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555
信息分类
重大事项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4-20
信息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公告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令)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红合法律服务所不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予以注销,特向社会进行公告。

  红河州司法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