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数:公立医院40个、民营医院107个、三级医院10个、二级医院35个、一级医院6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1个、乡镇卫生院143个、村卫生室1405个、诊所(医务室、门诊部)75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个、妇幼保健机构14个、卫生监督机构1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2个,健康教育机构3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4个、急救中心(站)9个、采供血机构1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个。
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7.58张。
医务人员数:执业医师8653人、执业助理医师2148人、护士164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