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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千伏新现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红发改法规〔2021〕105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1/04/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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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35千伏新现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审核的请示》(屏发改发﹝2021﹞20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满足屏边县新现镇片区负荷发展供电需求,提高片区供电可靠性,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电网公司“十四五”电网规划。屏边县新现镇主要由35千伏新现变供电,2019年最大负荷约5.41兆瓦,负载率高达108%,已过载。根据区域负荷自然增长(增长率取7%)进行负荷预测,2021年、2025年新现变负荷可达到6.19兆瓦、8.12兆瓦,现有主变容量已不能满足负荷发展需要。该工程建成后,预计35千伏新现变负载率为48%。因此,同意建设35千伏新现变増容改造工程。

  二、项目名称:35千伏新现变增容改造工程

  三、项目代码:2101-532523-04-01-743784

  四、项目法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五、项目建设项目规模及投资

  35千伏新现变目前主变容量1×5兆伏安,本期在原变电站内进行增容改造,无新征土地。新增1台8兆伏安2号主变压器,采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新建主变基础1座、部分构支架及设备基础。项目估算总投资251万元。工程资本金比例为20%,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六、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需要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二)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35千伏新现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审核的意见》(红能源油气〔2021〕18号),同意项目具备核准条件。

  (三)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核查编号:hhzfgw2021024)。

  七、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加强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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