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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千伏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红发改基础〔2020〕325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1/1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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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元阳、红河、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们上报220千伏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绿发改〔2020〕49 号、元发改〔2020〕68号、红发改〔2020〕347号、建发改〔2020〕36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红河州红河县、绿春县及元阳县西部片区目前主要由110千伏红河变、绿春变及兴古变通过红河变~西湖变110千伏线路供电,西湖变~红河变~绿春变~兴古变单回长链接线路长达166公里,导致红河县、绿春县及元阳县西部片区电网架构薄弱,供电可靠性低。同时,红河州西南片区水电资源丰富,“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建约480兆瓦的电源,本项目建成后能提升红河州西南片区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同时满足新建电源电力的送出,促进边境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因此,同意建设220千伏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220kv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

  三、项目代码:2017-532500-44-02-019377。

  四、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新建220千伏元阳(玛玉)变电所,所址位于绿春县戈奎乡,主变规模本期1×180兆伏安,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设220/110/35千伏三级电压。配套建设相应出线间隔及二次保护通信系统。

  (二)各级电压出线规模:本项目线路工程涉及绿春、元阳、红河、建水4个县境内。其中,绿春境内220千伏线路长约1.5公里,110千伏线路长约31.5公里,35千伏线路长约4公里;元阳境内220千伏线路长约9公里;红河境内220千伏线路长约24公里;建水境内220千伏线路长约42公里。

  220千伏出线本期1回:新建元阳(玛玉)变~西湖变线路,长约76公里。其中,元阳(玛玉)变~大黑公水电站线路长约33.5公里,大黑公水电站~西湖变线路长约42.5公里。220千伏惠西线改造工程,受西湖变出线通道限制,玛玉~西湖线路与220千伏惠西线(西湖变进站侧)同塔双回路架设,需局部改造惠西线,长0.65公里。220千伏西临线改造工程,将西湖~惠历、西湖~临安两回出线分别调整至西湖变两段母线,长0.66公里。

  110千伏出线本期3回:新建元阳(玛玉)变π接红河变~绿春变线路,其中,红河侧长约5.5公里,绿春侧长约7.5公里;新建元阳(玛玉)变T接骑马坝~绿春变线路,长约18.5公里。110千伏西铝Ⅱ回改造工程,为避让调整通道后的220千伏西临线,需对西铝Ⅱ回线进行局部通道改造,长0.91公里。110千伏西紫线改造工程,为将西湖变220千伏主接线改造为单母线分段接线,需占用原110千伏西紫线出线位置,西紫线由架空改为电缆出线,长0.24公里。

  35千伏本期出线1回,新建元阳(玛玉)变~戈奎变线路,长约4公里。

  (三)无功补偿:本期电容器组1×8兆乏,低压电抗器组1×5兆乏,消弧线圈预留2组场地。

  (四)对侧工程:西湖变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戈奎变扩建35千伏出线间隔1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220千伏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项目总投资24341万元,其中,变电工程投资11468万元,线路工程投资12873万元。工程资本金比例为20%,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由红河供电局具体负责,工程资本金比例为20%。

  六、请你们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监督项目法人单位严格按照我委批准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意见》(编号:2020115号)依法组织招投标工作。

  七、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八、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及相关材料:

  (一)该项目已取得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20kv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500202000001号)。

  (二)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220千伏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审核意见》(红能源发〔2020〕97号)认为项目具备核准条件。

  (三)绿春县人民政府对站址选取无异议,绿春、元阳、红河、建水县人民政府均出具了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

  (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风险,在相关县进行了相应备案。

  (五)该项目已取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再次征询220kV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路径方案意见的复函》,原则同意线路路径方案。鉴于当前元阳民用机场尚处于预可研待批复阶段,相关关键参数及设计方案未确定,红河供电局在后续阶段应做好与元阳民用机场的技术避让处理措施设计、在项目实施中应及时将建设情况及时通报元阳民用机场行业主管部门。

  九、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加强电网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 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220kV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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