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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255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2-10
文号
红政办发〔2021〕5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州的实施意见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州的实施意见

红政办发〔202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47号)精神,提升体育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努力将红河建设成为高原特色体育强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群众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显著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体育产业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体教融合不断深化,在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上取得新成果。

  到2035年,体教融合创新发展取得新成绩,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育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各项评估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竞技体育重点项目更加突出,优势项目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体育产业做优做强,成为红河州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体育文化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睦邻友好合作基础更加扎实;体育对外交流更加活跃全面,成为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我州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原体育强州,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红河体育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影响更加广泛,体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1.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的作用,抓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落实《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围绕“六个身边”便民利民惠民工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公共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2.统筹推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和城乡规划工作协调内容,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体育基础设施由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构建城市“15分钟健身圈”、智慧体育社区和联通城乡的全民健身步道网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结合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3.持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大力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落实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任务,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评价体系。加强城乡社区、乡镇、村全民健身站点规范化建设,实现服务规范化、经常化。

  4.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提高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按照“一县(市)一品牌,一乡(镇)一特色”的原则,培育地方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比例。

  5.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丰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空间、展示平台和活动载体,推动民族传统体育大众化、精品化、市场化。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挖掘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推动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健康休闲产业发展。定期举办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县乡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探索推广社会化赛事组织模式,逐步形成赛事、活动、产品等品牌支撑体系。扩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全民健身中的比重和效益,为各民族体育文化交流和交融搭建平台,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繁荣发展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体育强州建设的重要力量。

  6.推进体医融合。树立健康促进理念,制定科学健身活动指南,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国民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整合体育资源和医疗资源,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推进体医深度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

  (二)着力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7.建立完善竞技体育发展体系。以州级训练单位为主体,以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抓手,以各县市业余少体校和传统体育特色学校为基础,高标准打造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平台;加快体教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学校办运动队,推广州级训练单位、县市少体校与优质教育资源联办运动队,制定实施教练员进校园政策措施,支持各运动项目、体育单项协会开展运动项目进校园服务活动。

  8.优化项目布局。优先发展社会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和特色项目。重点打造足球、篮球、排球、游泳、田径、羽毛球等项目,构建优势集中,特色明显、资源互补、引领社会的竞技项目布局。探索和开展冬季运动项目,推动冰雪运动项目发展。

  9.加强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建立完善体育人才选拔、培养、输送激励和保障机制,逐步构建教育体育系统、社会组织和企业多元投入,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拓展州级与学校、单项协会、企业共建州级运动队的模式。积极推进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才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后备人才库,提高选拔输送数量和质量。

  10.强化科学训练。鼓励支持各训练单位推进科学训练和科学选才工作,加强教练员队伍科学化训练培训,提高教练员科学素养,引导教练员从经验型向学习型、研究型转变。

  11.保障青少年体育训练。充分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遵循“从小培养、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制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制度,足额拨付各级体校、训练中心训练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12.制定激励政策。制定红河州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广大运动员、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州运动员刻苦训练、奋力拼搏,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13.优化竞赛体系。推进赛事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与国家和省接轨的体育竞赛制度,构建符合红河实际、多部门合作、多主体共同参与的体育竞赛体系。细化体教融合制度安排,畅通和规范分级分类参赛通道,推动青少年U系列赛事和学校竞赛有机融合。对标省运会、省青少年运动会改革办法,规范体育竞赛管理,支持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社会力量举办社会性体育赛事。

  (三)深化体育教育融合,夯实体育强州建设基础

  14.完善体教融合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推进体育教育思想、目标、资源、措施等深度融合。强化政府对青少年体育的公共服务职能,鼓励社会力量进入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领域。促进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推动运动项目普及和运动技术水平提升。

  15.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师资建设,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师资激励机制,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全面实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各级各类体育特色学校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以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重点,组织开展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开展幼儿亲子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体育研究,提升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积极恢复重建红河州体育中学。

  16.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制定优秀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制定体校等体育系统教师、教练员到中小学校任教制度和中小学校文化课教师到体校任教制度。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

  17.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恢复和建立县市业余少体校,畅通人才培养输送渠道。加强教练员队伍和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提高青少年体育训练水平。探索学校体育与少体校以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动发展的青少年体育培养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不同层次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四)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8.突出特色发展。统筹规划,科学选址,优化功能,建设集体育训练、赛事、科技、产业发展和国际国内体育文化交流等多元功能为一体的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群。完善高原特色体育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优化体育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培育体育龙头企业、特色产品和优势品牌,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高原基地服务、户外运动等体育产业新业态。

  19.推进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医疗、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聚集产业核心要素,打造综合产业链。依托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群,培育以蒙自、开远、泸西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经济圈,以弥勒、建水、元阳、红河体育旅游发展带和个旧、石屏、屏边运动康养等产业集聚区,打造高原体育训练与康复基地品牌,助力打造国内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品牌”。挖掘民族民间体育资源,打造民族体育产品创意、生产、销售、体育消费、体育旅游、体育服务、全民健身为一体的高原体育特色产业综合体,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化发展。

  20.促进体育消费。落实促进体育消费政策,研究制定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和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合规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引导群众健身消费。发展时尚体育消费,培育竞赛观赏消费,持续推动体育用品等重点领域消费。

  21.加强体育市场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完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行业自律、公众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体育企业信息归集统计机制,分类指导,分类施策,推进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体育信息公开制度,对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

  (五)促进体育交流合作,提升红河对外影响力

  22.服务和融入国家和云南体育外交。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要求,发挥红河地缘区位优势,鼓励和支持河口、金平、绿春与越南积极开展人文体育交流活动。以开展中越国际体育品牌赛事活动为依托,丰富体育对外交往内涵,拓展体育交往空间,做“民心相通”的体育使者,促进人文交流及经贸合作。

  23.提升交流合作水平。搭建各类体育交流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民间体育对外交流活动。支持州内体育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和对外服务,培育与国际标准对接的赛事运营团队。做好体育旅游和民族体育项目的宣传推介,推动我国传统体育项目国际化发展,提升国际影响力。

  24.打造体育项目国际品牌。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引进一批国际品牌赛事,持续扩大蒙自、弥勒、石屏马拉松赛,元阳哈尼梯田越野赛、屏边大围山原始森林越野赛、中越“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一带一路•七彩云南”系列品牌赛事规模和品质,增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体育赛事辐射力。

  (六)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

  25.传承优秀体育文化。推广优秀传统体育项目,开展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和进校园活动。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讲好祖国至上、顽强拼搏的红河体育人故事,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精神文明创建。

  26.加强体育文化传播。依托各级融媒体中心,建好体育融媒体平台,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组织开展体育知识讲座、体育文化展示、体育志愿服务、冠军进校园等活动,让体育走进群众融入生活。宣传表彰体育先进典型,四年举办一次州级体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培养一批具有优良品德和成绩突出的教练员、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体育强州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体育强州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政府要将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落实体育强州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城乡体育示范创建活动。

  (二)强化部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要积极参与体育强州建设,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三)优化政策支持。发展改革委、财政、人社、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优先,推进政策落地,实现政策叠加效应。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需要,全面落实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适应体育行业特点的人才保障机制,构建体育人才培养引进、选拔任用、调配交流、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

  附件:加快建设体育强州重点任务分工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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