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信息分类
重大事项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信委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7-10
信息名称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有关举报线索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8年7月1日,接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请核实查处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有关举报线索的函》后,州政府高度重视,州政府分管领导作出批示,安排由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红河州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县市,开展拉网式排查,严防“漏网企业”,对存有问题的企业要严格依法严肃处理。现将我州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有关举报线索核实和查处情况公开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个旧地区与云锡集团配套的铸造企业等“五小”型选矿厂和配套的耐磨钢球铸造“五小”企业遍地开花,无相关生产证件和环评准许,却公然生产。

  二、涉事企业核查情况

  (一)与云锡集团配套的选矿企业情况。云锡老厂分公司与个旧市宏鑫经贸有限公司(锡城)、云南子福实业有限公司(大屯)、个旧市大屯王家坡选厂(大屯)和个旧市文君矿产品加工厂(鸡街)四家企业签订了中矿加工合同。

  据核实,上述企业为入驻北部选矿工业园区企业,相关证照齐全,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与云锡集团配套的铸造企业情况。与云锡配套铸造企业有3家:个旧观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开远市羊街滇渝锻造厂和蒙自江华铸造有限公司。

  1. 个旧观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该厂目前有员工30余人,企业法人代表:王雄,主要生产矿山机械配件,该企业从1997年开始承包云锡老厂分矿下属的云锡金属材料厂(成立于1992年)生产,承包期至2020年,2014年注册成立个旧观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占地约6亩,部分场地租用个旧云锡金属材料厂,部分场地向大屯镇三道水村民租用。

  (2)企业环保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企业除营业执照外,提供不了相关生产证件和环评手续。环评手续正在委托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理。

  (3)执法处理情况:个旧市下达了停产通知并对其违法行为进一步进行查处。同时要求该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生产。

  2. 开远市羊街滇渝锻造厂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法人代表:熊保林。类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羊街乡三角海南坝。经营范围:钢球、米筛、螺丝、各种铸钢铸铁、球磨机、沙泵制造、非标准制作。成立日期:1998年5月27日,组织机构代码:x2282023—7。

  (2)企业环保情况:1999年3月25日,市环境监测站编制开远市羊街滇渝锻造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999年4月4日市环保局给予批复。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环保存在的问题: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也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厂区建有彩钢瓦大棚,彩钢瓦顶部及瓦壁成黑色,产生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但无废水、废渣产生。该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未留安全距离,电力线路凌乱,部分灭火器失效,现场管理混乱,杂物堆放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培训记录,无安全管理台账,无安全现状评价,无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3)执法处理情况:开远市约谈了开远市羊街滇渝锻造厂法定代表人,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环责改字〔2018〕09号)。一是要求业主立即停止生产;二是生产设备必须装置污染治理设施;三是对废气必须采取有效污染处理措施,并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开远市安监部门同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开安监责改〔2018〕H05号),要求企业必须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于2018年9月3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3. 蒙自江华铸造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原名蒙自北窑铸造厂,地址:蒙自市文澜镇多法勒村委会与北窑村委会交界处,2012年6月12日由个体私营企业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铸造、免烧砖生产销售。该项目未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企业环保情况:2004年9月28日取得蒙自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主要设备为1吨化铁炉,年产量150吨,主要产品为农用具,如:犁、炉条。经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该厂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范围内;项目生产无环保设施,现场布袋收尘系统已拆除;现场有自制冲天炉2座(不属于工频炉和中频炉,燃料为焦炭),每台吨位大约1吨/小时,未进行注册登记,未有冲天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使用起重机,设备型号LDY5T,使用期超两个半月,操作人员证书已超期。经问询企业负责人,该企业在2018年3月底、6月底应市场需求曾进行了两次生产,生产使用废铁来自周边废品收购站,产品铸铁模具为非标产品,根据订单需求销往各地,大多售往蒙自周边地区选矿厂、机械厂和冶炼厂,废渣零售给空心砖厂。

  (3)执法处理情况:蒙自市已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尽快完善项目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后方可生产;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淘汰2台冲天炉,停止使用起重机设备。若该公司无法完成以上整改指令,则由蒙自市关闭该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州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再进行拉网式排查,不得有“漏网”违法违规企业,对排查中发现存有问题的企业要严格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大对小型铸造企业监管力度,对州域内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对手续不全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要求县市依法依规按程序调查处理。

  (三)加快南北选矿园区建设,力争选矿企业早日入园,加强入园选矿企业的管理。

  (四)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形成巡查检查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