局副局长

  沈文洪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明志 州广电局副局长

  余胜华 州林草局副局长

  李  熙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永清 红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丁富雄 州地震局副局长

  尹文有 州气象局副局长

  保佑智 红河供电局副总经理

  尚维佳 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永绍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广电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广电局副局长杨明志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和我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工作完成后联席会议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和督促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应急广播系统与行业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互联互通,与公共广播、公共显示屏等区域广播设施对接;整合应急广播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播发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应急广播宣传、服务等功能,推动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综合利用;定期开展应急广播运用情况会商研判、信息需求分析汇集和宣传效果评估等工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各地做好应急广播体系建、管、用、融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向州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有关工作。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召集人要求研究提出,也可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议提出议题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报召集人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州人民政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按照服务政策宣传、服务应急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要求,主动研究加强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管、用、融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有重大事项及意见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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