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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7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6-28
文号
红政办发〔2022〕34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2〕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红河州“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省州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十四五”期间红河州教育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州教育体育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和“科教兴州”“人才强州”战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加强教育环境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谋划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扎实推进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 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加强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州、县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工委,形成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打造“铸党魂,立师德,正校风,争一流”的红河学校党建品牌,党建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常规管理、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融合。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教育各领域,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推进学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五育”并举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建成以红河州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为中心的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体系,形成研学实践育人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 教育体育改革不断深化。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制定了《红河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2014—2019)》《红河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出台了《红河州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成教育体育机构改革,教体融合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4. 基础教育取得新成就。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13县市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加快高中阶段普及攻坚,基础教育“三率”得到大幅提升。2020年学前教育幼儿在园(班)人数达到15.7万人,比2015年增加1.7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27%,比2015年增加26.21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达到59.78万人,比2015年增加4.53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25%,比2015年增加18.14个百分点;高中阶段在校生达到13.7万人,比2015年增加3.1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8.86%,比2015年增加27.98个百分点。特殊教育协调发展,新增特殊教育学校7所,实现30万以上人口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持续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红河州第一中学建成并招生办学,首届高考取得优异成绩,举办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高中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红河州2015—2020年基础教育三率提升情况

全国、云南省、红河州基础教育三率对比分析

 

  5. 现代职业教育跃上新台阶。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州职教园区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获批组建实现招生办学目标,中高衔接全面贯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方式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培养,全州职业院校与省内外450余家企业深度合作。深入实施东西协作兜底招生行动计划,先后向天津、广东两地选送建档立卡学生2175名。 

  6. 教育信息化取得新进展。大力推进“万兆主干,千兆进校,百兆到班”“云—网—端”义务教育专网建设,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的光纤到班的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教育信息化装备水平得到加强,教师信息化素养不断提升,信息技术与教学改革融合创新不断推进。在全州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建成红河州基础教育大数据质量监测分析平台,实现对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分析,有力促进了教学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7. 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先后实施了“全面改薄”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普通高中建设等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比2015年新增安全校舍面积319万平方米,校园占地增加4156亩。20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乡村幼儿园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实现“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全覆盖目标;州职教园区、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红河州第一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建水县临安高级中学等一批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全州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快速扩大。教师队伍不断壮大,2020年,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达到65382人,比2015年的54374人增加了11008人,其中,专任教师55349人,比2015年的46692人增加了8657人。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97.3%,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93.6%,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99.45%,职业中学本科以上学历79.58%,分别比2015年提高了6.4、5.58、1.18和-0.14个百分点。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达1318人。 

红河州2015—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增长情况

  8. 教育扶贫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率先启动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清零行动”,完善政府控辍保学责任制,压实“双线四级”责任,全面推行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分类安置适龄儿童少年,有效遏制辍学增量、减少辍学存量。3年专项行动期间累计劝返辍学学生7500余人次,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不断增长。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更加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 

  9. 体育工作取得新发展。认真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实施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全州体育场地设施行政村和社区覆盖率达98%,县市体育场馆基本建成,全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占总人口38.3%,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9名,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创建省级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8个,体育传统特色学校9所,省级体育项目进校园学校4所。成立州县体育总会2个,州级体育社会组织27个。体育转型升级不断加快,产业政策不断完善,产业体系基本建成,打造了一批示范引领项目,健身休闲产业稳步发展,体育彩票销售持续增长。 

  10. 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建立校园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持续做好师生员工疫情摸排工作,加强健康监测,建立风险评估档案,严格执行返校标准。组织开展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线上教学活动,守住了不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的底线和红线。 

  (二)困难与问题 

  1.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质量不高。南北之间、城乡之间、山区和坝区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理念、教育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依然明显;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及普惠水平总体偏低,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不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艰巨,义务教育城市挤、乡村弱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初中教育整体办学质量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支撑不足,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不多,职业教育发展质量不高。     

2020年各县市优质均衡资源配置情况统计表

  七项指标综合评估内容为:1.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七项指标中6项达标,余项不低于指标要求的85%为达标。 

  综合差异系数指:差异系数也叫变异系数或离散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并将学校规模对均衡程度的影响作为调节因素。小学(初中)各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值越大,反映均衡水平越低;差异系数值越小,反映均衡水平越高。 

  2. 队伍结构不优,总体素质不高。教师区域性、结构性缺口矛盾突出,教师配置不均衡、结构不合理,英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学前教育教师短缺,农村学校尤为突出;边疆和民族地区教师工作条件艰苦,生活环境差,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高水平人才“引进难、留不住”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校长及学校中层干部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亟待提升。部分教师教育教学理念陈旧,吃苦耐劳、奉献精神、敬业精神有所弱化,不能很好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3. 改革创新氛围不浓。全州中小学普遍存在激励机制不健全、不灵活的问题,影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从内涵上、根本上推进改革创新,解决问题的动机、能力和气魄相对不足,校长教学领导力、教师教学执行力、学校教学提升力亟待提升。教师培训针对性、系统性不够强,教研投入不足、力度不够。 

  4. 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政绩观还没有牢固树立,“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现象依然突出。一些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尚未从根本解决,“课内减负、课外增负、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现象仍然突出。 

  5. 体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的政策措施还不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距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的目标还有差距。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系不完善。全州竞技体育整体大而不强,体育人才支撑政策弱,体育专业人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教体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体育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主体发展缓慢,产业结构发展不合理,产业链较为低端,投资主体单一,缺乏挖掘和推介红河特色和优势的体育产业品牌和引领企业。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深化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有力支撑。加快体育改革创新步伐,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推进“体教”“体医”“体旅”融合,促进体育消费内循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持体育跨区域协同发展的方向,促进体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政治方向、服务面向、育人导向,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体育需求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推进“三全育人”,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4.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体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强绿色校园和绿色课堂建设。以共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使各民族共享教育发展成果。坚持质量为先、内涵发展,强化协同发展意识,推进改革成果系统集成。 

  5.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全面深化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加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推动教育领域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探索实践先进经验,充分激发教育体育发展生机活力,为推进教育体育现代化提供根本动力。 

  6.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立足州情,把握红河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找准教育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定位,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不断促进教育高水平普及和高质量发展。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和资源保障上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在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超前规划、优先发展,使教育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全州综合实力和经济地位相匹配。 

  (三)总体目标 

  着力建设“教育强州”“体育强州”,聚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体融合,优化区域教育体育资源配置,加快形成城乡均衡、南北协调、体系健全、发展充分、质量较高的教育体育发展格局。巩固提升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水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水平,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育人方式转变。建成适应社会需求、服务乡村振兴、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劳动年龄人口素质显著提高,特殊教育发展、终身学习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依法治教和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体系全面完善。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体系建设,增强竞技体育项目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消费需求。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以突出区位优势的高原训练基地、体育精品赛事、体育旅游等为重点的产业新业态培育效果更加显著,完善体育消费市场,人均体育消费明显增加。     

红河州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1.59 

  95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6.25 

  97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8.86 

  93 

  预期性 

  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县市比例(%) 

  100 

  基本均衡 

  20 

  优质均衡 

  预期性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9.15 

  11.18 

  预期性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占比(%) 

  — 

  30 

  预期性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4.71 

  7.5 

  预期性 

  职业教育专科(含高专)在校生(万人) 

  1.48 

  2.5 

  预期性 

  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 

  0.42 

  1 

  预期性 

  双师型教师占比(%) 

  19.34 

  60 

  预期性 

  劳动力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2 

  11 

  约束性 

  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60.3 

  65 

  预期性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06 

  2.4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8.3 

  38.5 

  预期性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名) 

  1.9 

  2.3 

  预期性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常态化的学习机制,把学习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建立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学习培训体系,推动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深化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认识,增强教育改革创新能力,打造教育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融入中小学教育,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校园文化为重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积极打造“名师示范课堂”和运用好示范学习成果。推动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专题课和主题团课党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统一,将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办学治校和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提升贯彻落实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始终把学校党建和德育工作摆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首要位置,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通过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六大途径,实现中小学德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师生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生态文明教育、保密教育等专题教育,加强国民教育学科渗透。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实践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形成“五育”并举的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考试六项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及时发布监测评估结果,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提升学校常规管理水平。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创新发展,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大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学前学会普通话计划,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持续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到2025年,规范化达标学校达标率100%,普通话普及率达85%,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学校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 

  (三)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坚持党对思政课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和改进思政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要求,不断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全面完善思政课课程教材体系,加强建设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四)改革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教育评价的根本标准,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五类评价主体,对照“十不得、一严禁”等负面清单开展全面清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着力推进科学履行职责、践行教书育人使命、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多元参与,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着力构建适应教育发展形势和红河实际的教育评价体系。 

  (五)全面落实“双减”各项任务。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完善课后服务制度,建立“学校组织、家长自愿、经费保障、免费服务”的课后服务模式。从严治理规范校外培训,从严审批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整合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力量,设置专门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加大治理创新力度,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种途径整顿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治理,推动校外培训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对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全部纳入监管,确保监督全方位无死角。 

  (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全面实现“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全覆盖,有条件的乡镇落实 “一乡两公办”或“三公办”,支持每个县市至少创建1所一级一等幼儿园。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人口聚集地区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补足配齐小区配套幼儿园,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惠督导评估,实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的目标,完成全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占比达30%目标任务。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办学用地、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全面提高保教质量,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七)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资源配置为抓手,合理编制中小学规划,办好农村学校,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舍、体育场地、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均衡配置水平。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有效解决城镇学位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双线四级”责任,根据不同群体及辍学原因做好分类帮扶和安置工作。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现县域内中小学结对帮扶全覆盖,实现薄弱学校有明显提升、优质学校更有内涵的目标。坚持“五育”并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及结果运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创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坚持“两为主”妥善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加强特殊人群文化教育。严格落实学校建设管理规定,新建独立小学、初级中学办学规模控制在2000人以下,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八)推进普通高中改革发展。按照学校建设标准,科学、合理控制高中学校办学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着力提高办学水平。通过新建、改扩建高中学校增加高中阶段学位,科学合理配置普通高中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有序化解大班额。实施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质量提升计划,重点提升州属高中和县中办学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高中育人方式转变,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深入推进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大力推动高中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创新。稳妥推进中考改革严格招生入学管理,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积极稳妥推进体育100分和音乐美术各20分考试工作。开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培养和规范学生实验操作和动手能力。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普通高中提质扩容,配齐选课走班教学专用教室和场馆,抓好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水平。完善高职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积极探索以考试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的多元录取方式,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格局的形成。积极探索构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分类发展、分类提升的普通高中发展新格局,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求。努力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构建初高有效衔接的生涯教育体系,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激励机制,激励各高中学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普职协调发展,引导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九)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县级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职学校,全州建设一批职业教育优质学校。深入推进州职教园区综合改革,推动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形成办学规模,引领全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着力打造省级“双高”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推行“1+X”证书制度,积极促进书证融通,努力培养更多优秀的复合型技能人才。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围绕产业链实施“一校一特”,建设特色骨干专业(群)。对接千百亿级产业,培育一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企业。组建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全州职业院校、州内外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的产教联盟,开展订单、定向、委托、学徒制培养。逐步建成农业、学前、汽修、康养、家政等专业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企业与公办职业院校共建产权清晰的混合所有制或股份制二级学院。 

  (十)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明显增强,办学规模稳步扩大,不断完善本科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高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有效扩充,在高等职业学校至少建成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各教育类型优势特色办学更加凸现,基本满足红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红河学院力争建设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硕士授权点,学科专业布局更加完善,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力争全部在C级及以上,实现B级突破。推动“国门大学”建设,鼓励红河学院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高水平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红河教育国际影响力。红河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全面提升。 

  (十一)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坚持依法治教,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规范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公有主体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规范校外培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非学科类分类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将党建内容、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与标准纳入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审批和年检登记。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举办营利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停止审批举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办学用地、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办学秩序,全面提高民办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民办教育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二)稳步发展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建设,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引导学校将各民族优秀文化融入教育教学。规范“双语”教学,坚持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扶持边境地区、直过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用好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及其他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政策。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继续实施新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州县两级特殊教育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档案,精准核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采取规范的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方式实施教育,全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依托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组建红河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加快特殊教育高职院校的论证规划,把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为残疾人学历教育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和体育艺术人才培养培训中心。支持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拓宽残疾人学习通道。 

  (十三)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大力加强教师的培训培养,着力培养和评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大教职工统筹配置,补齐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师。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整体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强音体美教师的补充和培养,打造配置均衡、结构优化、有利于合理流动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培养和教师队伍培训,助推干部、教师专业化成长,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满足红河教育现代化需要。着力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乡村学校管理干部专业素质,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和政策,经批准加大乡村教师、优秀教师表彰力度,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宜,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十四)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紧紧围绕“数字云南”、“数字红河”推进智慧教育。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设智慧校园,发展智慧教育。全州中学、乡镇中心完小实现以一体机为主的多媒体设备全覆盖,村完小按国家标准配备教师、学生使用计算机及多媒体设备。充分利用国家、省级教育资源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教育”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逐步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部学校,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大力发展“5G+远程互动教学”,全面推广“1+N”同步课堂建设,逐步破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和不充分难题,实现教育公平。充分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支持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推进教育大数据建设管理。强化红河州基础教育大数据质量监测分析平台的深度应用,助力学校精准管理、教师精准教学、学生个性化学习。 

  (十五)协同推进教育乡村振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教育发展成果。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建立健全地方资助办法,完善从学前到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实现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食堂供餐能力和质量,持续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坚持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不断提高贫困学生的资助水平。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基础教育条件。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数量足够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劳动人口的文化科技素质。以教育的区域、城乡、校际均衡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融为一体,整体持续推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六)深入推进教体融合发展。夯实学校体育基础,充分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加强体育场地、设施、人才和制度建设,以培养学生体育意识和体育兴趣为重点,以增进学生体育技能和体质达标为抓手,加强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鼓励各中小学以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为引领,普及体育运动技能,组织开展体育教学和训练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运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到2025年,建成红河体育传统特色学校30所。加强体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和现役运动员进入学校担任或兼任体育教师、教练员。 

  (十七)加快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协同发展。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训练质量和效益,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科学高效开展,建设高原亚高原特色体育强州。拓宽体育人才培养渠道,支持县市业余少体校(或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成立或恢复,畅通体育人才成长通道,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打造青少年体育活动品牌。加强校、地合作,依托红河学院体育学院、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及县市少体校(或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强化高水平运动员队伍的梯次选拔、科学训练和人才储备。加大保障力度,完善运动员激励机制,强化运动员教练员参赛激励保障,进一步调动运动员、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训练教学水平和指挥管理能力,激励运动员刻苦训练、超越自我,奋勇拼搏。 

  (十八)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制定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活动、群众科学健身指导全面发展。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场地、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等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设施。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健身设施方便可及,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样,健身人群持续提升,健身氛围更加浓厚,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普遍建成,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 

  (十九)推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打造具有红河特色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培育以高原足球训练基地、体育精品赛事、体育旅游、户外运动等为重点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产业新业态。开展以体育文化为核心的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培育多元市场主体,积极构建产业生态。 

  (二十)优化滇南中心城市教育资源布局。综合滇南中心城市定位、对外开放、人口发展等因素,优化滇南中心城市群的学校规划布局,切实增加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总量,积极探索滇南中心城市教育一体化管理,有效解决“超大型学校”、“大班额”现象,整合资金、师资等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为打造滇南中心教育高地奠定基础。 

  (二十一)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畅通学习成长路径,创造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工学交替等多种学习机会。探索各种社会机构互联互通、共享互助的终身教育新模式,整合学校、网络教育、社区教育、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形成全民学习的良好氛围。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投入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发展面向所有老年人的教育,营造终身学习的良好环境。力争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5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 

  (二十二)健全学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安防”建设,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把校园安全管理、防范、安全宣传教育列入规范管理日程。全力防治校园欺凌,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和防范水平,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到位、预警及时、处置得力,师生安全得到保障。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推动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不断健全监督指导工作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构建学校持续安全稳定良好格局。 

  (二十三)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快推进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的育人环境,提升育人合力和效果。强化党委、政府对育人工作的领导,把握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主导权。发挥学校在育人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家庭、社会增强育人责任意识,提高对学生道德发展、成长成人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落实家长在育人中的重要责任和作用,积极争取家长支持学校德育工作,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加快家庭教育工作政策设计,完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建设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库,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建设,开发家庭教育系列课程,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密切家校合作,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提升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能力。完善社会参与育人机制,鼓励全社会提供资源、智力和保障等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或心理健康咨询。大力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改进和加强线上教学形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二十四)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健全机构,理顺管理关系,加大人员和经费等的保障力度。加强对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督导评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形成办学特色。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多元评估监测机制,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科学、系统、权威的评估监测。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管理和使用,完善督学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建立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提高督导权威、促进成果转化。 

  (二十五)提高教育体育法治化水平。依法明确政府管理教育体育的权责范围,规范行政程序,确保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行使。建立健全教育体育行政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反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扰乱教育体育秩序、侵害受教育者和教育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教育体育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落实全州教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教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广大教育体育系统干部和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重点项目 

  (一)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继续加大城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的建设力度;坚持公益普惠方向,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一乡一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工程,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安全场地,建设公办幼儿园,实现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有条件的乡镇实施“一乡两公办”或“三公办”,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办好城市、乡镇、村级学前教育。 

  专栏1  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84所(新建83所,改扩建301所);新建校舍35.99万平方米,改扩建校舍20.29万平方米;新建室外地面游戏场地6.53万平方米。 

  (二)义务教育“薄改提升”项目。以改善办学条件为抓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坚持“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实事求是,宜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遵照“初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小学向村委会集中”的总体思路,对照优质均衡的标准,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补齐薄弱学校短板,倾斜支持边境县、小江断裂带分支县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专栏2  义务教育“薄改提升”项目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15所,新建校舍48.32万平方米,改扩建校舍3.23万平方米;新建运动场52.87万平方米;采购设施设备1.27万台/件/套。 

  (三)普通高中教育扩容提质项目。进一步优化全州高中资源配置,按照人口分布合理布局高中学校,增加高中教育资源总量。重点加强州属高中和县中的办学能力建设,按照高中办学标准和高中改革发展的新需求,补齐完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高中学校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高中学校办学信息化、现代化。 

  专栏3  普通高中教育扩容提质项目 

  新建、改扩建高级中学32所(新建4所,改扩建28所);新建校舍64.79万平方米;新建运动场31.57万平方米。 

  (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项目。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快职教园区学生生活设施和学生宿舍建设,扩大职教园区的办学承载力。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的实训能力和水平。加强高职院校发展建设,启动实施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加快完善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 

  专栏4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项目 

  实施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和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扩容工程,改扩建一批中职学校,新增校舍建筑面积14.59万平方米。推进7所提质培优任务学校项目,打造一批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和品牌学校。 

  (五)智慧校园建设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精神,全面推进红河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提升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助推全州教育均衡、优质、快速发展。加快教育新基建建设,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全覆盖,促进涵盖基础支撑、资源服务、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州级校安管控指挥、教育运营管理、州级教育特色应用等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 

  专栏5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进一步完善提升红河州基础教育大数据质量监测分析平台,在全州教育系统陆续开通移动办公、协同教研、个性学习、安全管理、学业分析等功能应用模块。建设红河州教育数据洞察系统、覆盖州、县市、校三级的教研系统、高中知识点测评与学习系统、中学智慧课堂系统、新高考系统等。 

  (六)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合理规划全州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做到州级优化完善功能,县市级突出特色,乡镇、行政村(社区)便捷普惠。建设步行、骑行、登山等全民健身步道。继续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普遍建成,乡镇、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全州体育基础设施明显增长。 

  专栏6  公共体育服务项目 

  新建、改扩建10个以上体育公园、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县级体育设施;建设200公里以上步行、骑行、登山等全民健身步道;改造完善30个以上乡镇体育设施;新建300个行政村(社区)篮球场、健身路径工程等村级体育设施。建设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运动员公寓等为一体的“红河河口口岸体育中心”,打造以体育交流、训练、比赛、全民健身为基础,面向国内和南亚东南亚的低海拔体育训练基地。 

  (七)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解决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问题,彻底消除教师借住村民家中的现象,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确有需要的相关教师,每人一套周转宿舍的目标。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特别是边境地区、民族地区、高寒山区等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点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着力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 

  专栏7  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在全州371所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教师周转宿舍9700套,面积34.31万平方米。 

  (八)青少年近视防控项目。聚焦破解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和低龄化等突出难题,全面普查中小学学生视力,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学生体质健康监控平台,创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对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GB∕T36876-2018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更换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的采光照明设施,并配备符合标准的课桌椅,有效提升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每年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 

  专栏8  青少年近视防控项目 

  升级改造2万间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采光照明设施,建立全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要把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纳入议事日程,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为教育体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统领作用,动员组织各部门和全社会关心教育体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教育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教育工委(教育部门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州学校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教育领域风险防控与责任体系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 

  (二)大力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增强广大校长、教师改革创新意识,树立创新发展思想,坚定改革创新的决心和信心。要坚决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思想,把创新作为推动教育体育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思路,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方式,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要为学校改革提供有力支持,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三)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教育规划优先、经费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在教育土地供给、教师编制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压实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评价。加大财政对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安排本级公共预算时把教育体育发展需求作为重点,确保做到“两个只增不减”。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通过发行教育体育专债、鼓励社会捐资投资,创新合作模式等方式,为教育体育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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