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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传染病院

文章来源:红河州传染病院

发布日期:2019/03/2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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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概况

  一、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2009年2月24日,经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撤销原机构,成立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同时加挂“红河州公共卫生诊疗中心”、“红河州艾滋病关爱中心”的牌子,成为州卫生局所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占地面积100亩,病床编制300张,现实际开放精神专科及感染专科病床共240张,核定人员编制100名,现有在职职工95名。目前,在蒙自市区分设有心理咨询诊疗门诊及抗病毒门诊;是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个旧市、蒙自市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医学评定定点医院。

  二、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东方红农场

  邮政编码:661002

  所有制形式:全民

  医疗机构类别:传染病医院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服务对象:社会

  床位:300(张)

  注册资金:2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欣华

  主要负责人:吴欣华

  有效期限:自2018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8日

  登记号:69086500053252211A5211

  三、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

  放射、检验、B超、HIV初筛、结核实验室

  四、 院内重点专科及专科团队人员组成

  精神科(副主任医师,中职及以上医护人员)

  感染科(副主任医师,中职及以上医护人员)

  五、承担的教学任务

  助理医师规培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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