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300
信息分类
政府会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红河日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24
信息名称
十三届红河州人民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

  8月23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州长罗萍主持召开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红河州经济工作的批示精神,听取红河州1月至7月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全州经济发展进入动能转换、深度调整的关键时期,要坚定信心、果断应对,切实把国家和省、州系列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兑现到位,推动经济回归合理区间,稳住经济基本盘。

  会议强调,全州各经济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调度、分析、研判,强力推动重点项目统筹谋划、申报和推进,把落实稳增长的各项目标细化到具体支撑和工作抓手上。农业方面要坚决贯彻中央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三稳”要求,确保稳定增长;工业方面要聚焦重点企业,深化“一线调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遍访调研全力纾困”专项行动;建筑业方面要加快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形成更多增量;第三产业方面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促进旅游业等重点领域消费尽快恢复。要紧盯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保稳定重点任务,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切实做好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保障工作,强化教育、医疗、养老、低保等基本支出,坚定不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会议在审议《红河州州本级财政预备费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时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备费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预备费开支范围和动用程序,推进《管理办法》落实到位、落地生根。州财政局要加大对《管理办法》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相关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管理办法》真正解决问题、发挥实效。

  会议还审议和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