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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泽园院区一期(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红发改社会〔2021〕198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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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审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泽园院区一期(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二医报〔2021〕7号)文件已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现项目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的修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永祯院区位于永祯巷10号,始建于80年代,该院区规模较小,医疗设备落后、陈旧;该业务用房被鉴定为CSU级危房,对病人、家属及医护人员造成巨大安全隐患而不能继续使用。为了改善该院医疗环境和医疗服务水平,应对人口老年化的加剧、住院人口的增加及各类病人的收治和社会的稳定,该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标准建设。同时在初步设计时,对建设方案作进一步优化。

  三、建设地点:建水县临安镇泽园路28号。

  四、项目建设性质、法人及项目代码: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责任人:梁洪明。项目代码:2105-532500-89-01-891684。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4061.16平方米;道路面积5976.36平方米,绿化面积6552.85平方米,设置床位270床及设备购买。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1097.47万元,其中,资金来源: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债5500万元,自筹3000万,其余不足部分多渠道筹资解决。

  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职业卫生和管理使用等应按国家及省、州有关规定执行。

  八、坚决有效防范风险,政府不新增债务风险。强化风险管控,做实做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九、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要求,已按有关规定,进行节能登记备案。

  十、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初步设计,按规定报批。

  附件:1.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意见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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