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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石屏县人民医院宝秀镇分院后勤保障业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建发〔2022〕302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1/0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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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报送《关于石屏县人民医院宝秀镇分院后勤业务楼建设项目审查的申请》《石屏县人民医院宝秀镇分院后勤保障业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修改稿等文件、资料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将石屏县人民医院宝秀镇分院后勤保障业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中鸿伟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石屏县人民医院宝秀镇分院后勤保障业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石屏县发改局关于石屏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2020〕153号),《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53252520220001号)。建筑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代码:2020-532525-84-01-008613

  三、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

  (二)建设地点:石屏县宝秀镇新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096.90m2,新建一幢地上四层地下一层(隔震层)后勤保障业务楼,建筑面积3305.36㎡。

  四、主要技术指标

  1.抗震设防类别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第三组。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体系采用框架结构。

  五、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803.87万元。其中:工程费1196.65万元,占总投资66.64%;其他费475.31万元,占总投资26.35%;预备费80万元,占总投资4.43%;设施设备费20万元,占总投资1.11%;建设期利息31.91万元,占总投资1.77%。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及自筹。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计方案。

  六、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七、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应按《石屏县人民医院宝秀镇分院后勤保障业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八、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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