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823
信息分类
政府机构及职能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红河州信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1
信息名称
红河州信访局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7号),红河州信访局的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州信访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州委、州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到省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红河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情况

  红河州信访局设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6个内设机构。

  三、其他情况

  办公地点:州人民政府办公大楼C区一楼

  单位负责人:赵健忠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0873-3732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