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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弥勒市“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红发改投资〔2021〕15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1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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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送的《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查红河州弥勒市“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弥发改报〔2021〕7号)已收悉。我委于2021年2月4日在蒙自市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专家审查会,对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红河州弥勒市“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专家意见,经研究,同意红河州弥勒市“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城改造提升,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建设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化“美丽县城”,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品质提升、坚持产城融合、坚持问题向导,对照“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建设指标要求,通过3年的努力,在全省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二、项目名称:红河州弥勒市“美丽县城”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4-532504-04-01-649153)。

  三、项目建设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改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红河州弥勒市建成区。

  六、建设内容与规模: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要素,实施“城市公厕、污水处理、环境卫生、拆违拆临”等12项具体建设内容26个子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95903.23万元,其中,干净类6项,宜居类17项,特色类1项,智慧类2项,逐步补齐弥勒市美丽县城建设短板,打造形成独具魅力的现代化美丽弥勒。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5903.23万元。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

  八、建设期限:24个月。

  九、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

  十、抗震设防按规定执行。

  十一、根据国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合理用能标准,已审核。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有地灾隐患的要先治理后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做好拆迁户稳定工作,确保社会安定,在建设中要严格按照调查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文物保护意见实行,严禁违规举债建设,防止“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

  附件:1.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意见

  2.关于弥勒市“美丽县城”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说明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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