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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文章来源:红河州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2021/12/2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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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州卫健委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建设,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与公立医院改革、平安医院建设、创先争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等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质优”的医疗服务,现将我院行风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纠风工作运行机制健全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纠风工作,把医院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党委议事日程。年初组织召开医院纠风工作会议,对当年纠风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党政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科室协调配合,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教育,确保纠风工作道德防线愈加牢固

  在纠风工作中,思想教育是基础环节。为此,我院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在全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尤其是典型示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确保筑牢全院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积极宣传医院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好示范科室(岗位)及医德医风标兵的典型引导作用。二是不断加强在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注重对新进人员和实习学生的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全体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自觉为群众健康服务。三是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对典型案例在全院进行警示教育学习,组织全院职工参加法律考试,筑牢廉洁行医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四是组织职工前往红河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教育广大职工坚决破除侥幸心理,任何时候都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我院开展长期的行风建设“九不准”活动(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并把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放大装框,贴在住院部、门诊醒目处,旨在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规范医疗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医疗环境。开展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活动,院领导、党员和科室负责人带头公开承诺,签订《廉洁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九不准”和正在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等有机结合,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将各科室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目标责任书中,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四)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结合“等级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创建活动,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院坚持贯彻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全院采用微机管理系统统一收费,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以任何名目私自收费,并在门诊大厅醒目位置将常规手术、检查收费标准及常用药品价格予以公示,使患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同时,还在大厅设立电脑触摸屏,方便患者查询和取结果。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清单制”,并要求有关人员负有对清单解释之责。在收费过程中,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收费,不分解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自立收费项目。对新增的收费项目坚决做到先报物价部门审批后再执行。

  (六)加强药品采购和销售的管理。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用耗材、试剂、仪器设备、基建工程等项目的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在招标过程中,恪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不断降低医院运营成本,尽最大能力让利于民,服务社会。于201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9年12月31日开始严格执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专项治理,确保纠风工作突出问题得以解决

  落实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健康需求,我院秉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工作态度和一贯做法,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卫生纠风工作的重点,强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行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长期整治“四风”。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同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要领域,在全院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明显好转。

  二是坚持教育的规范性、针对性、时效性和灵活性,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把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渗透到医疗活动实践中。为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持续性,我院坚持每年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涉及业务技术、医德医风、法律知识、优良传统、规章制度等方面,使新进人员工作未上岗,思想先上岗,严防新进人员因不了解情况而误涉“雷区”,从而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经常性地开展多形式的宣教,把规范医疗行为和当前医院开展的“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逢会必讲;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乡镇、学校、福利院进行义诊,并以此让他们了解民情,一定程度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三是制定《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规定》《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行风建设重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共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中共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关于下发<严禁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的管理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及时印发《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关于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等文件,将各种制度的具体要求告知大家,让全体员工知道应该怎样身体力行去做好每一件事,怎样才不至于触碰设置的“高压线”,以此筑牢行风建设的堤坝。同时,制定职业道德培训规划,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使大家提高对医德医风建设的认识,增强遵守医德医风规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是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把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医护人员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医患沟通,事先将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告知患者;加强监督,重点检查医疗收费行为和医生处方与开单检查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全面推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和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采用多种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利用举报箱和召开社会监督、工休座谈会或书面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意见的形式,接受患者和群众的投诉,及时核查处理。

  五是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围绕医疗质量、医疗费用、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等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动员、全员参与、积极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狠抓作风建设等问题。

  六是积极推进“清廉红河”建设活动。制定《中共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清廉红河”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抗疫情、正风纪、树形象”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清廉科室”“清廉机关”“清廉支部”创建方案(试行)的通知》,建立领导体制,院主要领导对医疗作风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进而推进医院反腐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将致力于完善各种行风制度,力争建立起完善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做好预防违法乱纪工作,用典型示范推动和指导工作。我们相信,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卫生健康委的正确指导下,全院干部职工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一定能够把我院的行风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进而促进我院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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