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信息分类
政府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11
信息名称
州发改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表

重点工作

公开事项

有关统计数据及情况

典型做法

部门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加强预期引导

我委每季度都组织召开全州经济形势运行分析会, 2017年2月7日召开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督导会议、2017年7月28日召开全州2017年上半年经济工作汇报会、2017年10月9日召开全州2017年一至三季度经济工作汇报会、拟定于2017年12月中旬召开2017年经济工作汇报会,并把我州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发布。每月发布红河州2017年肉蛋禽菜等价格监测情况分析和红河州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情况

发布2017年经济运行情况4次;发布红河州2017年肉蛋禽菜等价格监测情况分析11次、红河州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各11次

 

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公布了《红河州州级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目录清单》及《红河州州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清单》,制定并公布了红河州本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

1.贯彻国家规定取消免征等每年降低成本约1131万元;

2.降低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0%约降低成本1210.5万元;

3.部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20%约降低成本249.57万元;

4.取消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等约420.5万元;

5.对小微企业免征约2062.83万元;

6.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3022.65万元。

目前为止为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0.83亿元

7.2017年红河州全州执行电能替代的居民用电量合计10.89亿千瓦时,累计减少居民电费9807万元。

8.从2017年1月起,对红河供电局供电范围内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并抄表到户、且全年用电量在4000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按照所选套餐电量的不同,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电量。套餐用电从4000-10000千瓦时分为6档,截止12月共有1130户用户办理了套餐用电,可节省电费约170万元。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对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等信息。对红河州2017年3000万元以上重点推进项目、红河州2017年稳增长重点项目、红河州建州60周年州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部分公开,公布了滇南绿洲生态园建设项目、红河州职教园区建设项目、红河州47项州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

1.向省内外大型企业推介全州3000万以上重点建设项目23次

2.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0次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

目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PPP有关的法律法规:1.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2.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二是录入国家PPP项目信息平台。 截止2017年12月,全州录入国家发改委PPP库的项目共43个,建设内容涵盖交通、农业、水利等12大领域,总投资1126.01亿元。,全州录入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平台的项目共41个,建设内容涵盖交通、农业、水利等12大领域,总投资1365亿元。

1.发布在线项目投资平台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12次。

2. 我州120个PPP项目,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中公开

这120个项目经过调研,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有序地推进项目进程,其中:个旧市特色农业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红河州蒙自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等22个项目已成立项目公司。

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公开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州级审核、核准、备案目录、部门审批事项和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红河州州级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汇总表》。《红河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事项运行办法》(暂行)、《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代办工作职责(暂定)》、《代办流程图》、《红河州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代办委托书》、《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止单》、《红河州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等,红河州州级投资项目报建阶段审批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调整管理方式(审批调整为备案管理加强监督),由62 项调整为保留审批44项并进行了公开。《红河州投资项目产业指导目录(讨论稿)》)《红河州州、县级投资项目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12月版)》)近期出台发布。

起草并以州人民政府文件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7〕5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政发〔2017〕51号)下发全州贯彻执行。起草并以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7〕110号)。文件出台前,均制作了起草说明、政策依据,并广泛征求了州级各部门和13县市意见建议。

1.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共服务事项13项,行政许可事项15项,行政确认事项20项,内部审批事项30项,行政处罚事项45项;

2. 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公开事项10项,2017年项目合计3203项,事项合计5783项,投资概算2476.72亿元。

3.改革性文件3件;

“1+5+3”相关政策文件9件。

4. 公布了红河州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将事项按子项细分出来配套具体办事材料和流程,方便以后开展网上办事,一窗受理,一窗出件。

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在州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并实时更新完善,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公布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2017年红河州发改委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并对基本支出情况、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详细公开。

公布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1次

 

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代政府起草建立红河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通知,以红政办发〔2017〕12号下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级各有关部门,并进行了公示。

召开会议,推动六个产业主抓部门办公室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投资项目库、研究产业发展问题等。

主抓部门各发布1个产业发展规划,共计6次。

组织主抓部门编制发布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旅游等六个产业发展规划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采取措施,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严厉打击和取缔“地条钢”企业。5月4日,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及13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地条钢”举报电话。5月18日到5月31日,在红河日报刊登、每日三次在红河电视台滚动播放州政府对我州行政区域内违法生产“地条钢”等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经查实的有效举报,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的奖励。11月13日,再次发出《红河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长效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红发改产业〔2017〕589号),要求增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思想认识,落实县(市)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做好复查、巡查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1.红河日报登载、红河电视台播放、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共计4次。

2.开展打击“地条钢”专项行动,对建水、屏边两县3台中频炉按“四个彻底”予以拆除,淘汰云铝涌鑫铝业产能5万吨,关闭两对煤炭矿井共化解过剩产能14万吨。预计全年为企业降低电费16亿元。

工作任务

公开事项

有关统计数据及情况

典型做法

部门

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我委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在拟制公文时,依法依规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附函说明不公开理由。我委要求部分科室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向州政府上报以发文为目的的请示件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不予上报。如《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的通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州级审核、核准、备案目录、部门审批事项和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在拟制公文时就注明了主动公开,报批后及时进行了主动公开并注明了网址查询及联系方式。

1.公开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的通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州级审核、核准、备案目录、部门审批事项和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2. 公示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名单三批3次。

3.全州发展和改革系统专题工作会议邀请县市发改局、红河州电视台,红河日报记者参加共3次。

4.第211号和212号重点提案面商会议。邀请州政府副州长鞠云昆、州政协副主席普菊、级有关部门、州政协委员代表、提案者袁绍华、陈盛荣、王永刚、红河日报社、红河电视台等参加,共1次。

 

工作任务

公开事项

有关统计数据及情况

典型做法

部门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红河州发改委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创新解读形式、健全解读机制。明确了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

二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68号),通过州政协网站公开了我委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三是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17号)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处置,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2017年网上回复建议、投诉、求助等信件23条次,群众满意率100%,到目前为止,我委未收到社会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

1.公开重点提案办理情况1次。

2.网上回复建议、投诉、求助等信件23条次。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加强政务公

开平台建设

运维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加强网站的管理和维护,不断更新网站内容。加强对96128政务专线查询工作管理。我委高度重视96128政务专线查询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接听,保持24小时在线接听,确保了转接率为100%。2016年以来共接收96128专线电话20条次,答复率为100%,满意率100%。

2017年共处理96128专线电话10条次

 

工作任务

公开事项

有关统计数据及情况

典型做法

部门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一是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委办公室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阳浙江副主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

二是我委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制定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重要信息需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发布,特别重大信息需报委主要领导审核发布

保密审查公开信息83条

不保密审查不发表,没有领导签字不发表,谁签字谁负责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年初我委在制定2017年普法计划,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普法内容,并进行了学习。

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2017年9月份及时向州政府提供了红河州十三五规划资料。

1.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次

2.  提供依申请公开资料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