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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州传染病医院)医疗机构环境

文章来源:红河州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2/12/1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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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州传染病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一楼:药剂科、收费处、取药处、药房、库房、护士站、放射室、B超室、转诊办公室、精神病诊断室、心理诊疗室、卫生间。

  二楼:检验科、生化室、化验室、HIV初筛室、精神病一科、卫生间。

  三楼:大会议室及学习室、精神病二科、卫生间。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州传染病医院)精神康复中心:

  一楼:总务科、车队、医保科、财务科、信息科、资产管理科、安全管理科、价格管理科、副院长办公室、卫生间。

  二楼:院长办公室、副院长办公室、党政办、内审科、团总支、投诉办、储藏室、党支部、人事科、等级办、质控办、医务科、病案室、护理部、科教科、感染管理科、基层卫生精神科、精防办、党建书屋、大会议室、卫生间。

  三、四楼:精神病三科、康复科

  五楼、六楼:精神病五科

  七楼、八楼:精神病四科

  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

  1号楼:医务人员办公室、民警办公及住宿楼

  2号、3号楼:救治中心病房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重大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2020年9月23日,省委、省政府举行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即“双提升”工程)新建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红河州传染病医院设分会场。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新建项目为全省“双提升”工程的重要建设项目,动态投资3.1亿元,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设置病床300张,由省级按照“六统一”的要求筹建,拟于2022年底建成交付使用,建成后将有效提升红河州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在州传染病医院基础上组建州第四人民医院,逐步发展建设综合性多个学科,将进一步完善滇南中心城市医疗资源布局,也将进一步提升红河州危重症传染病患者的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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