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专场
7月31日,“强信心 重质量 快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州财政局专场。州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全州财政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张蓉主持新闻发布会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张蓉: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继续举行“强信心 重质量 快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州财政局专场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红河州财政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党的二十大以来,州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红河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代波先生;
红河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磊先生;
红河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晓华先生;
红河州财政局二级调研员杨琼书女士。
我是今天发布会的主持人——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张蓉。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驻滇新闻单位、驻州新闻单位、州级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由红河州财政局领导作新闻发布,二是媒体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红河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代波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代波发布新闻
红河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代波:
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新闻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红河州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财政管理,全力支持红河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党的二十大以来,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云南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红河州委“337”工作思路,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实施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不折不扣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推动财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全州财政平稳有序运行,更直接更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全力支持保障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坚持全面从严从实,政治和作风建设走在前、见成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22年以来,局党组及党支部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50余次,引导全体财政干部定期学理论、强政治、夯基础,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立足红河州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财政“弘廉、清源、强基”行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违法违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9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从严规范财经纪律。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省委明确的“十种鲜明导向”为标尺,持续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认真落实“三法、三化”,对上级党委政府、上级财政部门作出的工作安排、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督察督办制度,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推进落实情况,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财政平稳运行、财政重点任务推进、深化财税改革4个方面的重点调研内容,明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基层财政运转、兑付企业奖补资金等32个专项调研选题,深入县市、乡镇、企业一线调查研究,充分察实情、找症结、解难题。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财政实力有突破、开新局。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认真研判财政经济运行形势,建立了全州财政收支动态监控机制,动态掌控全州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做好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牢牢掌握财政工作主动权,推动财政运行与全州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财政收支保持平稳运行,财政“蛋糕”越做越大,实力越来越强。2022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6.5亿元,居全省16州市第3位,支出完成485.4亿元,居全省16州市第4位,为全州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全州财政积极作为,进一步抓实抓细财政收支运行管理,上半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完成64.83亿元、240.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3%和3%,在顺利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基础上,持续保持“双增长”,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推动财政工作取得开局之为。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保障显温度、尽力度。深刻领悟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至深至厚的人民情怀,坚持人民至上,多措并举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统筹做大民生保障的财政资金“盘子”,2022年和今年上半年,全州民生支出分别完成359.4亿元和173.61亿元,占比均保持在74%左右。聚焦病有所医,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2022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2021年人均580元逐年提高到2022年610元、2023年6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从2021年人均79元逐年提高到2022年84元、2023年89元,共计筹措补助资金51.24亿元,同时积极筹措2.4亿元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聚焦老有所养,2022年以来,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22年的每人每月10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3元,共计筹措下达补助资金26.7亿元,保障全州56.87万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筹措兑现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经费3000万元,助力全州8.99万名高龄老人提升生活质量;聚焦弱有所扶,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2年以来筹措兑现补助资金18.83亿元,受益群众560.89万人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以来共计下达防灾救灾资金6.71亿元,全力支持做好全州洪涝、地震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挑战,全州财政部门闻令而动、倾尽全力,疫情暴发以来,全州统筹各级财政资金38.31亿元,积极争取抗疫特别国债15.83亿元,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等,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专项治理,“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率达100%,在全省排名第一,促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更好地落到实处。大力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2022年以来,红河州共投入彩票公益金4.2亿元,支持项目1967个,项目建成后覆盖了全州13个县市、1109个村委会243个居委会,受益群众达到230余万人,建有151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受益青少年30万人以上,真正发挥了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14亿元,全力支持租赁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
切实集中财力保重点,重大决策部署真落实、见实效。州级财政区分轻重缓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突出保障重点,为重大战略、重大部署落地见效提供坚实保障。一是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财政力量”。深入贯彻党中央战略部署,坚持脱贫不脱责任,2022年以来,全州共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29亿元,7个脱贫县统筹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38.64亿元,为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保障。二是为教育巩固发展树立“财政导向”。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坚持将教育支出作为重点导向,2022年以来,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32.4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比重为18.2%,为全州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三是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添“财政底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2022年以来,全州累计下达环境保护、林草管护、自然资源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河湖保护治理等资金55.96亿元,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四是为边疆繁荣稳定提供“财政支撑”。全面统筹落实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资金,截至6月末,3个边境县实际统筹资金16.36亿元,全面完成每个行政村统筹保障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的目标任务,为49个抵边行政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促进边境地区实现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持经济发展提速率、增效率。州财政局综合施策,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有效供给,千方百计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发挥了财政支持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作用。一是政府投资力度前所未有。聚焦基础设施短板,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2022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经济建设领域资金73.61亿元、州级财政筹措安排预算内资金6.79亿元,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48.25亿元,推进1.5亿美元世行贷款投入使用,为加快推进全州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助企纾困措施务实高效。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门坚持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全州市场活力的“乘法”,2022年以来,全州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56.71亿元,惠及企业2400余户,有力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助企纾困功能,2022年以来,全州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率保持在90%左右;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用担保等工作,2022年4月取消集采项目保证金以来,州级集采机构为投标供应商释放资金约589.02万元。三是普惠金融工作稳妥推进。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22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1亿元,安排州级财政贴息资金0.16亿元,促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56亿元;稳妥推进融资担保,截至6月末,红河州3家融资担保公司在保1129户、8.39亿元,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累计减免担保费3572.21万元,同时出台《红河州重点领域市场主体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运用担保、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
扛实风险防控责任,发展与安全双统筹、两见效。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扛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以化促防的思路,围绕“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制度,将防风化债工作纳入综合考核,有序做好“控增量”“化存量”文章,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二是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把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2022年、2023年州级部门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均按7%进行压减,共计压减2471.76万元,把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在刀刃上;坚持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加大财力下沉力度,2022年以来,州级收到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00.92亿元,下达基层434.76亿元,占比达86.8%,有效帮助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抓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州2013个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编报率达100%,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风险防控就拓展到哪里”,积极构建“源头治腐”财政防线。三是有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持续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经营行为,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合规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格落实非法集资常态化排查、宣传机制,加大存量案件处置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固基础、强支柱。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州本级预算部门已全面编制部门预算,“四本预算”的衔接更加紧密;不断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预算编制透明度和执行率进一步提高;在全省率先编制推行《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形成了全州一体的财政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新格局;积极推进州、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了红河州自然资源、科技、教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国防等多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核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财政总会计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财政体制改革,在抓改革、强基础、建机制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有效硬化预算约束;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积极搭建涵盖87家州本级一级预算部门、1家中央垂管单位和4家省级直管单位的绩效指标库,共收录指标8455条,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党的二十大以来,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历史和时代背景下,州财政局党组认真履职尽责,以党建引领财政事业发展,交出了对党忠诚、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优异答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州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州财政队伍团结奋斗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全面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把财政工作放到全州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更好统筹风险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财政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团结带领全州广大财政干部,以“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实”的作风,推动全州财政经济加速提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红河篇章贡献财政应有力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张蓉:
感谢陈代波先生的发布。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机构。
新浪云南记者现场提问:
问题一:刚才,陈代波局长讲到“坚持将教育支出作为重点导向”,请问在支持群众关心关注的学前教育方面具体有哪些具体政策措施?取得什么成效?
红河州财政局二级调研员杨琼书女士回答:
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更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州财政局始终坚持把学前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多措并举支持提高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保障机制,支持学前教育稳定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学前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重点保障幼儿教师各项待遇落实、幼儿园正常运转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22年至今年6月末,全州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支出为3.28亿元,占教育支出的2.6%左右。二是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州级财政在每年的预算安排过程中优先考虑教育项目,把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政府“实事工程”,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2022年至今年6月末,州级财政累计下达9340.54万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9所,新增学位9322个,并配备适宜的玩教具、图画书等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有效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三是健全补助政策,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公办幼儿园按生均600元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州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补,对于社会力量全资新建、园舍达标、办园规范、实际在园幼儿规模保持在30人及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按照每生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补;对于免费利用公共资源、租用居民住房等方式举办,园舍达标、办园规范、实际在园幼儿规模保持在30人及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按照每生15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补;在稳定办园以后,财政每年还按上年在园幼儿数,统筹给予每生200元的奖补。此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里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还能获得每年300元的幼儿资助。2022年以来,累计下达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资金1534.44万元,惠及51148名幼儿。四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依托,实现从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财务核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的前瞻性、精准性;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今后,州财政局将持续完善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为全面提升我州教育整体实力提供财力支持。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春城晚报记者提问:
问题二:近年来,红河州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2022年以来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取得的哪些成效?
红河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磊先生回答:
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减税降费退税是助企纾困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释放减税降费退税政策红利,以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政府过“紧日子”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近年来,税费优惠政策以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纾困发展为重点,税费优惠政策步步加力、不断扩围。从“减税降费”到“减税降费+缓税缓费”再到“减税降费+缓税缓费+留抵退税”,财政部门扛牢政策落实责任,确保税费政策落地生根。
2018年以来全州累计减税降费156.64亿元,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特别是2022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州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51.01亿元,其中:已退到纳税人账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达36.84亿元,超2021年全年退税规模的11.5倍,惠及企业2404户;新增减税降费10.12亿元;累计办理缓税缓费4.05亿元。
今年以来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4月全州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5.7亿元,其中,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5.33亿元,其他政策留抵退税3695万元,有力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
近年来实施的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力度规模之大、惠及范围之广、优惠方式之多前所未有。一个个的数据背后,是退税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个案例,更直观感受企业享受政策的红利。
红河东风韵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是弥勒市辖区内从事文旅产业的中型企业。2022年该企业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获得了1317.46万元的退税。2023年,企业成立前已由其他单位建设完成的部分道路、绿化、管网、土方开挖等基础设施工程,在5月份时以销售构筑物的方式转让给了该企业,该企业5月所属期进项税剧增,因此,该企业再次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496万元。财税部门在受理企业申请后,仅2个工作日即将上述款项退给了企业,真正实现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这些“真金白银”红利的释放,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融资、鼓励吸纳就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实现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云南法制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问题三:农业是民生之本,农业企业对农业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当前财政对农业企业的支持政策主要有哪些?取得哪些成效?
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晓华先生回答:
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3年对农业企业的财政支持政策主要有两项。
首先是州级出台的奖补政策。为了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州委、州政府印发了《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对红河州2021年至2023年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绿色食品牌认证、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奖补。
《政策》中明确了奖补范围及标准。一是建立绿色有机认证奖补机制。新认证绿色食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万元,证书到期续展绿色食品州级财政每个补助1万元。新认证有机农产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4万元,每年持续认证有机农产品每个补助1万元。二是建立名牌名品创建奖补机制。首次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主体,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的企业,州级财政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别奖励60万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分别奖励5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强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20佳创新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三是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奖补机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州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四是给予配套扶持。积极参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打造特色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绿色有机示范建设基地,在相关项目安排、贷款担保、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022年州财政局下达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奖补资金3150万元,对审核通过的218家申报企业进行奖补;2023年已下达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奖补资金3000万元,促进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其次是省级出台的奖补政策。为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促进企业发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省级财政支持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指南》,明确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进行贴息。省财政对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
2022年省财政厅已兑现我州33家企业贷款贴息412.74万元;2023年经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审核,已向省级推荐37家企业,共计申请贷款贴息937万元,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给予贴息。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问题四:近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提标提补,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晓华先生回答:
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一直以来,州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紧跟政策调整,支持提标提补。州财政局强化与民政部门协调联动,根据省级指导标准,结合我州实际,支持持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供养等困难群众保障标准。一是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28元/人·月和6038元/人·年;同时支持提高全州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30元;农村低保A类、B类、C类对象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504元/人·月、305元/人·月和260元/人·月,分别提高58元/人·月、20元/人·月、20元/人·月。二是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47元/人·月,提高37元/人·月;同时提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即: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二档、三档分别提高到950元/人·月、475元/人·月和285元/人·月,分别提高115元/人·月、57元/人·月、34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二档、三档分别提高到171元/人·月、100元/人·月和57元/人·月,分别提高20元/人·月、12元/人·月、7元/人·月;三是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月,提高1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340元/人·月,提高50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二,加强系统建设,规范资金管理。通过“一卡通”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并及时补充和更新“一卡通”发放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维护;借助“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直达救助资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程监控,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全发放。
第三,强化绩效管理,保障群众权益。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绩效管理,了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关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同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分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精准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红河州财政局一直以来聚焦弱有所扶,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2022年以来,共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83亿元,受益群众达560.89万人次,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张蓉:
感谢白晓华先生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踊跃提问,也感谢发布人的精彩发布与作答。
刚才,发布人结合工作职责,介绍了党的二十大以来州财政局的主要工作和履职情况,特别是红河州财政局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在中共红河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在新征程接续奋斗中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让我们印象十分深刻。希望媒体朋友们宣传报道好今天发布会的各项重点内容,深入挖掘亮点,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好红河州财政局在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中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州财政经济运行加速提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我们将于本周三举行州交通运输局专场新闻发布会,期待与各位记者朋友的再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