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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新闻办

发布日期:2020/07/3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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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7月21日上午,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红河广播电视台新闻发布厅举行红河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毛丽: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今天我们继续举行红河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局、州民政局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做好全州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及社会兜底保障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天的发布人,他们是: 

  州委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理先生; 

  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杰先生; 

  州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毛晓鹏先生; 

  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桂芹女士; 

  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斗热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国网、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加油报、红河日报、红河广播电视台、环球游报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六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州委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理先生发布新闻。 

  州委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学理: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全州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教育扶贫的决策部署,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重点任务,决战决胜教育脱贫攻坚。下面,我就红河教育扶贫工作情况,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州委、州政府始终把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一)硬件方面。一是完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年规划任务,累计投入32.38亿元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全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面达标。同时,启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纳入规划学校449所,新建校舍及运动面积46.38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全州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投入2.53亿元,完成加固改造C级不安全校舍556个单体,所有D级校舍已全部拆除,全州中小学彻底告别C、D级危房。 

  (二)软件方面。一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我州石屏、泸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7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偏远程度人均每月补助500-700元不等;在省级表彰的基础上,2019年,州委州政府对100名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每人给予2万元奖励,留住一批扎根乡村的好老师。二是提高农村中小学保障水平。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两为主”“两纳入”“同城同教”要求(“两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即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益。三是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5年的75.11%提高到2019年的93.48%,提高15.37个百分点,全州13县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二、全力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来抓,从五个方面打好控辍保学“组合拳”。一是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四查三比对”(即:查户籍、查学籍、查学生、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学籍比对、学籍与实际在校生比对、实际在校学生与扶贫数据库比对),切实摸清底数,有效解决“找得着”。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先后印发了《关于严格按要求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政府组织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关于从严从实抓好全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一县一方案”“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三是强力推进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依法依规开展宣传和劝返工作,2019年全州行政处罚1301件,申请强制执行24件,提起诉讼23件,破解“劝得回”难题。四是抓好分类安置。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指导意见,采取随班就读、集中教育、单独教学、普职融合等多种形式安置劝返学生,确保“留得住”。五是强化质量保学,做好复学学生个性化教育和关爱帮扶工作,督促各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好保学责任,确保“学得好”。截至2020年6月25日,全州存量A类辍学学生1人,建档立卡户适龄辍学学生实现清零。 

  三、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应助尽助”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2019年以来,制定《红河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红河州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为精准认定、精准资助贫困学生奠定坚实政策基础。在红河州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前教育享受省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在免学费、免教科书费,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和生活费补助的基础上,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四类”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给予生活费补助;中职学生免除学费,给予国家助学金和“雨露计划”生活费补助;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学费奖励等政策。2016年以来累计下达各类资助资金54.27亿元,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农村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因贫上不起学的情况一去不复返。 

  四、职教扶贫取得新突破 

  投入28.36亿元,占地2000亩的红河职教园区投入使用,有效地解决了边疆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学位不足的问题,中职在校生从2015年的60954人增加到2019年的69211人。深入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从2017年起有计划输送“两后生”到天津、广东接受优质职业教育,两地在校生达1477人。州民族师范学校、州财经学校、州农业学校等中职学校分别与南部等县签到订合作协议,采取校企合作等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落实奖学金等助学政策,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高质量就业,2017年以来全州中职学校向“三区”重点企业以晴、惠科集团输送就业和实习的学生共计6000余人。 

  谢谢各位媒体朋友! 

  毛丽: 

  感谢张学理局长的发布。下面,请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杰先生发布新闻。 

  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杰: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科技扶贫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决心更坚定、目标更明确、思路更清晰、整合资源力度更大、科技特色更明显、示范带动作用更突出的总体思路,州县(市)两级科技部门形成合力,动员组织全州科技工作者投身服务于脱贫攻坚主战场,高质量推进科技扶贫工作。 

  一、科技扶贫成效明显 

  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我州依靠科技人才,开展智力扶贫;转化科技成果,实施技术扶贫;培育创新主体,支撑产业扶贫;打造扶贫模式,突出示范带动,取得了4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一是动员组织广大科技人员深入贫困县798个贫困村,面向企业、乡村、农民开展技术培训、科技服务和结对帮扶,帮助贫困地区提高产业科技水平,提高贫困群众生产技能。二是面向贫困地区转化推广了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结合科技人员选派,编制科技扶贫“技术包”“成果包”,累计推广260余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三是培育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在全州贫困地区培育了6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87家优质种业基地、121家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156个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以新主体、新机制带动贫困农户脱贫。四是打造了科技扶贫模式。支持贫困县选准冬早蔬菜、生态养殖、生态医药等产业作为脱贫产业,建立96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覆盖贫困村102个,带动贫困户1063户,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探索了科技扶贫新模式。 

  二、强化科技支撑,夯实产业科技扶贫基础 

  近年来,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科技扶贫示范资金,在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等贫困县实施科技兴边富民、产业科技扶贫示范、科技特派员扶贫示范等项目。2018—2020年,争取到省级财政科技扶贫示范资金1660万元,组织实施科技扶贫示范项目近146项,累计建立科技示范基地96个,覆盖贫困村102个,带动贫困户1063户。一是安排270万元支持河口、金平、绿春3个边境县实施科技兴边富民项目。项目以培育发展县域特色产业为重点,有效采取“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每个项目围绕带动形成1个科技扶贫产业,推动建立1个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等2项以上,实施范围至少包括2个贫困村,带动贫困户不少于20户。二是安排360万元支持红河、元阳、绿春、金平4个深度贫困县实施产业扶贫科技示范项目。项目以带动当地形成一个科技扶贫产业为重点,实施范围至少包括2个贫困村,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等2项以上,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个,带动贫困户不少于20户。三是安排1000万元支持红河等7个县实施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结对帮扶,按照“科技特派员+生产经营主体+技术包(成果包)+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每个项目派出1个科技特派员,帮助1个贫困村,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等1项以上,服务带动贫困户5户。 

  三、强化创新创业平台支撑,推动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化 

  近年来,着力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强化农业领域持续创新能力,申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家,累计建设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2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6个,备案国家级星创天地5家,省级星创天地10家;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1个,县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3个,建立涉农袁隆平、朱有勇等院士专家工作站8个,推动贫困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一是全力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示范区位于弥勒市中部区域,国土面积120平方公里(18万亩),其中,核心区建设面积8.6平方公里。示范区的建设主题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主导产业为农特产品精深加工,2019年11月1日作为全省唯一一个示范区已由省政府正式行文报送到科技部农村司。二是全力推进蒙自、弥勒2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建成蒙自市草坝镇、开远市羊街乡为主的核心区1.84万亩,蒙自、、开远、个旧、屏边、泸西、建水、石屏7个县市为示范区100万亩。园区从业人数3740人,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万元。三是全力推进红河等6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园区科技活动人员741人,2019年度园区职业农民技术培训34535人次,带动当地农户人数113704人。科技特派员264人,当年新增40人,创办企业2个,总产值7600万元。 

  四、打造科技入滇大平台,为科技扶贫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以科技入滇对接活动为契机,实现签约项目96余项,引进16位院士专家团队,累计突破杂交水稻、柠檬产业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27项,开发新产品51个。一是建立朱有勇院士工作站。“时代楷模”朱有勇院士在我州设立工作站,通过系列关键技术的研究、集成、示范和推广,为红河州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工作做出切实贡献。2017-2019年示范推广稻渔鸭综合种养绿色模式47.22万亩,平均综合亩产值达7000元,总产值达33亿元;制定林下有机三七种植技术标准,目前已开展200亩试验示范种植,2021年将大面积示范推广。二是购买服务,引进专业人才深化帮扶协作。州科技局聘请了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知名茶学专家倪德江教授担任我州茶叶技术顾问,近20年来,倪德江教授走遍了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等茶区的山山水水,指导开发出了精品绿茶、红茶、白茶、普洱茶等系列产品,生产的精品“秀峰”绿茶价格升至每公斤1200元以上,使茶厂收入直接增加7000多万元,并由此带动茶农增收上1660万元,充分显示了科技对生产的良性促进作用,倪德江教授被我州广大茶区亲切地称呼为“茶农的贴心人”。三是举办沪滇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2019年首次在红河州成功举办,本次对接交流活动共征集需求270项,促成112个项目签约,其中,在大会集体签约24项,红河州11项,占45.8%,红河州项目主要涉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生物医药大健康、高端花卉产业等方面。截至目前,11个项目全部落地,屏边蓝(白)色垃圾污染治理项目(香蕉套袋替代)已开展实施试验示范。 

  毛丽: 

  感谢刘杰局长的发布。下面,请州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毛晓鹏先生发布新闻。 

  州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毛晓鹏: 

  各位新闻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就全州健康扶贫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实施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的关键战役,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抓手。自全面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以来,州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把健康扶贫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全力实施健康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办系统动态锁定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6325户,其中因病致贫1118户,占17.68%,与2017年精准识别锁定的数据相比,全州因病致贫户从43763户减少到1118户,全州因病致贫返贫累计减少4.26万户。 

  一、健康扶贫取得明显成效,为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 

  (一)聚焦组织领导及目标任务,主体责任全面压实。把健康扶贫工作摆到重要地位和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细化了成员单位健康扶贫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州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责任状和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州委州政府分别和县市党委政府、州级行业部门签订责任状,定期不定期召开健康扶贫工作专题会、调度会、推进会,研究解决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州卫生健康委也及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健康扶贫领导小组,从抓组织领导、抓精准识别、抓三重保障落地见效、抓“三个一批”、抓服务能力提升五方面全面压实健康扶贫责任。积极开展健康扶贫挂牌督战,对标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各方面指出的问题,全力抓实问题整改。 

  (二)聚焦服务能力提升,县乡村医疗机构全面达标。 

  把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件重要民生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核查。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县乡村医疗机构达标核查。全州1145个建制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均达60㎡以上,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配备了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执业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1145个建制村卫生室全部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和《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要求,34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有保障。设置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142个,卫生院机构、床位、人员、建筑面积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13个县市均有二级甲等公立医院,床位、业务用房面积、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均达到脱贫成果巩固标准。二是持续实施县级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按照分批分期的建设原则,加大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信息化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医疗管理制度,推动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017年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人民医院,2018年石屏县、绿春县、屏边县、河口县人民医院,2019年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通过了省级验收,蒙自、开远两市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2020年,泸西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建水、河口县人民医院晋升三级医院正待省级评审。三是着力推进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从2019年开始,为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配备数字化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等业务开展所需设备,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均达到标准化要求。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19个、慢性病管理中心6个。四是健全完善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印发了《村卫生室管理制度》,从执业要依法、环境要卫生、台账要规范、着装要整洁、作息要严格、服务要热情、管理有制度、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依据10个方面全面完善和规范村卫生室管理,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落实乡村医生补助,乡村医生年平均收入4.48万元,比2016年年人均3.36万元提高了1.12万元。采取州、县财政配套政策,一次性解决了离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筑牢了卫生网底。 

  (三)聚焦县乡村一体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增量提质。紧紧围绕推进县乡村一体化机制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增量提质工程,全力推进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一是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确保实现2020年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合格的全科医生2.5名的目标。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125人,为贫困县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持续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安排专项资金,举办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全科医生、护士、管理人员、急诊急救等业务培训班9期,覆盖1000余名基层卫生人员。争取东西部协作上海市的支持,选派100名医护人员赴上海学习培训。连续3年对3442名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对72名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进行学历提升,按每人每年1800元的标准补助50%;对453名中专学历人员进行大专学历提升,按每人每年2400元标准补助50%;实施重点学科转岗培训,按每人1.5万元给予补助。对356名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学历提升培训,每人每年补助学费1440元。二是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上海2家三级医院、省内3家三级医院、州内4家三级医院分别对口支援7个贫困县县级医院,帮助贫困县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发挥“互联网+”和远程医疗的积极作用,通过远程诊断、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教学等形式,推动医疗服务与教育培训有机结合,取得了“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的帮扶成效。三是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全州共建成医疗集团23个,医共体26个,专科联盟63个,推进医疗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从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到村卫生室巡诊、坐诊,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州级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制度,采取“医生下院月驻点”与“专家上门月滚动”相结合的方式,州级每月定期派出医师到卫生院坐诊、查房、授课,通过各种形式的帮扶支援,贫困县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聚焦政策落实,“三个一批”有效实施。抓实精准识别和因病致贫信息比对,全面筛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信息,联合扶贫办、民政局等单位对健康扶贫数据进行全口径、全量化比对,实现健康扶贫数据与大扶贫数据逻辑一致、标准一致、信息一致,确保健康扶贫措施精准到户、到人、到病。一是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患有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按照“分级分类、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制订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对建档立卡大病重病患者应治尽治。截至2020年6月30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种大病患者17015人,已救治16906人,救治率99.36%。二是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聚焦贫困人口、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慢病患者、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疾病,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重点人群及重点病种做到“应签尽签”。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33万人,履约72.51万人,履约率96.25%,其中: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履约率分别达99.95%、99.93%、99.74%、99.52%。三是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健全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严格执行“四重保障”政策,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费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报销比53%;28种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86%;“四重保障”后住院实际报销比90%,个人实际支付10%。 

  二、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 

  “致富十年功,大病一场空”;“只有拔掉病根,才能去掉穷根”。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下步工作中,州卫生健康委将坚持目标标准和问题导向,举全系统之力,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着重提高健康扶贫的质量和成色,为因病致贫返贫家庭撑起坚实的“保护伞”。 

  (一)抓实因人因病精准施治工作。强化对全州剩余因病致贫户1118户3683人的精准施治,并追踪疾病救治与服务成效,全面解决未脱贫人口因病致贫问题。 

  (二)抓实贫困县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提升县域内大病救治能力;扎实推进“医共体”建设,采取“县帮乡,乡带村”等方式,下派业务骨干定期到乡村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快速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 

  (三)抓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以“医疗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能力”为抓手,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和外部支撑机制,形成行政主导、县级医疗机构协作、乡镇卫生院落实、村卫生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突出履约质量,提升签约居民满意度。 

  (四)抓实健康危险因素防控机制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健康扶贫关口前移。全力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遏制结核病行动,全面推进地方病和重点疾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落实健康中国、健康红河行动计划。创新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城市、卫生县城(乡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工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努力改善影响健康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 

  (五)抓实群众健康生活理念培育养成。深入开展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加强对贫困人口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健康保健基础知识的教育,培育群众健康生活理念,提升群众整体健康素养。 

  (六)抓实抓细健康扶贫普查工作。认真研究脱贫攻坚普查的填报内容,针对国扶办系统的“健康状况”指标,对全州健康扶贫负责人进行培训讲解,将卫健系统的相关数据整合、对应到国扶办系统的口径上,高质量完成健康扶贫普查工作。 

  毛丽: 

  感谢毛晓鹏主任的发布。下面,请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桂芹女士发布新闻 

  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钱桂芹: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红河州医保扶贫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红河州医保扶贫工作自2015年开展以来,始终紧盯“基本医疗有保障”,始终坚持“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的扶贫工作思路,经过5年多的不懈努力,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线”,织密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网,进一步提升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与卫生健康委一起圆满完成了“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民生答卷。 

  一、“三项保障”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组织领导强保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州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为履行主体责任提供组织保障。13县市医保局成立相应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组建医保扶贫工作专班,坚持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医保精准扶贫。二是制度保障保待遇。2015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6〕9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42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州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33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总攻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医保发〔2020〕46号)等系列政策文件,扎实推进医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在对象、标准、管理、政策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为履行主体责任设计本地路径。三是挂牌督战促落实。制定下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医保扶贫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对边疆和整体贫困县的屏边县、河口县、元阳县、绿春县、红河县、金平县挂牌督战,重点“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应保尽保、待遇兑现、经办服务、问题整改等医保扶贫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情况,通过积极有效的督战促进主体责任落实转化为实际行动。 

  二、“四项举措”确保参保精准 

  一是广宣传。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向贫困人口大力宣传最新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征收模式和缴费渠道,积极推广云南省网上税务局、POS机刷卡、移动终端缴费模式,不断拓宽缴费渠道,为贫困人口提供高效便捷的参保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积极宣传参保缴费,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80元定额补助。二是多比对。各县市医保局每月与县市扶贫办通过医保系统与扶贫系统比对一次,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数据是否统一;同时,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衔接,缩短参保信息推送和回盘时差,做好税务参保缴费系统与医保参保系统人员信息比对,做到一一对应,不漏一人。三是快清除。积极协调公安、民政、退役军人等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做好服刑、服役、死亡和参加其他保险(职工医保)等人员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及时剔除重复参保、死亡、户口迁出、国办系统身份证号错误等异常数据。四是常维护。每次国办扶贫系统动态更新调整后,及时维护医保数据库,及时对新生儿、新迁入户等人员及时完成参保登记和标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统一,不出现漏保。全州91.0830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除死亡、服刑、服役等343人外,100%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三、“四倾一治”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四重保障”政策待遇倾斜全面落实。红河州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措施,建档立卡四重保障后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具体报销政策为: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30元;28种特慢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10—20个百分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累计享受门诊待遇8176824人次,报销医疗费用17296.81万元;享受住院待遇6229337人次、报销医疗费用237837.67万元;享受28种特慢病待遇40897人次,报销医疗费用1659.79万元;享受9类15种大病待遇6485人次,报销医疗费用2520.1万元。二是资助参保倾斜政策全面落实。红河州医保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要求,认真落实建档立卡人员的资助参保政策。2018年全额资助参保补助资金16464.08万元;2019年、2020年定额资助参保补助资金分别为16347.53万元、16316.10万元,切实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缴费负担。三是深度贫困县资金倾斜全面落实。按照中央、省级要求,对我州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四个深度贫困县给予医疗救助资金倾斜,2018、 2019、2020年专门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别为8055.60万元、6951.72万元、5088万元,用于4个深度贫困县的医疗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得了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过得去”,降低因病致病返贫风险。四是特慢性病办理程序简化倾斜政策全面落实。为确保患特慢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到特慢病倾斜政策待遇,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服务和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红医保发〔2020〕62号),简化审批程序,凡是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确诊或县市级公立医院主治医师进村入户筛查确诊,提供诊断证明书即可办理,享受特慢病政策待遇。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人数达29594人。五是积极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整治。为规范扶贫领域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工作,并对不合理医疗行为进行查处。 

  四、“两改一提”优化经办服务 

  一是推进支付结算方式改变。首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无需缴纳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其次,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政策待遇准确维护到医保系统,2017年底在州内的365家定点医院结算窗口实现四重保障“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二是推进宣传方式改进。变群众来问到主动去讲,制发《医保政策问答便民手册》,充分利用村委会、驻村工作队、挂包干部和家庭医生等力量,面对面宣讲、一对一解读,把医保扶贫政策讲透,把缴费时间、标准、报销办法和医保待遇享受方法讲透,把个人缴纳费用新增部分的政策讲透,利用医保扶贫的典型故事激发贫困户参保的积极性。三是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对长期外出务工和异地转诊的贫困人口,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优先做好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就医结算等服务,转诊转院只需电话报备,切实做好贫困地区外出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下一步,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统一要求,再瞄准“参保要应保尽保”要求,再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将继续稳定巩固脱贫成果,做到脱贫不脱医保政策,确保医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以高质量的医保扶贫成果,助力打赢全州脱贫攻坚总决战。 

  毛丽: 

  感谢钱桂芹局长的发布。下面,请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斗热先生发布新闻。 

  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斗热: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并进行交流,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红河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借此机会,我把红河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基本情况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2015年以来,红河州民政局积极履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职责,以农村低保兜底为主要内容,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为补充,更好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住兜牢脱贫攻坚底线。截至2020年7月,全州共有农村低保10.24万户17.41万人,覆盖全州总农业人口比例为5.6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5.73万户11.21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发放农村低保金2.61亿元;共有农村特困人员774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24人,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3751.61万元;共发放临时救助金3785.1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支出1859.04万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5.41万人次(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2.79万人次);共有孤儿、艾滋等困境儿童2943人,发放生活补贴1641.37万元;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36万元,惠及残疾人7.6万人。 

  2015年以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81347.94万元;特困供养资金34312.8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6829.24万元;孤儿、困难儿童生活费17556.7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0045万元。合计支出兜底保障资金49亿元,有力保障我州40多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五年来,红河州民政局紧紧围绕国家“大扶贫”战略,积极创新举措,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深入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任务,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打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民政社会救助兜底托底“组合拳”,有力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的要求,实现了对全州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养救养、应救尽救,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牢脱贫攻坚底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实行工作分解到项,责任到人,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谋划推动。实行领导挂牌督战参战机制,成立5个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战组,分别挂1个深度贫困县和1—2个非贫困县,加强对各县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落实。 

  (二)夯实政策机制,为工作落实提供政策保障。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机制,围绕全州脱贫攻坚大局,5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红河州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红河州民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助推兜底脱贫系列保障性重要文件,明确了民政兜底脱贫的总体目标、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切实抓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政策支持。 

  (三)强化兜底保障,兜住兜牢脱贫攻坚底线。围绕脱贫攻坚总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中的生力军作用,切实兜住兜牢贫困群体基本生活“最后一道防线”。一是抓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强政策衔接,按照农村低保认定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标准,实行双向衔接,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户中未脱贫的特殊困难人员,实施政策性兜底;对已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后,按正常程序宣布脱贫后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做到“脱贫不脱保”或“救助渐退”,助力稳定脱贫;对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保障范畴。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精准认定对象,坚持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确保应养尽养。加强政策衔接,对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特困人员,按照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推进特困人员同步脱贫。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妥善解决好贫困群众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全面杜绝困难群众因灾、因病等致贫返贫。 

  (四)逐年持续提高标准,增强兜底保障功能。科学制定全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临时救助标准,确保全州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所需和脱贫攻坚期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5年来,红河州根据省级指导标准,持续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临时救助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2400元/人.年提高到2020年的4500元/人.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集中供养4896元/人.年、分散供养4180元/人.年统一提高到2020年的9984元/人.年,对农业户口实施临时救助由2015年最高救助14400元/户提高到2020年的25200元/户。 

  (五)开展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精准施保。为切实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关系保”“平均保”“轮流保”等施保不精准问题,州民政局认真研究对策,2018年以来,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为契机,以“动态管理”为抓手,“人防+技防”并举,全面推进农村低保精准施保。突出信息手段,充分发挥云南省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坚持“逢进必核”和“定期复核”机制,严格落实入户调查核查机制。抓好审核公示、审批公示和长期公示,建立低保投诉举报机制,推进施保工作公平、公正和阳光。充分发挥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整合乡镇干部、村组干部、挂联干部和驻村干部等工作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和动态管理,确保保障对象“户户清”。 

  (六)实施分类施保施策,强化对特殊群体保障力度。针对低保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施保的方式进行保障。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特困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对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坚持实事求是,精准保障,重点向A、B两类对象倾斜,对C类对象则通过扶持自主就业或发展生产等方式,逐步脱贫后退出农村低保范围,做到“输血”与“造血”并举。明确全州在脱贫攻坚期间兜底保障对象享受农村低保分类施保中的A类补助水平,且A类保障对象年补助收入不低于省政府确定贫困户退出人均纯收入标准。2020年以来,分别于2月、5月先后2次将农村低保对象中的A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提高到350元/月.人和375元/月.人,确保兜底保障对象基本生活和年收入超过脱贫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州民政局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盯2020年脱贫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助力全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一是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准确认定低保对象,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加大监督管理,加强部门协同,积极开展数据比对,杜绝“错保”严防“漏保”,确保精准施保。二是抓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农村低保兜底职责,加强政策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精准落实兜底保障、脱贫不脱保和救助渐退政策,将贫困户“扶上马”“送一程”,助力贫困户稳步脱贫。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指导,持续加大对未脱贫户、存在返贫风险脱贫监测户、存在致贫风险边缘户等群体的关注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着力巩固脱贫成果。四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精准救助,管好用活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全面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低保”,依托网络“跑腿”减少群众跑腿,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五是抓好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强化财经纪律意识,适时关注社会救助资金滚存结转结余的情况,指导县市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和对乡镇(街道)的督促,提前做好资金规划安排,按时发放。加强民政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保障资金的专项检查,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杜绝出现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六是加强社会救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借助电视网络等新媒介,加大对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有关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输血”与“造血”并重,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引导低保对象通过积极就业、创业摆脱困难、主动退出低保,杜绝“等靠要”思想。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民政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为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毛丽: 

  感谢李斗热副局长的发布。下面,进行最后一项议程,请记者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红河州7个贫困县中4个深度贫困县集中在南部,控辍保学压力巨大,但近五来我州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升很快(提高了15.37个百分点),我们采取了些什么措施办法? 

  州委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学理: 

  首先感谢媒体朋友对红河教育的关心,十三五时期,是红河教育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升最快的关键时期,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4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组织入学。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为基本依据,全面摸排辖区内年满六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情况,按“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全部组织入学,并向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复学)通知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照两为主(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组织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要求,依法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做实整体移交。为杜绝小学升初中过程中学生流失,从2017年开始,全州各中小学严格落实小升初整体移交政策,将六年级毕业学生“一个不少”整体移交给片区内的初级中学。初级中学对照学生名册逐个核对报到注册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注册的学生,接收学校要一周内向移交学校通报,移交学校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并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弄清去向,督促学生到校报到注册,确保新生“一个不少”报到入学。 

  三是抓实控辍保学。红河南部地区历来是云南省辍学失学重灾区之一,我州本着笨鸟先飞的理念,于2017年7月率先启动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清零行动”,紧紧围绕“找得着、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的目标,压实“双线四级”责任,全面推行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前诉讼),严格按教育部AB两大类18种情况分类安置适龄儿童少年,有效遏制辍学增量、减少辍学存量。特别是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延迟开学期间,采取人盯人的办法,全力开展家访活动,稳控有辍学风险的学生,有效防止了超长假期后新增辍学的风险。近三年来,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净增在校学生2万余人,除去人口自然增长等因素外,大部分都是劝返复学的学生。 

  四是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定了《红河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按报名情况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或摇号录取。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春城晚报记者: 

  红河州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脱贫攻坚智力支持方面有哪些做法,取得哪些效果? 

  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杰: 

  近年来,红河州科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完善科技特派员配套政策措施,出台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促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截至2019年,累计认定派出各类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670人次,直接引导参与创业项目农户987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农民13.11万人次,推广新技术65余项,引进新品种78余个,辐射带动农户21余万人。 

  一是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在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土壤改良、节粮减损、种养殖技术、食品安全以及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新型实用技术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为农村科技创业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国家级5个、省级10个,完善创业服务平台,为科技特派员和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等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营造专业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 

  三是加快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落实精准扶贫战略,瞄准贫困地区存在的科技和人才短板,创新扶贫理念,开展创业式扶贫,加快科技、人才、管理、信息、资本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推动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增强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进程。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各类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确保798个贫困村做到科技特派员全覆盖。 

  云南法制报记者: 

  刚才李副局长介绍,农村低保对象中有60%以上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员全部属于兜底保障一批范围? 

  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斗热: 

  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事关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全面脱贫攻坚工作中各级民政部门主要承担兜底保障一批主要职责,而农村低保制度是脱贫攻坚“兜底性”制度设计,具体落实的兜底保障要求,“贫困路上一个都不少”,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制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由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农村低保对象在认定程序、收入核算、认定标准等有所区别,但也不排斥,会存在重合情况。兜底保障一批,主要是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进行政策性兜底,实施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政策,确保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实现。 

  我们一般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农村低保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兜底保障对象,指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第二类是脱贫不脱保对象,指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低保对象。第三类是救助渐退对象,指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渐退期,帮助他们稳定脱贫。 

  目前,全州农村低保对象中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2107人人,其中,兜底保障对象有18543人,占16.54%;脱贫不脱保占有85452人76.22%。救助渐退对象有8112人,占7.23%。 

  通过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兜住基本生活底线,织密安全保障网,助力脱贫攻坚战,这是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如一努力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把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作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民政部门行业扶贫的重要职能,工作中力求做实做细,确保政策宣传不留死角,低保救助不落一人,特别是聚焦特殊群体,对重病重残、无劳力户、孤寡老弱等特殊人群开展多次排查,确保应救尽救。 

  红河日报记者: 

  我州健康扶贫还存在哪些瓶颈有待突破?请毛主任谈一下我州下一阶段健康扶贫计划? 

  州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毛晓鹏: 

  目前健康扶贫任务仍然艰巨,主要体现在剩余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占比高,贫困县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弱,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任务艰巨等方面,部分贫困户有因病返贫风险,部分监测户有因病致贫风险。 

  下一步,州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稳定脱贫成效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硬任务。一是继续对标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要求,督查医疗机构长期保持“达标标准”。二是继续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帮扶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远程会诊、让贫困群众就医更便捷。三是继续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和定向培养、特岗医师等政策措施,充实和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四是稳步实施医联体、医共体改革,通过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指导带动,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管理和指导责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同质化管理水平。五是持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逐步扩大大病救治病种和分类,继续提高贫困人口大病救治覆盖面。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家庭可承受范围内。健全和完善“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机制,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六是坚决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防控工作,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引导贫困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少得病更健康。七是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城市、卫生县城(乡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工作,努力改善影响健康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 

  红河广播电视台记者: 

  针对现在比较热点的问题,就是今年的建档立卡户新生儿还未录入建档立卡系统的,该如何参保,是否能享受建档立卡户的待遇? 

  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钱桂芹: 

  根据省医保局、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省卫健委联发的《关于巩固全省医保扶贫成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20】72号)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个人不缴费,凭户口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标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扶贫、先诊疗后付费等待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儿出生次年按规定缴费参保”。 

  综上所述,建档立卡户的新生儿今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不需要缴费,带户口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到当地医保局经办机构直接办理登记就可以了。 

  毛丽: 

  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各媒体要紧扣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大力宣传、解读、阐释我州在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及社会兜底保障工作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凝聚起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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