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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红发改社会〔2020〕484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1/1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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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审批红河州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疾控发〔2020〕48号)及附件已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现项目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的修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018年12月,红河州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在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消除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升疾控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应急装备滞后,检验设施设备老化、配备不足,实验室检验能力县级A级检测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平均检测能力才达到66.9%,特别是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充分暴露出了全州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体系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短板和弱项,全州还未建立反应灵敏、高效运转的信息化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功能的正常发挥,制约了全州卫生应急体系发展,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为进一步增强全州疾病预防和卫生监测检验能力,构建完善的疾病监测、预警、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病原学检测、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全链条卫生应急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和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该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红河州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532503-83-01-013406)

  三、建设地点:蒙自市锦华路南延段西侧(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

  四、建设单位: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法人:王维佳。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18811.64平方米,其中,综合业务楼9500.02平方米、检验检测中心实验楼5943.42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368.2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水电管网等附属设施,购置卫生应急体系设备等。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56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732.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86.17万元,设施设备费用为16417万元,预备费为681.48万元。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5000万元,不足部分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地方配套等解决。

  七、本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认真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八、坚决有效防范风险,做到“两不”,即政府不新增债务风险、人民群众不增加负担。强化风险管控,做实做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九、严格遵守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十、请按照本批复,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以发挥项目效益。

  十一、根据本批复内容,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州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批。

  附件:1.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意见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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