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633
信息分类
重大事项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25
信息名称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适应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综合应急反应能力和抗击风险能力,最大限度防范与减轻突发事件的威胁和损失,保障公民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灾害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原则。把灾害预防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灾害事故发展全过程的处置能力。

  3.分级管理原则。灾害事故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

  4.平战结合原则。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实现平时应急救援与战时动员有机统一。

  5.特事特办原则。在应急处置预案启动时期,所有人员都必须从有利于迅速展开抢险救灾出发,打破地域、系统管理界限与传统管理方式,服从大局,服从指挥,服从调度,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特殊情况下,允许一线救援指挥机构人员处置意外事故。

  (三)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1.主要自然灾害事故:干旱、洪涝、冰雹、雷击、地震、泥石流、早霜、人畜传染性疫病和流行性疫情等灾害。

  2.主要潜在人为灾害事故:冶金、危化、民爆、交通事故、火灾、化学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灾害事件。

  3.其他各种类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公共安全工作委员会,作为我局安全建设、应急处置的综合性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局安全建设和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主 任:姜伟(局长)

  副主任:伍云峰 普宝贵 席向阳 普宝贵 王素媛

  成 员:陈春峰 漆建平 彭建国 任红蓉 王琼菲 曹成利 李成先 刘耿光 王维纪 杨军 余腾跃 张聪文 王光俊 孟祥超 白春明 李扬 缪素颖 宋蕾

  2.公共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科,由局分管经济运行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经济运行科科长兼副主任。日常工作由经济运行科牵头负责。

  (二)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办在接到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情况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办主任,并迅速掌握有关情况,立即作出准确的判断,积极组织相关责任科室、相关人员采取针对性应急行动,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

  2.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办和相关责任科室全天24小时与州委、州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派员深入各事发地点调查,并将情况上报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3.迅速执行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各项指令。应急办在收到州委、州政府相关工作指令后,严格按照指令,迅速部署应急行动,组织协调相关责任科室、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及时上报、公布有关信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三)各科室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经济运行科:局应急管理工作牵头科室。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或修改我局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信系统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协调处置供应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储存和紧急供应;负责车辆、机械、成品油等物资调拨和紧急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协调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负责收集有关物资保障的信息并上报。落实局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消费品与食品药品工业科:负责医用棉纱、棉布等物资的应急管理,保证急救纺织用品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交通物流与盐业管理科:负责道路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处理,协调交通、铁路、通信等部门做好其他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局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资源综合利用科:负责协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协调和处置全州工业企业群体性应急事件工作。

  综合研究科:负责局应急工作的新闻宣传联络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

  人事科:负责对工业企业系统人员、局内应急管理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室:协助应急办做好应急管理的对外联络与协调工作;机关交通保障、生活服务、经费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安全信息报告

  (一)切实加强我委安全信息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强化灾情信息智能系统,使监测报告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相关科室和个人,均有责任与义务对突发事件进行即时上报。

  (三)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要在事件发生的1小时内上报应急办。

  四、应急响应

  (一)按照《预案》的要求,动员相关人员进入响应行动。

  (二)突发公共事件报、接警后,接、处警科室及人员,作为第一应急行动责任科室或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按预警、处警要求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并立即将灾情险情及先期处警情况上报、续报局领导。

  (三)如出现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我局的态势,由应急办将情况向州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应急状态终止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和等级,由应急办依法组成调查组,依照法定程序对事件进行调查。

  (二)事故调查人员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

  (三)应急事件善后处理由局应急办牵头,科室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做好受伤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依法依规为受灾群众提供物资补助和资金补偿,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正常进行。

  (四)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以表彰和奖励。

  六、责任追究

  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认定与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总结评估

  (一)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责任科室分析总结事件起因、处置流程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后3日内报应急办。

  (二)应急办综合形成评估报告1日内上报州委、州政府、州应急办。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州工信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