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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76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9-15
文号
红政办发〔2022〕50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2〕5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红河州“十四五”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工程

  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25年)

  一、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时期,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红河州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红河州“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基本实现,各项任务顺利推进,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的能力显著提升。

  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健全,应对灾害能力不断加强。坚持把气象防灾减灾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任务,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出台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多灾种的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制定了各级“内响应外联动”服务机制,建立了部门间高效的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探索了电子显示屏、预警大喇叭、气象信息员等解决气象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的有效办法,建立了覆盖全州1313个行政村的气象信息员队伍。成立了州本级和13个县市级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落实地方人员编制17人。全面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制定了《基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规范》《县级气象灾害分级防御规范》《重大气象灾害“叫应”制度》《内响应外联动规范》《气象信息员管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留痕管理制度》等制度和规范,以“六个一”为抓手,县市级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扩宽服务覆盖面,预报预警能力稳步提高。加强决策服务能力建设,围绕重大天气气候事件和专题重点活动保障,进一步增强决策气象服务的针对性、敏感性、综合性和时效性。应急联动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与应急、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交通、旅游、电力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完善部门间自然灾害会商制度,提高自然灾害联防能力,建立预警联动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气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监测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建成“全自动、多要素、全天候”的气象灾害监测网,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稳步提升。完成了13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改造,增加了降水天气现象仪、日照自动观测设备、天气现象自动观测设备、多温多雨设备;对61个区域自动站进行了升级改造,由2要素升级到6要素;升级了蒙自三级辐射站;更新了蒙自探空站设备;建成了红河州气象计量检定实验室。现代气象监测预警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2019年11月26日,由中国气象局、红河州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正式开展试运行。根据“规模适中、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原则,红河州气象部门依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项目、云南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台站综合改善项目,完成了州本级、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等台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金平县、蒙自市台站环境综合改善,台站面貌焕然一新,气象监测的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

  精准预报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建立了州、县市级一体化监测预警业务平台,建立基于同一数据源的无缝隙、精细化格点产品体系,实现各预报预警业务系统与CIMISS数据库的直接对接和省级预报预测产品实时同步共享。进一步优化完善州、县市两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布局和流程,建立州、县市预报产品共享平台,形成分工明确、重点突出、满足需求的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布局。

  公共气象服务产品不断丰富。形成了气象灾害预警、公众气象预报、专业气象服务、重要天气消息、农业气象服务、气象监测情报等服务产品。巩固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气象显示屏等传统服务手段,拓展微信、微博、APP 等服务渠道。开展智慧化直通式为农气象服务,制作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并将产品通过“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综合平台”订制、传真、QQ群、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

  专业气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完成“红河州水电、国土、电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暨手机气象服务APP的推广应用,强化气象科技手段运用,推动气象服务智能化发展。积极打造元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金平蝴蝶谷、红河县撒玛坝梯田等特色旅游气象服务中心,蒙自市、泸西县、弥勒市、元阳县机场气象服务等服务品牌。

  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日趋深化。加强生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开展石屏县异龙湖生态补水常态化人工增雨工作,建设固定作业点3个,烟炉作业点3个,流动作业点1个,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助力红河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完善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体系,对50个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进行标准化改造,健全完善了作业空域申报系统和远程指挥系统,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深化与环保部门协同配合,联合开展大气污染有关课题研究,强化不利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决策支撑。服务红河生态文明建设,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2018年以来,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州气象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指导各县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助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通过不懈努力,2020年11月24日,红河州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等12个县市被授予“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加上已于2019年创建成功的屏边县,红河州成功创建为全国首个“天然氧吧州”,荣获“天然氧吧城市”称号。

  气象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增强。《红河州气象条例》的颁布施行,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2019年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红河州气象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大了对各项气象法规的执法力度,有力保障了气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速。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稳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目前已形成了16个基层党组织、92名在职党员队伍构成的组织体系。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气象科技创新成果丰硕,科研人员在科研课题申报方面更加积极,共有26项科研课题立项实施,获得5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发表文章37篇。气象人才队伍进一步扩大,截至2020年底,全州共有在职在编职工169名,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共134人,占79.3%,硕士研究生学历6人,高级工程师16人,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有84人。气象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在推进依法行政管理、规范气象执法、推进气象立法、普及气象法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围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了不同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气象法规科普宣传。各级气象部门更加注重文化建设,联合红河州总工会、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功举办了四届红河州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多次开展了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调动了职工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和自愿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获评州(市)级文明单位5个,省级文明单位7个,全国文明单位1个,努力做到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四五”面临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是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稳步推进阶段,是红河州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红河州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气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事业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为新时期气象事业发展明确了战略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同时提出了气象事业发展要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的战略重点和战略任务,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气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气象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其作为新时代红河州气象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提出新需求。云南省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战略实施,着力抓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这些战略实施都迫切需要全面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构建全国一流的气象保障服务体系,提供更高质量的保障服务。红河州开展滇南中心城市建设、弥勒泸西一体化发展、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哈尼梯田遗产区保护利用、昆河经济走廊发展带建设、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沿边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滇南文化旅游经济带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社会民生事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这都对气象发展提出了新的需求,需要在城市气象、交通气象、农业气象、生态气象等服务领域发力,做好全方位、高质量的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满足红河州国民生产、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生态建设各领域的精细化服务需求。

  气象业务技术呈现高质量协调发展新格局。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趋势明显,新技术在气象领域应用不断取得突破,为气象科技发展赋予了新动能。同时,国家对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未来“云+端”的气象技术体制和以大数据为中心的统筹集约的新型气象业务体制已确立,气象综合观测业务向着“广覆盖、细分辨、高精度、深应用”方向发展,预报预测业务向着“全覆盖、无缝隙、精准化、智能型”方向发展,气象服务业务向着“普惠化、个性化、跨领域、融入式”方向发展,信息网络业务向着“集约协同高效,数据、算法、算力紧耦合”的方向发展,更加鼓励更加开放、众创、社会广泛参与气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要抓牢科技快速发展的机遇,强化创新驱动,有序推动业务服务与科研的深度融合发展。

  经过“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红河州气象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气象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气象监测体系还不够完善,监测预警设施布局不合理。综合观测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气象资料加工处理和共享供给等综合业务能力不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气象探测装备性能需提升,气象与部门、行业间的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水平低。气象预报预测水平还不够高,对上级精细化产品的本地化应用不够深入。新型现代化气象装备投入还不够强,重大活动气象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突发气象灾害及暴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薄弱,不能满足防灾需求。红河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项目尚未启动建设。二是气象业务能力与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气象监测还不够精密,基础气象观测站网有效监测覆盖不足,观测技术装备智能化水平亟待提升,生态环境等专业观测技术和监测能力仍比较落后。智能网格预报预测及应用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气象信息化支撑能力不足,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气象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不够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三是防灾减灾能力不足。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还不完善,乡镇、村委会(社区)和重点单位等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管理、指导和保障机制待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分灾种应急预案体系还不健全,应急响应启动时间较长,社会主动应急响应能力待提升。《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尚未全面到位,气象依法行政需深化推进。四是人才保障与科技能力不足。专业人才队伍数量及带头人少,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能适应现代气象业务发展和公共气象服务需求,特别是高层次气象及相关专业人才匮乏,跨学科综合性人才培养缺乏行之有效机制。基础气象科技支撑比较薄弱,对一些复杂、重要天气气候事件形成的机理认识有限,气象科技水平有待提高。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面向红河州发展需求、气象现代化要求,以实现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能力,为保障红河州高质量发展和云南建成全国一流的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气象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到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准确、更丰富、更有用的气象服务。

  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主动服务和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面向各行各业的气象服务。发展公共气象服务,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加快构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保障体系,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做出更大的贡献。

  牢牢把握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紧紧扭住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以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两个轮子,全面提高气象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继续夯实气象基础性工作,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强化人才支撑,推进发展更有活力的气象现代化,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牢牢把握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的战略重点。充分发挥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在综合防灾减灾中的“消息树”作用和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支撑作用,发挥气象服务在应急救援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发挥气象部门在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中的综合枢纽作用。主动融入红河州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预警信息发布、风险防范、灾害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高效协同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为红河州各级党委政府防灾减灾和人民群众避灾赢得先机。

  牢牢把握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战略任务。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格局,健全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创新生态。围绕监测紧密,着力发展全时全域多要素的综合气象观测,提高气象观测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围绕预报精准,着力发展以数值预报为核心的智能预报预测,努力提高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提前量和精细化水平;围绕服务精细,着力发展智慧气象服务,努力将精密监测、精准预报按需求送达决策者、生产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气象服务。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面建成与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运行高效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装备、技术、人才、台站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和防御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公共气象服务和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气象事业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整体水平跃居全省先进行列。

  进一步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专业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气象“趋利避害”功能,做好气候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释放气象资源活力,赋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全州创建成为“天然氧吧”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中国气候康养地”“中国气候好产品”等国家气候标志的评估认证和推广,实现生态气候旅游资源的发掘与价值转化。

  到2025年,建成现代气象服务体系、业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管理体系,推动红河州气象软硬实力协调发展,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系统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形成气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气象对红河州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以服务红河州经济发展、趋利避害并举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

  1. 面向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成覆盖城乡的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发挥各级政府防灾减灾的主导作用。推进与部门资源、社会资源融合的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衔接、管理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深化防灾减灾资源整合。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成分灾种、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业务。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和基于影响的气象预报业务,实现从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向气象灾害风险“靶向”预警转变。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和响应机制,保障气象防灾减灾长效发展。

  红河州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政府领导、气象部门牵头、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多部门共建共用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红河州州级、县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实现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草、文化旅游、气象、地震等部门的预警信息接入预警发布系统,实现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实现手机短信、网站、电视、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移动APP、各级政府建立的信息传播等预警信息的“多渠道、一键式”发布,预警发布时效提高15分钟;发展北斗卫星、应急广播等偏远地区覆盖手段,建立社会全媒体资源快速精准传播体系,形成“更广、更快、更准、更好用”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红河州公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平台架构图

  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优化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将乡镇区域自动气象站全部升级为6要素自动气象站。在昆明准静止锋影响区域、重点敏感区域、城市群、高原特色农业产区完善和补充自动气象站建设。建立一批区域自动气象站骨干站点,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尺度天气监测网络,强化对红河州主要气象灾种的快速识别、精确定位、精准预警,发展基于影响的气象灾害决策支持服务,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推动气象防灾减灾深度融入红河州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气象防灾减灾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机制,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州、县市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充分体现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地位。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形成机构健全、投入稳定、组织完善、技术精良、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科学布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完善作业监测、作业指挥、作业装备的建设,提高空中和地面精准作业能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科学性、精准性、安全性和质量效益。

  加快农村防雷设施的建设。针对雷击灾害多发生在农村的实际情况,加快建设农村雷击灾害高发区域的避雷装置,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建设防雷安全示范村,全面推动农村防雷减灾工作,逐步将农村防雷减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建设红河州移动应急指挥系统。配置应急气象服务车,搭建车载应急指挥系统、车载一体式六要素自动气象站、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平台、移动式综合环境信息监测系统、便携式天气雷达实时处理系统和便携式天气雷达二次产品系统,提高暴雨、风雹、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气象服务能力,为地方政府及时提供第一手灾情信息和决策服务依据,充分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为地方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项目提供现场跟踪气象保障服务。

  2. 面向生产发展,助力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建立和完善乡村振兴气象服务系统,构建农业气候监测网、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慧民智慧化手机APP等为一体的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和完善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气象监测网,围绕红河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和产业带建设,完善农业气象观测站点,实现气象、作物、土壤、灾情信息的在线监测、诊断,完善分析评价指标与模型,提高服务产品的时效性、针对性与定量化水平。完善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气候精细化区划,推动农业气候资源评价客观化、定量化、动态化。开展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农产品地理气候认证。开展气候变化对高原特色农业的影响和适应性分析,基本满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布局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完善覆盖关键农事活动的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持续推进县市级农业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标准化能力建设。

  发展全域旅游气象保障服务。充分保护和开发利用红河州气候资源,针对红河州气候宜居、生态多样性、中国天然氧吧城市等优势,加强旅游气象精细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红河州旅游气候宜人度理论和气候康养研究,加强山区、水体、森林等特色旅游小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特殊气象景观、旅游气象指数产品等地方特色气候资源开发。联合州文化和旅游局,以保障安全和提高旅游品质为目的,开展面向旅游行业各成员和各个环节的综合专业气象服务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建设高质量和高科技含量的旅游专业气象服务。

  开展气候资源普查。主要围绕红河州风能、太阳能、空中水资源等开展普查与研究,分析评估红河州气候资源及其承载能力,为合理开发、规划、建设和运用气候资源提供必要的预警和决策建议。

  构建行业“+气象”融合发展机制。对标各行各业新需求,建立行业“+气象”融合发展机制,培育服务新增长点,创新气象服务产品,实现重点领域专业气象服务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以气象服务“赋能”其他行业提高效益,迈向高质量发展。与农业农村、林草、水利等部门深入合作,建设满足农业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御等的气象监测预警系统;与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深入合作,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设计、重要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展气象服务。加强与烟草部门的合作,以烟草农业建设的需求为牵引,建立满足烤烟生产的气象监测服务平台,开展红河州烤烟与气象的科学研究,为红河州现代烟草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气象保障。

  3. 面向生活富裕,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服务

  提高气象信息覆盖面。建立气象部门与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行业、公共媒体之间的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平台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发布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多途径综合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消除预警信息接收“盲区”。与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合作,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公众发布气象信息,逐步做到预警信息短信的实时分发。着力提升特殊行业、特殊群体、偏远地区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建立乡、村级气象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信息设备、有信息人员、有定期活动、有管理制度、有长效机制的“六有”标准,完善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着力为农民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农业气象适用技术信息、农村气象科普宣传和培训以及收集和反馈气象服务需求等服务。

  推进气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动融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发展基于位置和场景、精准推送的普惠化、分众式公众气象服务,满足公众精细化和个性化需求。

  4. 面向生态良好,助力红河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

  强化生态治理气象服务保障。建设覆盖森林、湿地、农田、水面生态的气象监测系统,提升卫星遥感综合应用能力,加强生态气象立体监测能力。加强全州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生态系统气象监测与影响评估,开展生态环境预测评估,加强气象灾害对生态系统影响的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候资源评价业务体系建设,完善生态气象服务业务布局,以保障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金平分水岭自然保护区、绿春黄连山自然保护区及元阳哈尼梯田等生态环境、红河流域水环境保护、“一湖两城”建设等为重点,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气候可行性评估及气候品质评价服务,提高气象对森林及生态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保障能力。

  服务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气象预报服务体系,发展大气环境容量分析评估、生态环境监测和承载力评价业务。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合作,跨部门共建共用空气质量预报系统,优化空气污染气象扩散条件预报模型。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

  加强生态修复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强化生态保护与修护,重点加快推进红河州常态化人工增雨体系建设,在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重点水源区、重点水库流域、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布设遥控式地面焰条播撒作业点和地面火箭作业点,积极开展生态修复、自然灾害防治、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并举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升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供水安全的服务保障能力。

  (二)构建协同高效、智慧精准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

  1. 完善区域气象观测,发展精密监测业务

  确保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正常运行,在气象防灾减灾中发挥重要作用。制定完善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运行、资料传输、雷达资料业务应用、雷达系统维护与维修等方面的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研发雷达产品应用系统。按照国家级、省级、雷达站三级保障体系分工开展雷达维护保障。培训一批骨干技术人员,包括操作、保养、维修人员和应用开发研究人员,重点对预报分析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新一代天气雷达探测资料的应用水平,使建设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在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工程、重大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优化完善观测站网布局。以国家观测站为骨干,以区域观测站为主体,以专业观测站为辅助,以社会观测为补充,构建覆盖全州的中小尺度气象观测体系。依托弥勒研究型业务基地建设,针对昆明准静止锋的研究,主要在红河州的东部地区(泸西县、弥勒市、开远市、蒙自市、屏边县、河口县等)布设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监测昆明准静止锋的进退、摆动、强弱及其带来的影响,为昆明准静止锋的深入研究提供基础保障。重点及敏感地区加密观测,进一步提升观测要素多样化,乡镇级区域自动气象站均提升到六要素,使空间密度和要素密度更加切合气象服务需求。建设和完善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气象监测网,围绕红河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和产业带建设,完善农业气象观测站点,实现气象、作物、土壤、灾情信息的在线监测、诊断。加强与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合作,在交通要道、主要旅游景点建立和完善特种要素自动气象监测站,形成交通、旅游特种气象要素监测网,为道路交通安全、特色旅游的推广奠定基础。

红河州乡镇自动气象观测站升级改造统计表

序号 

建设地点

乡镇数 

(个) 

已完成升级数(套) 

需完成升级改造站点数量(套) 

1 

蒙自市 

11 

7 

4 

2 

个旧市 

9 

4 

5 

3 

开远市 

7 

6 

1 

4 

建水县 

14 

6 

8 

5 

石屏县 

9 

4 

5 

6 

弥勒市 

13 

7 

6 

7 

泸西县 

8 

3 

5 

8 

红河县 

13 

3 

10 

9 

元阳县 

14 

6 

8 

10 

绿春县 

9 

4 

5 

11 

屏边县 

7 

3 

4 

12 

金平县 

13 

4 

9 

13 

河口县 

6 

4 

2 

全州合计 

133 

61 

72 

  提升观测数据应用水平。加强设备级的定标、质控,确保第一手资料的准确和可靠。推进多源观测数据融合分析,建立红河州气象资料管理系统。围绕农业、生态、旅游等当地特色气象服务需求,丰富观测产品,建立专题观测要素数据集。增强综合气象观测数据共享服务能力,依托红河州大数据中心和中国气象大数据云平台,面向部门内外提供可视化、统一、高效、智能化观测产品访问服务,提高气象观测数据的应用服务效益。

  完善观测质量管理体系。转变气象观测管理理念和方式,实现由部门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强化行业管理和资源配置,以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为抓手,完善观测业务管理和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管理机制。提升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宣传并贯彻实行和培训,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并重。以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外部审核为手段定期开展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监督检查,建立质量改进黑白名单,完善问题整改的跟踪和督查机制。建立并完善观测业务用户满意度评价反馈机制,开展供需状况滚动评价,促进观测资源优化配置和观测数据的持续有效供给。

  2. 依托智能网格天气预报,发展精准预报业务

  完善精细化预报业务体系。依托云南省短临一体化业务平台,以智能网格天气预报为基础,开展上级精细化指导预报产品检验、订正,开展格点和站点(乡镇)精细化要素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加强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研究,加强预警预报模型、模式和高新技术运用,分灾种建立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重点加强红河州主要气象灾害暴雨、干旱、大风、冰雹的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发展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的气象预报。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智能型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体系。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打造智能型、协同性、开放式的气象综合分析与预报预测平台。

  建设短临预警业务系统。强化0—6小时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预报业务,提高气象预报预测的准确率,特别是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短临预报准确率。开展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研究,加强预警预报模型、模式和高新技术运用,建立红河州短时临近预警业务系统。

  3. 利用自动感知智能制作技术,发展精细服务业务

  发展自动感知、智能制作、精准供给的气象服务。加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发展基于需求的精准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开展用户数据的收集,发展用户行为分析和感知、场景构建、信息精准推送等核心技术,打造认识用户—分析用户—服务用户的气象服务新模式,开展用户行为自动感知、基于位置和场景、精准推送的公众气象服务。

  4. 依托气象大数据平台,推进气象信息化建设

  推进气象大数据开放共享与融合应用。建设气象大数据分析共享平台,挖掘数据价值,实现共享共用;通过发展智慧气象,促进“互联网+气象+各行各业”的进一步融合,在推进以信息化、集约化、标准化为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为气象业务、服务、管理注入更多“智慧”元素,实现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加精准的气象服务。

  构建“新基建”下新一代气象信息安全体系。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全州气象信息网络安全与信息系统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责任制、网络信息审查等制度建设,健全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预案管理等工作机制。按照信息网络安全规定,以落实国家网络等级保护2.0标准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测评活动安全管理、网络服务管理、产品服务采购使用管理、技术维护管理、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管理、数据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应急处置要求等内容,切实提高气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三)构建开放协同的气象科技创新人才体系

  1. 以研究型业务为基础,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

  以中国气象局云南研究型业务基地—昆明准静止锋试验基地为基础,构建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生态实验室、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健全适应国家政策和行业特点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管理制度。

  2. 培养和引进并重,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批优秀人才和高水平气象科技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加快优秀青年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保持和提升气象科技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坚持用好现有人才和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并重,充分发挥引进人才在创新攻坚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带动作用。尊重人才、关心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不断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发展环境。

  3. 加强气象科普教育,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继续推进气象科普“五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系列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并结合世界意识和正确使用气象信息及自救互救能力。利用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主动争取科技、教育、科协等有关部门支持,积极将气象科普融入地方科普场馆建设和科普讲座培训之中,并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进一步推动气象科普。定期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公众灾害防护意识。

  (四)构建规范有序的现代气象治理体系

  1. 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加强新时代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实施“一把手”综合素质提升。建立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加强和改进政治素质考察,提升各级气象部门党员领导的综合素质,推动各级党组领导作用显性化。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一流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持续完善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培训,全面构建分层分级培训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基层气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推进党建与气象业务深度融合。树立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为促进的理念。每年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地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万名党员进党校”,打造一支既精党务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建立重点任务党员领衔制,在业务岗位中设党员先锋岗,成立党员技术攻关团队。

  2.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

  深化业务服务和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国家重大战略气象保障职能,以社会化为导向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气象服务。深化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改革,以数据为中心重构集约贯通的业务流程,以科技为引领发展研究型业务。完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推进气象“放管服”改革,推进气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强化气象执法及监督。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气象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扩大气象法治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强化气象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气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气象标准规范建设。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牵头完善其中与气象业务服务密切有关的数据标准、系统接口标准和业务规范。加强标准宣贯,在工程项目建设和业务服务等工作中,主动执行既有标准。选择参与气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试点试用,跟踪并及时反馈标准执行效果,配合标准管理和标准编制单位完善相关标准。

  3. 拓宽开放合作领域,探索多方合作共赢新模式

  强化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交流。加大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力度,深化与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草等部门在灾害防御、专业服务、工程建设方面的合作,重点强化社会公益、重大共性气象服务技术的联合攻关研究。

  加强局校和局企合作。加强与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创新团体的共建,完善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配套政策措施,增强各类科研主体创新能力和活力,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气象服务科技研发。

  四、重点工程

  (一)生态环境气象服务保障工程

  1. 弥勒飞机人工增雨综合保障基地建设

  依托现有的气象基本业务与气象现代化成果,建设统一协调、上下联动、区域联防、现代化水平较高的飞机、地面作业相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立体化作业体系,实行云南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布局,实施规模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多样化、全天候、全覆盖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建设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飞机增雨保障基地(弥勒),并在此基地上建设地面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观测系统、飞机人工增雨作业指挥系统、人工影响天气科研试验技术支撑系统等,实现飞机人工增雨、地面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技术指挥与决策、效果检验、云雾特种观测、飞机增雨作业保障、科研技术支撑等功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基地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人工影响天气特种观测场建设、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调度中心平台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科研试验技术支撑系统等。

  2. 加快推进红河州常态化人工增雨体系建设

  在红河州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重点水源区、重点水库流域、自然保护区开展人工增雨设备设施建设,采取遥控式地面焰条播撒系统和地面火箭作业系统,通过地面焰条播撒和空中火箭播撒催化剂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红河州常态化、规模化人工增雨机制,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主动应对干旱和水资源短缺,缓解用水需求的矛盾,减少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建立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采取人工增雨措施,减少环境空气污染带来的影响。建立异龙湖保护治理生态补水常态化机制,长期、科学、稳定、高效的提升异龙湖生态补水能力和水质。

  (二)气象基础业务能力提升工程

  1. 昆明准静止锋气象试验研究基地(弥勒)建设

  以昆明准静止锋气象试验研究为依托,建设昆明准静止锋气象试验研究基地(弥勒),整合各类观测资源,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区域天气研究代表性且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昆明准静止锋综合观测和科学研究试验平台,开展昆明准静止锋三维结构和影响区域气象要素高时空分辨率观测及精细化特征分析,为研究中心开展模式精细化评估和订正提供数据支撑,推进昆明准静止锋客观预报方法研究成果的本地服务应用。建设内容包括弥勒核心观测基地建设、局地地形观测建设、信息通讯与资料再分析应用系统建设等。

昆明准静止锋科学研究试验基地(弥勒)气象观测站网“1站2网”观测布局

  2. 红河州乡镇自动气象观测站升级改造

  结合红河州气象综合监测站网布局现状,围绕监测精密的要求,着力发展全时全域多要素的综合气象观测,提高气象观测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对全州未完成升级改造的72个乡镇自动气象站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的单要素站或两要素升级成六要素自动气象站。

  3. 人工影响天气探测监测能力建设

  聚焦红河州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优化气象探测站网布局,补齐全州13县市小型天气雷达、雨滴谱仪等空中、地面云降水探测设备,构建广覆盖、细分辨、高精度的云水资源综合立体探测系统。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和效果评估能力。

  (三)气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1. 红河州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红河州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是全州统一归口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承担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任务,是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架构中的州级节点,也是红河州政府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州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统一、权威、及时、高效的发布平台。建设红河州州级及13个县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预警信息发布基础支撑能力建设、软件本地化部署应用、中心业务平台场所建设、发布中心业务平台设备支撑系统建设、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和发布单位终端建设。

  2. 红河州短临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开展上级精细化指导预报产品检验、订正,开展格点和站点(乡镇)精细化要素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强化0-6小时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预报业务,提高气象预报预测的准确率,特别是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短临预报准确率。加强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研究,加强预警预报模型、模式和高新技术运用,建立红河州短时临近预警业务系统。

  3. 红河州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建成适应红河州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满足粮食安全保障、农业防灾减灾和农业应对气候变化需要的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和有效的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工作机制。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工程,建设红河州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针对红河州主要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建设一批农业气候监测站;建设红河州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及慧民智慧化手机APP、红河州农业气候区划服务平台建设等。

  4. 红河州雷电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利用闪电定位、雷达、卫星、地面电场和探空等观测资料,通过多资料融合应用、统计分析、临近外推及数值预报等技术手段对有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闪电的区域进行识别、跟踪和预报预警,建设红河州雷电监测预警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河州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开发、监测预警平台搭建。

  5. 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州、县市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建设,提升调度和区域联合作业水平。发展多源融合云降水同化分析和数值预报系统,提高作业条件识别和效果评估能力。建立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配备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指挥车,搭载云水资源综合立体探测系统,加强突发应急救灾指挥能力。

  6. 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技术水平升级改造

  提升现有作业点安全等级,开展作业装备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列装更高安全性的作业装备,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火箭发射架等装备,推进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更新改造。推进作业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物联网、智能识别、信息安全等技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作业点、作业装备、弹药库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

  7. 红河州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建设红河州移动应急指挥系统,以提高暴雨、风雹、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气象服务能力,为地方政府及时提供第一手灾情信息和决策服务依据,充分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为地方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项目提供现场跟踪气象保障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应急移动车、车载应急指挥系统、车载一体式六要素自动气象站、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平台、移动式综合环境信息监测系统、便携式天气雷达实时处理系统和便携式天气雷达二次产品系统。

  (四)气象科技创新应用工程

  1. “中国天然氧吧+”气象服务保障

  继续做好“氧吧+”品牌的创建,助推红河“健康生活目的地”打造,指导帮助有条件的县市创建“中国气候康养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中国气候好产品”等符合各地特色的气候标志品牌。建设金平蝴蝶谷旅游气象中心、元阳梯田气象服务中心,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2. 红河州气象科普基地建设

  依托云南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项目和红河州气象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以气象科技、气象文化、气象科普教育为主题,打造气象科普展示区、气象科普馆为一体的气象科普基地。引进先进科普设备,利用现代声、光、影、电等高科技手段,集气象科普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于一体,实景感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主要内容包括:气象科普馆、气象宣传科普资源多媒体、气象科普体验互动、气象模型、气象科普宣传展牌、气象文化展示等。

  (五)基层台站建设

  1. 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台站综合气象业务服务能力,建成探测环境较好、运行稳定、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气象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较高、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气象台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成弥勒市、泸西县、河口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新建弥勒市、泸西县、河口县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及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

  2. 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建设

  建设智能化网络管理系统,把所有信息网络资产(网络及网络安全设备、终端)纳入统一监控、管理;建成灾难备份系统,对重要业务系统、重要业务用机、办公用机进行实时或定时备份,保障业务连续性和保护重要数据不丢失;逐步把重要对外服务系统纳入网络安全等级二级保护,包括在本地服务器和在政务云上提供服务的系统;配齐13个县市气象局网络安全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为全面实现红河州气象事业“十四五”发展目标,要从全局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从解决制约气象事业整体发展的问题入手,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与措施,为促进红河州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依法强化气象部门的公益性属性,按照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积极落实地方财政对气象部门的资金投入,逐步推进经费渠道法定化,从实际出发,细化加快红河州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分层次、有侧重地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各类规划以及投资计划中。通过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初步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为气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人才强业战略

  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和一线高级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改善人才成长机制和政策环境,重点完善通过创新实践造就人才的培养方式,建立科研、开发和业务建设带动人才培养和流动的机制,在多岗位实践和联合科技攻关中培养造就科技人才。

  (三)推进法治建设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红河州气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为依托,加大气象执法力度,加强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健全气象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气象部门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扩大合作与开放

  积极推进气象与有关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气象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气象的综合保障作用。积极参与省内外、西南区域、国家的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

  附件:红河州“十四五”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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