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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河口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红发改投资〔2020〕390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1/1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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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转报审批红河州河口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河发改发〔2020〕46号)已收悉。我委于2020年1月14日在蒙自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召开审查会,对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红河州河口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完善后的《红河州河口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专家意见,经研究,同意红河州河口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项目建设有助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提升城市形象,项目的实施将提高片区居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由于环境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改变、区域优势及房产价值的提升、居住人群层次的提高,将会使居民的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和经营方式得到改变,从而使居民的经济收入、文明程度、生活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对河口县县城片区、南溪镇集镇片区2个片区棚户区的改造,使该片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居住环境、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实现社会和谐,推动城市化建设,促进河口城乡一体化发展。因此,实施该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红河州河口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532532-47-01-023593)。

  三、项目建设单位:河口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性质:拆除重建和改扩翻建。

  五、建设地点:河口县南溪镇集镇片区和河口县城人民路粮食局住宿楼(南亚酒店对面)、海关商住楼(天香街移动公司楼上)、商贸街商住楼、人民路红河谷酒楼两侧的商住楼共4个地块。

  六、建设规模与内容:红河州河口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为河口县县城片区、南溪镇集镇片区2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共改造棚户区700户,改造房屋建筑总面积104656.84㎡,新建房屋建筑总面积3891.73㎡。其中:拆除重建31户,拆迁房屋面积2700.84㎡;改扩翻建改造669户,改造房屋建筑面积101956.00㎡。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小区内外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完善。主要改造内容如下:

  (一)拆除重建建设规模及内容。南溪镇集镇片区棚户区新建房屋31套,占地面积3.14亩,总建筑面积3891.73㎡。

  (二)改扩翻建建设规模及内容。1.县城片区棚户区改扩翻建273户,用地面积21.99亩,改造建筑面积为44140.00㎡。主体建筑改造:建筑外立面修缮21333.65㎡,屋面修缮及防水14662.80㎡、楼道粉饰1620.00㎡、楼梯间栏杆修缮337.8m、楼道节能灯更换39盏、楼道灭火器安装39套、楼内给水管改造1683m、楼内排水管改造1620m、空调排水管更换273户、入户弱电改造273户、单元防盗门安装3扇。小区内的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场地硬化200㎡,室外照明2盏,消防器械1套,监控设施1套。2.南溪镇集镇片区棚户区改扩翻建396户,用地面积84.62亩,改造建筑面积为57816.00㎡。主体建筑改造:建筑外立面修缮44260.5㎡,屋面修缮及防水19690㎡、楼道粉饰4604.4㎡、楼梯间栏杆修缮1367m、楼道节能灯更换170盏、楼道灭火器安装152套、楼内给水管改造1151m、楼内排水管改造1151m、空调排水管更换396户、入户弱电改造396户、单元防盗门安装1扇。小区内的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道路改造3560㎡,场地硬化13450㎡,景观绿化改造10800㎡,公厕4座,室外照明41盏,室外垃圾箱7个,消防器械8套,监控设施1套,给水工程3000m,雨水管网(DN400)680m,污水管网(DN300)400m,挡土墙70m。

  (三)小区外围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为棚户区周边24条城镇道路改造,总长度6557米,道路总面积71091.40㎡。主要改造内容为:周边道路工程及与道路相关沿线的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亮化工程、消防工程、环卫设施、绿化工程等。其中:县城片区棚户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主要涉及2条城镇道路的改造,总长度1092米,道路总面积14032.00㎡;南溪镇集镇片区棚户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主要涉及22条城镇道路的改造,总长度5465米,道路总面积57059.40㎡。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123.0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部分投资为5753.63万元,基础配套设施部分投资为7369.4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八、建设期限:24个月。

  九、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防按规定执行。

  十、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合理用能标准,已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项目编号:hhzfgw2020076)。

  十一、相关要求: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落实生产安全“三同时”,做好改造户和拆迁户的稳定工作,确保稳定,严禁举债建设,改造不得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严防火灾。

  附件:1.红河州河口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2.红河州河口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节能核查表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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