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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7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6-29
文号
红政办发〔2022〕36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加快对接RCE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加快对接RCE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2〕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红河州加快对接RCEP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罗  萍  州长 

  副组长:吴世雄  常务副州长 

  许高红  副州长 

  丁  昆  州政府秘书长 

  组  员:杨克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  凌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高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理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  杰  州科技局局长 

  龙正涌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赵  力  州民政局局长 

  李雄文  州司法局局长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戴劲松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黄  杰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小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车文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珖菻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和  涛  州商务局局长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立强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胡剑英  州外办主任 

  刘  毅  州税务局局长 

  向爱武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金  江  州能源局局长 

  毕秀丽  州金融办主任 

  李沙才  州国资委主任 

  王晓玲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熊维平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 

  务段段长 

  杨  旭  蒙自海关关长 

  罗正利  河口海关关长 

  王胜昌  金水河海关关长 

  刘  强  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芦江波  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 

  管理局红河州中心支局局长 

  杨  杰  红河银保监分局局长 

  杨国新  河口边防检查站政委 

  李凡纪  金水河边防检查站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和涛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州加快对接RCEP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加快对接RCEP各项任务督办落实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协调的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需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有关业务处室1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工作季度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持续跟进落实各项工作,加强RCEP规则“一国一策”、“一品一策”、“一行一策”、“一企一策”跟踪与研究,定期做好监测分析,及时把握动态,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好本单位在加快对接RCEP工作中的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做实一批项目、做优一批典型、做强一批企业。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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