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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2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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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数:公立医院40个、民营医院95个、三级医院4个、二级医院32个、一级医院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个、乡镇卫生院141个、村卫生室1234个、诊所(医务室)69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个、妇幼保健机构14个、卫生监督机构14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4个、急救中心(站)3个、采供血机构1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8个。
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72张;
医务人员数:执业医师5977人、执业助理医师1452人、护士9470人、医技人员219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