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州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住建、应急管理、统计、税务、防风化债、粮食、机关事务、数字经济、国防动员、搬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培育、经济运行调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协助州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数据发展中心(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协助州长分管审计工作。
联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州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