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971
信息分类
政府会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红河日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1
信息名称
红河州政府召开第52次常务会议

  8月10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州长罗萍主持召开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防汛救灾、粮食安全等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研判红河州重点工作,研究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一以贯之地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已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不变。同时,要加强信息研判,加强全面统筹,加大应急和医疗卫生物资储备力度,严格落实边境管控措施,严格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州人员管理,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要树牢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决扛起防汛抗旱救灾责任。要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建立与粮食储备相配套的粮食采购、加工、供应网络,发挥储备粮调控市场、稳定粮价作用。

  会议指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大棚房”问题、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后实施的又一项耕地保护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逐级压实责任,深入开展摸排,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虚假整改,对增量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严肃问责失职失责领导干部。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落实河(湖)长制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严格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制,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全力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6大任务落实,推动河(湖)长制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